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告人说起,被一张名片定义了自我的怪现象
- 无谓之争 -
广告公司,尤其是大型广告公司总有无谓的争执发生在职能部门之间。创意不满客户部,客户不满策划,策划不喜欢创意。
碰到问题互相指责,有了功劳相互争抢。广告奖都是创意拿的,好像跟客户部夜以继日的服务没有关系一样,赚了钱都算在客户部门的头上,创意好像没出力似的。创意给不了客户要的东西,客户部不知道创意多辛苦。
- 给自己打标签 -
很多时候我听到这样的讨论,心里觉得可笑。回到本源,我们在生命之初,都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有谁三岁时就知自己是个“创意总监”?如果不是某个机缘巧合,我们可能连广告是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曾想过会在这个行业里辛苦前行。
我们是谁。都是社会和际遇给自己帖的标签。公司说我是事业总监,我就应该表现的像个管生意的人,创意的事尽量不去碰,完全尊重创意的想法。如果公司给我的另一名片“创意总监”,瞬间可能我就要完全扔下业绩,扑向广阔的艺术海洋?
我不会被标签限制行为和追求。在做广告,目的只有一个:通过传播科学和艺术,为客户解决商业上的问题。我不管自己是谁,客户把商业的问题告知我,就去寻找最优最美的解决方案。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不小心踩到了谁的“领地”,我咧嘴一笑,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原来还要画领地,我不为领地工作,也不觉得自己的领地就仅有别人画给我的一亩三分大。
- 不想迈出去的惰性 -
因为要解决客户的问题,所以一定要去了解客户,跟客户讨论,引用知识和经验,挑战每个执行的问题,最终产出最佳的结果。这跟自己是什么职位关系无关,了解客户不只是客户部的工作,挑战执行的难题也不是技术部门或执行的专职。
我曾经在公开场合对一个资深的创意外籍同事大声说:不能执行的创意都是狗屎。话说出口,觉得自己风度全部失掉了。他抱怨我很死板,不愿意给客户提一些天马行空的创意,我问他,你知道需要明星配合的操作,在现有客户跟明星的合同协议下,是基本不可能实现吗?他的回答是,你不去提提怎么知道呢?我问他,你看过那份合同吗?我看过。就算加钱,明星也不会做的。他说,你怎么这么不像做广告的,你的创意呢?你为什么不想给客户提最好的创意?我终于忍不住说出了这句我记到现在的话。
好的创意之所以好,是出发点来自消费者,执行可预见,结果产出能准确表达品牌。创意不会因为天马行空而变“好”。只是追求前所未见,博客户眼球,展示自己才华的把戏。只埋在出人意料的想法,不去考虑其他的问题,也可以说是工作的惰性。因为他们在刻意缩窄自己的责任,不愿去考虑问题的多面性。
同样的问题也出在客户服务人员身上,他们觉得为什么创意不好时总需要我们自己想,事情都我们做了,要创意来干吗?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如果你的创意每个客户都买单,每个结果都优异,我可以调你做创意总监。为什么不呢?这么优秀的创意总监,还懂客户服务的知识,人才难求啊。
因为不愿意承受更多的责任,所以拿自己的职责做借口,可是偏偏职责却没有公司给你的职位那么简单。一点职位以外的工作都不想做,这只能被称作不思进取,或者懒惰。
- 职业选择的懵执 -
80%我接触过喜欢做广告的小孩,都只爱创意端的工作。他们理解广告创意才是真正的广告工作。我们WPP集团有一个自己的学校,有一年我和创意总监赵圆圆去宣讲我们的工作,顺便想看看是否有愿意来实习的孩子。整个讲演结束,赵圆圆被围个水泄不通,孩子们都拿着作品集跑去跟他求职,我正准备收拾东西离开时,被一个男孩子拦住,他紧张的说,老师,我想做Account,我有点吃惊,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想了解客户,我家人是做这行的,我跟他们跑过很多客户,我觉得那个是我现在想学习的。
我很为他的话感动,一个20岁左右的孩子已经知道做广告的起初,并愿意去接触看似枯燥和充满挑战的工作。我招了他。而那些赵圆圆拿回来的简历和作品,在我跟人事的一番探讨之后,只招了五个,其中三个必须是设计,两个是文案。这是从生意角度考量的,我们只需要五个人,有几个无法抉择的人选,我还亲自看了他们的作品,挑选了适合客户风格的。那十几二十个跟圆圆报名的孩子,当时肯定不知道,招聘的工作不仅仅是作品好坏而已,还有生意考量。
我有时觉得那些执着要进入奥美做创意的孩子傻的可爱。会画画的人并不是只能做设计,而不会画画的人也不是不能对设计给指导意见。还没开始一个行业的旅程,就先给自己一个角色设置,有些莫名的自以为是。
我们一群有趣的人凑在一起做一件事,在乎的是谁比谁更有想法,谁比谁更能解决问题。我们的自我学习都是来源于对别人想法的倾听,和对外界知识的汲取。用一个职位限制自己,只会害了自己。
以上,同行见笑。
(今天回复“实习生”,告诉你向奥美求职的小秘密)
我在做社交营销,因此每天都会碰到很不一样的人和事
想分享和切磋的同行可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