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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理投诉与起诉律所的后果

别怕,法律职场新人。先说结论:挺好的。去年8月,法研发文关注过两个法律圈的小事:一个是深圳的律师助理对律所提起劳动仲裁,另一个是成都的实习律师公开举报律所违反劳动法。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下面两篇文章:一个深圳律师助理决定对律所提起劳动仲裁成都实习律师公开举报律所违反劳动法律师助理起诉律所的后续结果是:劳动仲裁裁决确认律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司法局对涉事律师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置。法院受理关于拖欠报销款的立案,经调解涉事律师返还本金,并按LPR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以撤诉处理。司法局对涉事律所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置。实习律师投诉律所的后续结果是:涉事律所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反省。涉事律所支付投诉人薪资差额。投诉人撤回投诉,律协对涉事律所负责人进行劝勉谈话。投诉人的实习期无需重新计算。再结合案例回答一个读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投诉与起诉律所会对执业生涯造成影响吗?答案是肯定的,肯定有影响,只是影响是正面的。深圳的案例中,涉事律师曾表示法律圈很小,被辞退会影响律师助理的职业前景。对此,这位律师助理表示:各位,我不希望你们会有我这般不幸的遭遇,我选择做这一切并为此付出代价,是因为相信,我们所处的法律圈,不能也不应该由XXX这样的律师掌控。你们,或者说我们这一群实习律师、助理,即使现在是弱势,有一天也会成为合伙人、主任,我不希望各位(包括我自己)届时成为那样的人。我们江湖再会,如果还有机缘的话。后续的结果是这位律师助理很快找到了新工作。成都的案例中,读者曾在评论区对投诉人说:兄弟,那你这样随后其他律所怕是不会再接纳你。对此,这位实习律师表示:如果和这种价值观一致的律所不接纳我是好事。后续的结果是这位实习律师很快找到了新的实习律所。我希望上述两位老弟的经历能够向所有职场新人传递一个微小但坚定的信号:别怕,法律职场新人。在未来,我真诚地希望法研依然是个微小的监督平台,发出一些微小的声音,传递一些正道的光。最后,让我们重温鲁迅他老人家的期待: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共勉!与法研同行观察、记录、参与法律职业的爱与痛
202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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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实习律师公开举报律所违反劳动法

如果你认同没有一个人是孤岛,为他人的不公发声不仅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更是一种利己的行为。继深圳律师助理决定对律所提起劳动仲裁后,成都实习律师决定公开举报律所违法劳动法。延伸阅读:一个深圳律师助理决定对律所提起劳动仲裁律师事务所可能是中国最不遵守劳动法的地方,这听起来有些荒诞和讽刺,一个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地方,一群声称要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合伙人,却连律师助理最基本的劳动法方面的权益都不愿意尊重。我没有任何抹黑律师行业的意思,我非常热爱这份职业,我希望它更好。成都公开举报事件的主人公小吴于2021年3月15日入职四川某律所,关于工资待遇的口头约定是:试用期三个月,每月补贴1000元,试用期满后按照2000至2500元每月支付报酬,并加上5%的案件绩效考核。按照小吴的说法,当时他已经面试过十多家律所并且得到其中几家的offer,工资待遇都比现在的律所好,之所以选择入职现在的律所主要是因为对面试官的好感和所内授薪律师群体年龄相仿。事情的起因是试用期满后,小吴要求按照当时的口头约定提高工资至2500元,律所主任以“进步很快,但整体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为由,要求小吴延长试用期,拖延提高工资。2021年四川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780元,因此小吴的诉求包括三部分:支付其试用期三个月的工资差额2340元;支付其转正后半个月的工资差额750元;支付其7月份工资2500元。颇为讽刺的是,该律所主任在一次聚餐上曾谈及判断一个律所好的三个标准:能不能学到东西、能不能交到朋友、能不能挣到钱。小吴认为前两点这个律所都符合,第三点很难认同,毕竟在2021年,每月1000元在成都很难算得上“挣到钱”。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一点不同的看法。对于律所打工人而言,好工作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薪资待遇。