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朱锦清
作者:徐进
来源:上海法研 (ID:shanghaifayan)
一直想为朱锦清写篇文章,今年他的新书《公司法学》出版,我邀请他为我们做一场讲座。10月23日,我去他家和他确认讲座的相关问题。顺便说出了我想写篇关于他的文章,对一些细节还把握不准,想采访一下他,他欣然应允。我们谈了一个半小时,因此有了这篇文章。
贫下中农
朱锦清出于浙江平湖,自幼家庭贫苦、学习刻苦。1966年至1976年高考制度中断,高中毕业后,朱锦清无缘高考,只能作为回乡知识青年回到平湖,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参与劳动。
朱锦清说他擅长农村的各项劳动,十分制的工分他能拿到九分。之所以拿不到十分是因为他的父母不让他捻河泥。在他的父母看来,捻河泥太辛苦,他们担心年轻的朱锦清累坏了身体。朱锦清说他父母“很傻”,捻河泥需要技巧,比挑河泥轻松。年轻的读者可能对捻河泥比较陌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化肥还是奢侈品,肥田主要依靠人畜禽粪便、作物秸秆、杂草和从河底捻上来的淤泥。在当时的农村,工分十分重要,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十分工和九分工的待遇不同。
1970年大学开始恢复招生,高考制度中断期间,大学的招生办法一般是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这些从工农兵中选拔出来的学生被称为“工农兵学员”。在朱锦清1975年被推荐为“工农兵学员”的前几年,大队里推荐的人都没有通过审核,重要的原因是每次无论推荐什么人都会有人写信反对,在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中这种“斗争”尤为激烈。朱锦清说他劳动很老实、学习也很好、对待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也颇为客气,因此在大队里推荐他的时候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1975年,朱锦清被推荐为“工农兵学员”才得以上大学。
工农兵学员
在当时的体制下,“工农兵学员”没有选择专业的自由,朱锦清来到杭州大学时被安排学英语。他说入学并没有考试,只有面试,而面试的内容是朗读一段英语课文。
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工农兵学员在大学也开始考试。第一次英语考试,朱锦清考了满分,在学校出了名。学校举行了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让朱锦清介绍学习经验,朱锦清全程英文发言,这在学校里是前所未有的。我说他是个聪明人,他说:“学习我绝对内行,我自己发明了很多方法。”采访中,朱锦清说他是个“刺头”,学校某个领导腐败,他就和他“干起来了”,而这个人掌握着他毕业工作分配的大权。因此他差点“被发配到穷山沟里去”。1978年大学毕业,英语考试满分和经验分享会上全程英文发言使得他最终得以留校任教。
在杭州大学教了一年英语精读后,他想报考研究生。而当时报考研究生需要学校批准,朱锦清是教学中的“强劳动力”,也就是现在所谓的“教学能手”,学校不批准他报考。1980年,他再次报考研究生,学校依然不批准,他“奋起抗争”。朱锦清想报考研究生,并不是想去读书,而是想见见世面、试一试。在我看来,他是想通过一场全国性的考试证明一下自己的实力。他说他并不是想去读研究生,我相信这话是真诚的。几经波折之后,学校最终批准他报考北大西方语言文学系英美文学专业的研究生。
在当年的研究生全国统考中,朱锦清年龄最小,成绩全国第一。
考试通过后,北大方面开始“要人”,杭大方面动员各种力量做朱锦清的工作,希望他留在杭大继续教书。此时的朱锦清还没有萌生去读研的念头,直到一位老教师的话点醒了他。这位老教师说:“你这个小青年不要犯傻,那些领导自己的子女考上了会不去?你考上不容易!”朱锦清说他当时没有见过世面,觉得考上挺容易的。在是否读研的事情上,当年有很多人给朱锦清提供过帮助。提起这些人,朱锦清依然深深地感激。有一个人不得不提,时任北大西方语言文学系系主任的李赋宁,也就是朱锦清后来的导师,在一次学术会议上直接向杭大“要人”,朱锦清才得以求学北大。
求学北大
朱锦清来到北大后,同事们调侃李赋宁,说他终于找到接班人了。李赋宁笑得两个眼睛眯成一条缝。这笑容中有喜悦,有成就感,也有惜才爱才之意。
朱锦清说他和导师一家的关系很好,经常会到导师家“改善伙食”。朱锦清在一篇纪念李赋宁的文章中回忆了导师如何大老远跑到学生宿舍叫他去吃饭,师母做的饭如何可口,以及他的饭量如何的大以至于师母要专门给他准备一个大碗。
1982春,北大请来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力分校的一位教授作关于古希腊哲学的三个讲座,分别介绍赫拉克里特、巴门尼德和恩培多克勒的哲学思想。其中巴门尼德的思想比较晦涩,哲学系的专职翻译感到难以确切地把握。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翻译,原定的讲座推迟了一个多星期。当时正值国门初开,学校领导既感到尴尬,又十分着急,生怕影响对外关系。后来,外办的领导找到朱锦清,让朱锦清翻译。据说翻译效果相当不错!
