叮咚!又添新锦旗——执行“繁简分流4步法”成效再显
近日,
秦淮法院收到辖区内某证券公司
送来的一面锦旗:
“清正廉洁为公,办案执行高效”
该公司负责人在送来锦旗时,不断对承办法官道谢,直言:“证券纠纷一直以来都很复杂,大部分的案件进入执行后往往都是无法执行到款项。真的非常感谢秦淮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办案效率太高了!成功帮助我们追回很多款项。”
据悉,该公司在秦淮法院执行局作为申请执行人共有21件执行案件,其中13件已执行到案款共计135万元,结案平均用时28天,其中最快一件案件从立案到全部执行完毕仅用时12天。
高效执行的背后,得益于秦淮法院构建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4步法”:
执行局在“854模式”繁简分流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通过连续三次分流案件及最后一次移送繁难案件,实现了对案件繁简的精确区分与识别。
#01
借助执行线索要素式表格,快速实行初次分案
立案首谈阶段,秦淮法院执行局根据首谈要求制作《执行案件线索要素表》,将涉及案件繁简的全部要素,诸如被执行人是否下落不明、有无担保物需要处置、有无申请保全及保全情况等内容设计在一张表格中。
表格嵌入网上立案端口和大厅诉讼服务终端,引导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立案阶段进行初次谈话的同时填写表格,一次性提交立案材料并完成相关信息全录入。
此举不仅缩短了执行立案审查期限,为当事人提交执行立案材料“减负”,更重要的是,立案人员通过识别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精准地进行首次繁简分流,将足额诉讼保全等简易案件直接转入快速执行团队办理,将涉及抵押物处置等复杂案件则直接移送普通执行团队。
#02
根据财产快速查控情况,有效实行二次分案
针对因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导致无法快速进行繁简分流的案件,秦淮法院最大限度地利用集中线上、线下查控手段,快速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在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网络查控专员,在收到立案电子卷宗后,24小时内分别发起“点对点”和“总对总”系统网络查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及控制;对于需要线下查控的其他财产,配备了相应的线下查控专员进行查控。
根据财产查控结果,由法官助理进行第二次案件繁简分流,将足额控制财产并可立即处置的案件交快速执行团队办理,将财产需要进一步处置的案件交普通执行团队办理。
此举大大提高了执行完毕案件的结案效率,结案平均用时大幅减少。
例如本次涉及的证券纠纷案件中执行用时最短的案件,就是执行案件立案后,网络查控专员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足额银行存款,快速执行团队当日就到银行扣划,在执行款一到帐时就办理了发放手续。从执行案件立案到执行完毕,前后仅用时12天,执行效率显著提升。
#03
通过约谈当事人,实行三次分案
经过前两步仍无法进行繁简分流的执行案件,统一由快速执行团队先予受理,团队中四名法官助理约谈申请执行人。
在约谈方式上,除了传统的面对面谈话之外,还依托信息化成果,使用手机短信、视频通话等便捷方式进行沟通,重点向其了解能否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能否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等;同时向其交代执行悬赏、执转破等配套制度并征求其意见。
法官助理将根据约谈获得的信息,结合案件性质、执行标的大小、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对执行案件实行第三次繁简分流。将有财产需处置以及矛盾较大的案件移送普通执行团队办理,其余案件留在快速执行团队办理。
#04
严卡“繁”案移关口,确保案件繁简得当
经过以上三个步骤,必然有部分执行案件需要转入普通执行团队办理。针对需要移送普通执行团队办理的案件,移送人必须制作案件移送表,做到“一案一表”。表中不仅注明移送理由,还详细列明快速执行团队前期已经完成的工作。
由秦淮法院执行局一名副局长负责审查,对于确属疑难复杂,符合移送条件的执行案件,由该副局长在移送表上签字后,方可移送至普通执行团队。不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则不予移送,一律退回。
2021年2月以来,秦淮法院通过落实执行案件“繁简分流4步法”,做到执行案件快慢分道,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月至今,快速执行团队共计结案3427件,消化执行案件比例已达全部受理执行案件的62%。与此同时,执行案件办理周期也大幅压缩,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41.59天,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
今后,秦淮法院将不断创新完善
执行工作模式和机制,
打造与高质量司法相适应的
高质量执行工作,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贡献力量,
努力让人民群众
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执行局
文字:洪慧敏
编辑:高 远
秦淮法院干警受邀参加2021《法律援助法》实施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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