既然工资低都能学到东西,那么工资高岂不是更能学到东西。实际上,工资高的工作肯定能学到东西,工资低的工作能不能学到东西就不好说了,大概率不能。我在下面这篇文章中对这个问题有所系统的讨论,结论依然有效。延伸阅读:对于打工人而言,好律所的标准只有一个成都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工资普遍偏低,核心原因非常简单:合伙人律师创收有限。根据四川省律师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四川省律师行业业务创收59.7亿元,同比增长22.29%,人均创收约21万元。这个创收是什么概念,作为地级市的苏州,2020年律师人年均创收是54万。成都作为四川省会城市,律师人均创收应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大概率高不到哪里去。成都市律师协会曾专门发布过一份调研报告:2019年超过60%的青年律师收入不足10万元,青年律师指的是40周岁以下的执业律师。执业律师的收入尚且如此,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的待遇能够好到哪里去。那些逃离北上广,去成都追求新生活的青年律师,不知道有没有在深夜看着成都国际金融中心的繁华和春熙路衣着光鲜靓丽的网红们,问自己来成都到底是对是错。小吴面对的问题还不是我们前面讨论的工资高低,而是工资达不到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前者是多与少的问题,后者则涉及是与非。原来的小吴遇到不公会超级愤怒,而这一次他却异常冷静,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收集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撰写法律文书,复印扫描......和平常的工作一样,只不过这次准备的是我自己作为当事人的材料。小吴已经向成都市律师协会正式举报,关于事件的最后走向,小吴并不乐观,但他依然选择去做,这是一种这个时代非常稀缺的英雄主义精神。苏力在《走不出的风景》中对这种英雄主义有过恰如其分的评价:任何雄心或努力,回头看,都有遗憾。这是所有人的悲剧,但也因此是正剧。尽管如此,我相信小吴依然渴望通过公开举报或劳动仲裁的方式寻求正义。举报信发出后,有读者在评论区留言称:兄弟,那你这样随后其他律所怕是不会再接纳你。以下是小吴的回复:如果和这种价值观一致的律所不接纳我是好事。我长期关注法律行业的负面新闻,这种批评类的文章让我时常面临深渊,公关、威胁、打压,甚至有人扬言要在法律圈封杀我。诸君也太瞧得起我了,我就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不需要封杀,本身就没有关注度和影响力。与其说读者喜欢我的文章,不如说读者是渴望公平与正义,我只是码字的工具人。我也曾多次问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进入一家不错的律所实习,遇到不错的老板,有着不错的薪资待遇,顺利独立执业,有着自己的热爱。这所有的负面事件我都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一切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的答案非常简单:如果你认同没有一个人是孤岛,为他人的不公发声不仅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更是一种利己的行为。因此,当你以后再听到什么“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类似言论时,我希望你记得有人曾经赤膊上阵战斗过。与诸君共勉!与法研同行观察、记录、参与法律职业的爱与痛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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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深圳律师助理决定对律所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人之间的问题用法律来解决,本身就是法治精神的体现法律圈的读者大概能够理解,一个律师助理决定对律师事务所提起劳动仲裁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姑且称故事的主人公为小陈吧。今年四月上旬,小陈与深圳某律所签订劳动合同,四月底王律师告诉小陈不符合岗位的工作要求,并要求小陈当天离职。经过协商,王律师同意小陈先在所内找其他合适的岗位,并要求小陈最迟于五月中旬办理离职。小陈提出两个解决问题的方案:找到下一家后可以主动提离职;以律所的身份辞退,并支付经济补(赔)偿金。根据小陈披露的信息,王律师拒绝了上述两种方案,并要求小陈限时离职。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王律师希望找一个能够独自承担项目的中高年级律师,而小陈认为王律师明知道其工作不久仍邀请其入职,且试用期工作仅有5000元。王律师认为小陈试用期内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小陈认为其符合录用条件。根据小陈披露的信息,其先后和王律师、团队负责人和律所主任进行过六次沟通,但小陈认为上述律师和稀泥的态度让人失望。于是小陈申请了劳动仲裁,案件已经开庭。