在北大期间,朱锦清有很多出国留学的机会,他都谢绝了。此时的他对中国古代汉语和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认为应该先把祖国的文学学好,不然学习外国的意义不大。在李赋宁的帮助下,他申请了旁听了中文系蒋绍愚老师讲的古代汉语课。
朱锦清在北大求学三年,按照他的说法应该是三年半。三件事情影响了他的论文写作,前两件是家里的事,第三件是他1982年的除夕学会了下围棋。围棋之于他就像鸦片一样,棋瘾之大可见如此。尽管如此,他的论文也只耽误了一个月。当时电脑打字的条件还不具备,他自信地认为如何能够电脑打字他的论文能够如期完成。
毕业后,朱锦清在李赋宁的感召下,主动选择留校任教。而当时的北大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学生毕业想要留校要向老师说一些“我学得还不够,还想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之类的好话。朱锦清不屑于说这些违心的话,以至于在留校任教问题上遇到了困难。在当时,研究生留校任教,需要教研室上报,总支批准后才行。朱锦清没有去“套近乎”,教研室不上报,理由也荒唐的可笑,婉转的说法是“我们之所以不报,是因为对这个人不了解。”在我们的谈话中,朱锦清自豪地说是他破除了北大这个不合理的规矩。
留校无果,朱锦清只好到校外找工作。
研究生论文答辩,朱锦清的毕业论文轰动了。社科院的一位教授临走时说了一句话,翻译成中文大意是“如果你们的研究生都像朱锦清这么优秀,我们社科院无法与你们竞争。”当时北大西方语言文学系两大竞争对手,文学社科院,语言北外。社科院“举手投降”,北大西语系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就要留住朱锦清。而此时朱锦清已经在校外找好了工作,学校方面没有事先与他协商而是发了一个通知给他告知他要留校任教。朱锦清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老子就是不服从”,虽然最终留校了,但朱锦清选择去了法律系。
我很好奇,西方语言文学系毕业的朱锦清,怎么会到法律系任教。朱锦清说他已经自学过法律,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当时的法律,政治色彩很强,我年轻的时候学马列学得很好,法律也不多,很快就补了上来。”关于改行,朱锦清和李赋宁发生了有趣的争论。李赋宁认为国家的当务之急是发展教育。教育上去了,国民素质有了提高,社会自然会进步,国家自然会强大。结论便是:我没有必要改行,而应当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自己的专业。而朱锦清则认为是制度的改革,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改革。只有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实力强大了,才有更多的力量投入到教育中去,教育也才能真正上去。结论便是:我应当改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研究社会制度的改革。
在法律系任教期间,朱锦清又系统地旁听了法律系的课程,和学生一起考试。期间,法律系有很多出国的机会,他都拒绝了。此时,朱锦清对农村改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北大首开《农业法》课程。后来朱锦清之所以出国,很大的原因是他觉得有些课含金量不高。
1986年朱锦清主动申请出国,由于朱锦清不出国出了名,负责填写申请的人因为疏忽没有把朱锦清的名字报上去。1987年朱锦清才得以出国。
在美十年
当时出国留学还不是申请制,朱锦清被分配到明尼苏达大学。对此,他颇有微词,他认为自己完全有实力被分配到哈佛或耶鲁。因为不满学校分配问题,朱锦清和美方人员发生了争执,问美国人为什么如此分配,美国人第一次领教了朱锦清的“刺头”。
1988年朱锦清拿到了明尼苏达大学的学位,也爱上了美国法律。之后,朱锦清先后申请了耶鲁大学和纽约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并到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访学。朱锦清说他在美国法学院四年的学习很刻苦,暑假期间先后在丹佛、纽约和华盛顿特区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从事公司与诉讼实践。
我没有领教过朱锦清的英文水平,从他大学英语考满分、全程英文分享学习经验和在美国期间因为写作比赛获胜而担任纽约大学《国际法与国际政治》杂志编辑,可以推测出他的英语水平颇高。
1991年,朱锦清进入纽约大学法学博士计划,但朱锦清并没有取得学位。1993年4、5月间,朱锦清正在准备自己的博士论文。一天在哈佛法学院的图书馆里查阅中文资料时翻到了《国务院公报》内登载的由国家体改委等5个部委于一年前联合通知印发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及其附件《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朱锦清读后心头一惊,因为里面规定国家股不得上市流通,单个自然人持股不得超过一个企业全部股份的千分之五。他感觉这是关系到经济改革成败的方向性大事,所以就停止了博士论文的写作,到哈佛燕京图书馆查阅国内出版的全部法学和经济类刊物,看看有没有人批评这些规定并且能够把道理说清楚。一篇也没有。无奈之下,为了帮助党和国家解决这个在当时还没有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他只好停下博士论文的写作,花两个多月的时间写了《放开国家股市场,允许私人控股》这篇文章寄回国内。文章于1993年9月份寄给中央、国务院和一些报刊杂志,都没有回音。按照既定的安排,1993年9月朱锦清要到法院实习,博士论文因此没有完成。
