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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州市创新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试点改革

盘州市委改革办 贵州改革 2022-03-30


盘州市创新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试点改革

 

近年来,盘州市探索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试点改革,通过拓宽选人渠道、创新激励机制、创新考评方式等,解决社区“人难选、人难留、人难管”三大难题。

一是创新引才模式,破“选人”难题。建立跨居委会任职、依法选举当选人员转岗、公开招聘等模式,拓宽社区引才渠道。由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具体实施,通过转岗考试合格后,按程序转为社区工作者并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对城市居委会专职工作者进行员额管理,每个居委会核定7名,其中6名为居委会干部转岗,1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社区缺乏专职党务工作者、专业社工人才问题,按一个社区招录1—2名专职人员标准,面向社会招考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人员,同等条件下,党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证人员优先录用。

二是创新激励机制,破“留人”难题。对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进行改革,制定“三岗十二级”工资机制,社工正职工资等级为7—12级、副职工资等级为2—10级、公开招聘社工工资等级为1—10级,明确每岗相应工资基数,每级对应工资等级系数,根据工作年限、学历、资格证书等对应调级晋级,社工正职最低工资4343元、最高5863元,社工副职最低工资3693元、最高5093元,考录社工最低工资3421元、最高5093元,由财政列支购买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同时,建立面向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推荐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激励机制,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

三是创新考评模式,破“管人”难题。研究出台《城市居委会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考勤制度、考核办法、辞退等条件。考勤实行坐班“打卡”签到,走访工作日志印证;考核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月考核由街道、社区根据各阶段重点任务,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日常工作清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绩效挂钩。年度考核由民政部门和街道共同实施,从德、能、勤、绩、法纪五方面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为不合格和累计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直接解聘。同时,探索引入“群众评议”机制,以群众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依据,避免社区“老好人”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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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21年第7期

供稿:盘州市委改革办

微编:石芳蓉“贵州改革”微信2021年第60期(总第1534期)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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