除了法律途径之外,小陈还向律所的合伙人发布了公开信、向广东省司法厅和美国方面的律协投诉王律师。这个案件法律方面的争议其实比较清晰,集中在小陈试用期内的表现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在这个事情的法律问题上,由于信息有限,我无法作出评价。这个案件的普通性在于,问题的核心是比较常见的法律关系。我支持小陈维权,也支持律所作出法律回应,法律人之间的问题用法律解决,这本身就是法治精神的体现。法律问题之外,小陈的“遭遇”其实也折射出广大年轻律师助理的困境,只是绝大多数律师助理选择沉默,而小陈选择用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关注此事的核心原因在于,小陈选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其他律师助理提供了一种除了沉默之外的解决矛盾的可能性选项。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小陈向律所主任反应情况后,王律师给小陈发了一段比较长的话。王律师认为法律圈很小,小陈再找其他工作都会有人对其尽调,如果小陈被辞退,会影响以后的职业前景。王律师还认为其仁至义尽,要求小陈不要在无故闹事,否则会把小陈不能胜任简单工作、被辞退后以病假为由不办理离职和给主任及合伙人发邮件影响他人工作的情况,作为工作能力和职业人品的评价如实告知去尽调的新雇主。确实如此,法律圈很小,王律师可以对小陈作出她认为妥当的评价,小陈也选择公布此事,在法律之外寻求“正义”。网络上流传着小陈的一段话,摘录如下:各位,我不希望你们会有我这般不幸的遭遇,我选择做这一切并为此付出代价,是因为相信,我们所处的法律圈,不能也不应该由XXX这样的律师掌控。你们,或者说我们这一群实习律师、助理,即使现在是弱势,有一天也会成为合伙人、主任,我不希望各位(包括我自己)届时成为那样的人。我们江湖再会,如果还有机缘的话。祝福小陈,我们一定会江湖再会。与法研同行观察、记录、参与法律职业的爱与痛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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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打工人而言,好律所的标准只有一个

只有当别人付费时,你才能真正明白自己的价值。昨天看到一则北京某律师团队招聘秘书的信息,要求并不高,月薪1.5万且经验丰富可以再谈。这个薪资标准比全国绝大多数的律师助理都高。同样是在律师团队从事辅助性工作,为什么行政秘书的薪资待遇要普遍高于律师助理。也许是行政秘书没有实习期的限制,议价能力更强。也许是行政秘书明白自己是来工作,而不是学习的。实习期是律师助理成为执业律师必须要经历的,法律有规定,属于客观因素。让不少律师助理甘愿接受低工资的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学习心态。在这套逻辑中,刚毕业的年轻人不应该太在意薪资,应该把重心放在学习上。这个工作虽然工资低一些,但是能够学到东西,对年轻人的成长很有帮助。听起来很有道理,但为什么听了这么多道理,你依然过不好这一生。大概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两种道理:一种道理站在道德制高点,看似正确无比,束缚了多数人;另一种道理权衡利益得失,看似腹黑无比,点醒了少数人。什么样的工作才是一份好工作,因为每个人对“好”的定义不同,导致每个人的答案都或许不一样。律师助理找工作的时候除了关心薪资待遇,还关心平台和团队的业务。执业律师在找律所的时候,更关心提成比例和执业成本。都没错,因为他们站的角度不同,利益也有所差异。但这样讨论下去,这个问题似乎没有答案。这个问题我大概思考了两年,其间想法也经历过反复,如今我的结论更加坚定:对于律所打工人而言,好工作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薪资待遇。既然工资低都能学到东西,那么工资高岂不是更能学到东西。实际上,工资高的工作肯定能学到东西,工资低的工作能不能学到东西就不好说了。学到东西,应该是工作的副产品,而不是主要目的。这也许是一种偏见,不一定对,诸位姑且听之。标准太多往往很难把握,我们不妨找到标准中最核心的一个,这个标准能够影响其他标准。我们只需要锚定这个标准,兼顾其他标准,做选择就简单的多了。为什么薪资待遇是最核心的标准,从老板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可能就更清晰了,因为花钱的更懂得权衡成本收益。你能得到多少薪资待遇,仅仅是因为在老板心中你值这么多钱。如果你不值,没有哪个老板愿意多给你一分钱。约翰·安格尔说过一个他自己的故事,当他还是街头诗人的时候,有个人过来和他说:“老兄,你的诗改变了我的人生!”约翰说:“噢,谢谢,要买一本吗?一本5块美金。”那个人接过书,又把书还给约翰说:“不用了,谢谢。”改变人生的一本书不值5块美元,简直是逆向凡尔赛。只要当别人付费时,你才能真正明白自己的价值。这个逻辑同样适用于律所打工人。愿意给你更高的薪资待遇,仅仅是因为你值得。但是想给你低工资的时候,就可能和你谈情怀了,也就是俗称的画大饼。中文推特圈知名博主章工对此曾有过论断,我建议每个年轻人都读一遍:这也是我作为一个年轻人的微小人生经验:靠谱的人更愿意和你谈待遇,不靠谱的人更愿意和你谈情怀。因为情怀是有价格的。与法研同行观察、记录、参与法律职业的爱与痛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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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出差入住酒店安全手册