1993年9月至1994年8月,朱锦清在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担任法官文书,起草了大量判词。这些判词已成为美国判例法的有机组成部分。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朱锦清从事诉讼实践,多次出庭。1995年9月至1997年10月,朱锦清在华尔街全球顶尖律师事务所Sullivan & Cromwell的公司部当律师。
回到中国
1997年年底,朱锦清回到中国。在一家跨国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工作几天后,因为家庭的原因,不得不放弃这份高薪工作。朱锦清想留在北京,先后申请过最高法院、北大、清华、中国政法等学校,但都因为某些部门的介入而被拒绝。
离开北京后,朱锦清申请了华东政法大学。因为朱锦清不是教授,学校分配的房子太小。朱锦清对此颇为不满,“我难道连个教授还不如”,他最终离开了上海,回到了杭州。
杭州任教
1998年3月开始,在浙江工商大学(原杭州商学院)担任教师,先后开设任公司法、证券法、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美国法律制度(英文)和美国公司法(英文)等课程。杭州商学院的学生都颇为惊讶,自己学校竟然还有这样的老师。2002年朱锦清被评为副教授。朱锦清说他比较热衷于做学问,对职称评定和论文发表都不太上心。“只要风气正,我还是很愿意投稿的。”访谈中,他提到一个细节,在给国内某个核心期刊投稿的时候,自我介绍谈到自己是美国的律师,“我想是不是因为这个,他才用。”第二次投稿时,自我介绍中没有提自己曾经在美国做律师,文章被拒。
我问朱锦清为什么不评教授,他坦率地回答“他们不评我,因为我成果太少”。这个少,指的是数量少。实际上,朱锦清先后出版《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调整》、《证券法学》、《公司法前沿问题研究》等书。《证券法学》一书颇受学生欢迎。《公司法前沿问题研究》一书首次印刷数量不多,出版社认为销量不好,拒绝再版。实际上这本书很受欢迎,网上买不到正版的纸质书,盗版书销量倒是不错。我第一次知道朱锦清是无意中读了他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调整》一书,这本书也是我个人评价最高的一本书。
朱锦清的课颇受学生欢迎,有的学生听说他能够背诵莎士比亚的书,就在课堂上考验他,朱锦清张口就来,流利的英文让学生心服口服。朱锦清平时上课穿得很朴素,走在校园中很难认出这是一位老师,只有在正式场合,他才会穿一身笔挺的西装。
朱锦清家里很少做饭,他们夫妇常年在学校食堂吃饭。如果夏天你到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食堂吃饭,见到一个头戴草帽,脚穿凉鞋、身材挺拔、精神矍铄的“老人”,那八成就是朱锦清。
不做隐士
2016年7月,朱锦清正式退休。
最初我认为朱锦清是个“隐士”,他说他是不愿意做“隐士”的,甚至不太喜欢清高的人。“如果你不主动,你就不能批评,我之所以有资格批评,是因为我报了,你不要我。”
朱锦清说他的人生格言是“社会腐败我无力阻挡,但我绝不给社会增添一丝腐败”,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退休后的朱锦清并没有闲着,他和浙江工商大学的大一新生一起上课,一起考试,学习经济学。谈话中,他说他上学期的期末考试考了第一名,老师还在班里夸了他。语言中透露着天真与坦率。我问他为什么要学习经济学,他说他想研究中国的经济。
2016年12月,《公司法学》一书交稿,2017年10月才上市销售。我邀请他为新书做一场讲座,他欣然应允。
朱锦清说他想写自传,已经写了几十万字,最近搁置了。我问他写自传是否是因为他也有雁过留声的情结,他说是因为他的故事应该对很多中国人有启发。他想给别人树立一个不高尚的榜样,任何人都可以做得到。从农村到城市,从国内到国外,这样的人生轨迹,也是时代的一面镜子。在他看来,人生就是社会的缩影,写自传其实是在反映社会。
我问他如何看一个人想改造社会却郁郁不得志而沮丧,我实际上想问他的人生态度。他说他是一个乐观的人,然后给我看了一篇序言。这是他为他的初中老师出版的《螺宝集——吴寿钦文选》写的序。学生为老师的书写序,他感到自豪。
文章的最后一段说:在我的印象中,吴老师始终是一个被埋没的人才。尽管他好歹也算当了几年小官,但我仍然这样认为。因为埋没人才的事在我们身边经常发生,并不是个别的、偶然的现象。可以说,我国悠久的历史,同时也是埋没人才的历史。贞观之治“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情形实在是凤毛麟角。多数时候是贤而居下,庸而居上;谄谀得志,方正倒植。模仿西晋诗人左思的说法,就是平庸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历朝历代都是这样。吴老师仅是其中的一例。这就是为什么我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依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而美国不到五百年的历史却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头号强国的重要原因。中华民族的真正复兴,光有经济改革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政治和制度的改革。
作者注:以上文章根据公开资料及与朱老师谈话整理而成,赞美归于朱老师,如有疏漏,责任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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