如果律师出差必须住在案发地,又需频繁外出,建议用客户或其他身份证在宾馆酒店前台登记入住,不要让他人知道你的行踪,借用身份证只是一般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相比可能的被嫁祸或其他侵害,违法成本最低。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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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习律师因面试考核未通过起诉律协,曾因法律职业资格证起诉司法部

其认为行政收费要经法律授权。深圳律协在组织实习考核过程中向实习律师收“培训费”的前提必须是经法律明确授权,在没有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向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律师收取2000元的培训费且不提供发票。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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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宁坤:我归来,我受难,我幸存

1993年,巫宁坤用英文以回忆录形式撰写的自传体小说《一滴泪》出版。巫宁坤说他只是将一家三代人在中国大陆数十年的亲身经历纪录下来,其中的悲欢离合和众多知识分子家庭大同小异,不过是沧海一泪罢了。
201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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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你当朋友,不就咨询你个法律问题吗,你竟然想收费

作者:威廉来源:环球法研是的,有人咨询你法律问题,而你想收费。关于法律咨询收费的道理你已经听过很多,你也非常想收费,但你不知道怎么做。笔者今天就谈谈这个问题,尽量简短,反正你也没有转发的勇气。需要说明的是,以下方法只能用于你们认识,但还没熟悉到你愿意免费帮助的地步,你真的真的想收费,而你不确定对方是否愿意付费的情况。首先,你应该和对方确认下是他自己的事情还是帮别人咨询的。如果是别人的问题,你不妨告诉对方让当事人自己来咨询,理由就说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有些情况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这时你还可以顺口说一句,如果是你自己的事情,我肯定不收费。既然是你朋友的事情,忙肯定是要帮的,费用会低一些的。如果他支支吾吾,很可能这是他自己的事情,但是他使用了“我有一个同学怎么怎么样”的说辞。这时候,他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放弃咨询,要么承认这是他自己的事情。如果是他自己的事情,请看下一步。其次,你应该和对方确认这事是打算委托给律师处理,还是只是想问问。如果只是想问问,对方付费的意愿可能不高。你不妨告诉对方这个事情你可能不懂,但是你可以帮他问你的同事,并告诉对方你的同事会收咨询费的。如果他愿意,你收费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如果他不愿意,你就随意忽悠他几句,别太当真。如果对方还不太确定是否应该委托律师,你就可以引导他委托给律师处理。顺便给他讲个关于你给照片换底色的故事引导他将专业问题交给专业人士处理。在故事里,你花了一个小时还没把底色换好,网上那种自动换底色的工具细节处理的很差,但你最后只花了5块钱就在淘宝上处理好了,并感慨一句折腾到最后还不如一开始就花点钱解决。如果对方明显看起来是蹭咨询的,处理方法同上,随意忽悠几句,别太当真。如果他愿意委托给律师处理,请看下一步。最后,你应该和对方说明请律师是需要签合同的,收费要经过律所。这时候,你应该给对方做一些微小的普法工作了。说明聘请律师是需要签合同的,而且要和律所签,由律所指派你处理此事。和律所签就要把钱打到律所的账户,律所是有收费标准的,你不能随意修改。或者说律师费律所要提成的,而且提成很高。虽然你给了1万律师费,到你手里可能只有5000。既然大家都是朋友,就算我帮你忙了,你直接给7500吧,我留个2500的成本,不赚你的钱。总结一下:接到咨询不要急着解答,先做一些前置性的确认工作,免得你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给对方建议,对方只是说一句“谢谢啊,下次请你吃饭”,而你又不好意思说“客气啥啊,我今天就有空,咱们去哪吃?”如果你是非法律专业人士,咨询法律问题我建议你一开始就发红包,否则专业人士真有的很多套路忽悠你。与诸君共勉!与法研同行开启多彩法律职业生涯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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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相瞒,我在律所做销售!

作者:威廉来源:环球法研近日,法研社群内有小伙伴咨询了一个颇为有趣的问题:咨询一下各位:一个律所,招跑业务的律师助理,每个月有任务量的,要你去街头巷尾找案子,案子回来交给律师没,谈成后有提成的,值得一试吗。有热心的小伙伴回复:不值得,还不如去卖房。更有小伙伴一阵见血地指出:案源找来为什么不自己做呢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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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俱乐部之外,才是绝大多数中国律所新人最真实的薪资水平

作者:威廉来源:环球法研近日法研社群内在讨论上海律所应届毕业生的薪资水平,有人认为平均水平在6000至8000元/月,有人认为这个标准偏高,税后3500元/月是常态。这个话题引起了笔者的兴趣。市场上经常有机构渲染“2万元俱乐部”等薪资水平较高的中国律所,加之法研社群内绝大多数小伙伴是研究生以上学历,就职的律所也相对不错,薪资水平自然也颇高,导致不少小伙伴认为上海律所应届毕业生的薪资水平在6000元以上。为了了解上海律所应届毕业生真实的薪资水平,笔者登录上海律协官网发现,4月17日招聘栏目中发布十多条律所招聘信息,薪资待遇写的均是面议。提成律师和工作3年以上的授薪律师工作面议比较容易理解,毕竟每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同,同样是有3年工作时间,不代表都具有3年工作应具备的经验。但应届生薪资待遇面谈应该如何理解呢?根据常年接触律所招聘信息的经历,笔者武断地认为:律所招聘信息中,应届毕业生薪资待遇面谈的,往往不会太高。因为,如果薪资待遇很好,律所/律师有动力主动展示出来,毕竟给员工的工资高,意味着律所/律师的创收能力强。招聘信息是展示律所形象的重要途径,如果薪资水平非常有市场竞争力,为什么不展示出来呢?如果说对红圈律师事务所的看法是考验一个人是否了解中国律师圈最重要的问题的话,那么对中国律所“2万元俱乐部”的看法就是考验一个人是否了解律界新人生存状态最重要的问题。2万元俱乐部之外,才是绝大多数中国律所新人最真实的薪资水平。在没有大数据支持的情况下,笔者无法确定上海律所应届毕业生入职的平均薪资水平是多少。对于广大法学生而言,平均薪资水平具体数字的意义也不大,能第一份律所工作就拿到2万元以上薪资的人少而又少。更何况,律所给你2万元的薪资对你也会有更多的工作要求。笔者曾在圈内调侃应届入职薪资水平高的律界新人:他们往往是一个人,拿两个人的钱,干三个人的活,背四个人的锅。工作不是请客吃饭,工资高的背后是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和年纪轻轻就日渐稀疏的头发(或有)。社会上普遍认为律师是高薪职业,工作很自由,没有上下班时间的限制。笔者也曾在圈内调侃过此事:其实律师工作很自由,没有上下班时间的限制,随时随地准备为客户爸爸服务。前不久,有媒体披露2018年度上海律师人均创收99万。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不少律师表示自己又被平均了。律师行业同样也存在着“二八定律”,百分之二十的律师/律所创造了全行业百分之八十的收入。据笔者了解,上海某律师对提成律师的要求是年创收超过200万,而某业内知名的大所创收30万就可以做合伙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创收是收入而非利润,去掉成本,大多数律师的净利润并不高。由于某些律师刻意宣(zhuang)传(bi)律师收入之高,社会上形成了对律师收入高的认知偏见。一些律师刻意宣传创收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作为专业人士,创收高意味者能力强,有助于取得客户的信任。但社会上的这种认知偏见导致律界新人也不得不在个人形象、服装、出行等方面付出远远高于薪资水平的成本。律界新人可能在外面请潜在客户吃1000块的晚餐,自己在家吃10块的泡面。如果你刚入职律所工作的同学婉言谢绝了你聚餐的邀请,他说的也许是因为工作太忙了没空,其实他可能是因为真的太穷了,尤其在北上广这类生活成本高的城市。多数律界新人不是没有时间社交,而是没有经济收入社交。如果没有家人的经济支持或者是大城市的本地人,每月的收入绝大部分都花在了吃穿住行等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上了。北上广深这类城市,大多数律界新人虽然收入并不高,但好歹有工资。有些小城市,律师助理是没有工资或者工资极低的,挂实习证还要给给律所费用。据笔者所知,安徽合肥某知名律所律师助理的工资是3000元,而且还要签3年的合同。有时候,打败律师助理爱情的不是忙而是工资低。坦率地说,律师并不是钱多的职业,全国能够创收超过100万的律师并不多,大部分律师处于小康状态,收入略高于工薪阶层,绝大部分律界新人的生活水平处于温饱状态。但为什么还要做律师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律师是一份高成长性的职业,也是一份提升社会地位较为稳妥的职业。只要熬过前几年,一般能够实现高于工薪阶层的收入。对于律界新人来说,再怎么强调工资的重要性都不足未过,毕竟要吃饭、要生存。尤其是读了研究生的律界新人,不仅要承担经济上的压力,还要承担心理上的压力。家长和以前的同学往往认为读了研究生工资收入应该很高,何况是律师这种职业。但是律师是一份值得长期投入的职业,属于典型的先苦后甜型的职业。与工资同等重要的还有发展的问题。三到五年之后,你可能就要独立,成为提成律师,到那个时候你没有了基本工资,还要去开拓案源,也许会比刚入职的时候更苦。笔者的一位朋友曾说过,如果你刚入职场,收入不高,吃的差一点没关系,把钱投资在学习上。离开学校,没有人再督促你学习,人与人的差距往往就是前几年拉开的。与诸位共勉!你可能还想阅读:动辄要求清北复交法本研究生,有些律所是不是对自身定位有什么误解?长期实习不留用,一家律所疑似进入复旦就业系统警示名单与法研同行开启多彩法律职业生涯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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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辄要求清北复交法本研究生,有些律所是不是对自身定位有什么误解?

作者:威廉来源:环球法研作为法律圈的公益平台,法研社群内经常能看到小伙伴们发布的招聘信息,有一类招聘信息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在招聘要求里明确只要北大、清华、复旦、交大、人大等几所国内顶尖法学院的研究生,而且要求本科是法学专业。这就意味着只要你本科是非法学专业,即使你是这几所目标院校的研究生,你也不是某些律所的目标应聘者,投简历的资格都没有。再继续看薪资待遇和律所名称,笔者不禁一惊:动辄要求北清复交法本研究生,有些律所是不是对自身律所的定位有什么误解?实际上,从律所的角度来看,这种严苛的要求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薪资待遇给定的条件下,谁不想招到更优质的实习生/员工呢?万一有人投递呢,招到拿一份工资干两份活的人不是很好嘛。就算没人投递,通过这种方式宣传律所也是不错的途径,在广大法学生心中树立本所高大上的形象。这些律所可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便是在就业不景气的大环境下,竞争激烈的永远都是那些优质的岗位。孔子在《周易·系辞下》曾曰过:“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孔子他老人家列举了三种德不配位的情况:(一)一个人的道德水平低下却居于高位;(二)一个人的智慧浅薄却谋划很大的事情;(三)一个人的力量微小却承担重大的责任。德不配位的后果是什么呢?孔子的措辞很重且坚定:必有灾殃。用人单位之所以会在招聘信息中对应聘者的学历和毕业院校有所要求,是因为学历和毕业院校能够大大降低用人的简历筛选成本。能够考上名校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再加上名校的信用背书,名校毕业生的平均质量确实要高于普通学校的毕业生。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名校毕业生多是书呆子,不够灵活,只会考试,工作能力其实并不怎么样。名校里确实也存在着这样的一些人,但绝大多数名校毕业生不仅学习成绩好,工作能力也很强。也就是所谓的,比你聪明的人,其实比你更努力。从概率论的角度来看,从名校中筛选出优秀员工的可能性要大大高于普通学校。律所倾向于要名校毕业生是一种非常实用主义的策略,无可厚非。因此,我们经常能够在律所的招聘信息中看到要求应聘者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但什么是知名法学院呢?985和211大学的法学院算嘛?双一流院校的法学院是吗?对于这一问题,请诸位读者参考《律所招聘信息中不得不说得潜规则》,笔者在此不再赘述。律所招聘信息中不得不说的潜规则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提出了一个观点,但没有展开论述:市场的标准与官方的标准并不总是完全一致,毕竟两者衡量的标准不同。律所招聘看重的是应聘者的工作能力,毕业于某某学校只是一个参考因素。官方的标准与市场的标准并不总是一致的,官方认定的知名法学院,律所可能觉得水平一般,两者的衡量标准不一样。限于本文的主题,笔者不宜长篇大论谈这个问题。引述只是为了说明:法学生群体评价律所有自己的标准,与律所的标准也许不一致。也就是说,即使律所宣称自己规模有多大、办公条件多优越、获得过什么奖项,在法学生群体中可能一文不值。关于这一问题,笔者在《不要一听到红圈律师事务所就EXCITED》这篇文章中有所涉及。不要一听到红圈律师事务所就EXCITED笔者提出:关于律师事务所的评级,国际上大概有三种评价标准:第一种:同行评价,以Vault为代表,以其他律所律师的打分作为主要评价标准。第二种:客户评价,以钱伯斯为代表,以重要客户和近期业绩作为主要评价标准。第三种:指标评价,以The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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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实习不留用,一家律所疑似进入复旦就业系统警示名单

作者:威廉来源:环球法研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某律师事务所从1月份开始就跟实习生说给offer,能留用,期间也没有说其他情况。到了4月份才给实习生说没有留用机会,不给签三方,说留用不如继续找实习生。16级已有三名同学中招(不同的组),实习时间超过6个月,但现在只能开始重新找工作。从网友提供的聊天截图可以看出:涉事的三名同学均来自复旦大学法学院,为16级应届毕业生。法学院相关领导已经着手与涉事律所沟通,该律所疑似已进入复旦就业系统警示名单。笔者向法研圈内的多位接近消息的人士求证,均表示确有此事,但具体细节不便透露或具体情况不清楚。该律所为合伙制,实习生留用与否更多地由所属团队的合伙人或带教律师决定。目前,尚不清楚该行为是律所统一的要求,还是涉事律师的个人行为。据可靠消息称,该律所已经启动内部调查程序,是否会公布调查结果尚不可知。法研希望律所能够公布调查结果回应广大法学生的关切。该律所是沪上颇有名气的律所,关于此事法学生圈内也颇有非议。如何处理此事也体现着该律所的管理风格及危机公关的能力。考虑到涉事律所的声誉及其中可能存在不为外界所知的细节,法研不便公开更多信息。法研之所以关注此事,主要是因为长期实习不留用在法律圈内并非个案,我们经常能够听到这类事情。尤其是对于应届毕业生,临近毕业时的实习往往是希望能够留用。不少律所为了提高招聘的简历投递率,往往在招聘信息中标明有留用机会。有的实习岗位确实有留用机会,最终是否留用要看实习生的工作能力、团队业务情况等多种因素。其中也不乏没有留用机会却声称有留用机会的情况。法研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没有基本职业道德的做法。优质的法律工作岗位总是处于稀缺状态,尤其是上海这种城市,最不缺的就是人才,知名律所和公司在招聘时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一个招聘信息就能吸引很多实习生。法研群内曾做过一次统计,一份优质的实习信息发布后,接收简历的邮箱在十分钟左右收到100多份简历。法研曾帮助杭州某国企发布法务实习生招聘信息,对方颇为惊讶地地表示:“现在就业这么难吗?我们这种公司居然有这么多名校学生投递简历。”从律所和公司的角度看,如今用人的机会成本颇高,多倾向于经过6个月以上的实习再决定是否留用。因此,法研群内多次提醒小伙伴应该早做打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参与实习。优质实习岗位供求关系严重失调的现状也给了一些律所和公司大量使用实习生的条件。相比于正式员工,实习生成本更加低廉且容易控制,而且在校研究生的工作能力与刚入职的员工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不少律所和公司滥用了这类优势,过度压榨实习生。如今市场上存在着一些机构,以所谓的红圈所为噱头,刻意制造焦虑情绪,贩卖所谓的课程。真的是: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的人心。笔者不止一次表示过,如何看待红圈所是衡量一个人是否理解法律圈的重要指标。红圈所是中国精英律所的典型代表,但并非唯一代表。不要一听到红圈律师事务所就EXCITED作为法律圈的公益社群,法研长期关于实习生的生存状态,积累了大量实习生奇葩遭遇的“小道消息”。前几日,我们转载了一篇华东师范大学夏冰青老师关于互联网公司实习生的研究文章,对法律实习生的生存状态也具有参考价值。钱少还背锅,实习怎么这么难?作者在文章的末尾这样写道:大学作为社会的缩影,其中不乏来自经济水平和教育资源落后的农村地区的学生,而付出与收获极为不平等的实习生制度让这些原本已挣扎在基本生存线边缘的学生丧失了基本的拒绝机会,更遑论思考实习制度是否合理。夏冰青,公众号:全球传媒学刊中国媒介产业中实习生的困境研究:以S和X两家大型互联网公司为例去年12月,法研推送了一篇简单的推送,正面刚了廉价实习的现象。反对廉价实习是法研的一贯主张。我们多次在法研群内强调,不允许发布每天实习待遇低于100元的实习信息。实习待遇不是衡量一份实习是否优质的唯一标准,却是重要指标。实习含有学习的成分,但更多的是工作。温情脉脉的“学习式实习”背后是残酷的压榨与剥削。实际上,真正优质的实习,往往也会提供相对合理甚至丰厚的实习待遇。社会上存在众多廉价实习的现象,并不代表这种现象就是合理的。法研公众号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去核实。我们无法保证每一份我们发布的招聘信息都优质,但我们愿意尽最大的努力。坦率地说,法律行业是一个透明度较低的行业,国内缺乏权威的批评类法律媒体,有的多是宣传平台。法律圈的新闻事件多是在坊间流传,很少见诸报端。媒体的重要属性和功能之一就是批评,失去了批评功能的媒体不再是媒体,只是宣传平台。笔者理解法律圈这类机构的商业模式,毕竟法律人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批评必然意味着得罪人。实际上,缺乏权威的批评类法律媒体是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也导致中国法律行业进入一种恶性循环。以法律评级为例,目前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上的评级机构依然是国际法律评级机构主导,国内一些机构也曾试图做法律评级,但效果不佳。这种“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现象值得我们反思。实际上,相对于国际上的法律评级机构,本土的机构更了解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在信息上更有优势。但为何一直没有出现权威的本土法律评级机构,缺乏公信力是关键的影响因素。笔者真诚地期待中国未来能够出现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法律评级机构。说回实习生问题。笔者曾在圈内多次调侃实习生、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等法律圈的新人:每天的工作就是维护别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自身的合法权益却无能为力。这是何等的讽刺。如果你遭遇了不公,没有平台发声,请联系法研,我们愿尽绵薄之力。法研做的事情很小,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法研的梦想很大,为了让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更好。鼓励理性发声、促进良性交流,小心呵护法律行业的正直感,这是笔者作为一名普通法律人的心声。与法研同行开启多彩法律职业生涯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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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少还背锅,实习怎么这么难?

作者:夏冰青来源:全球传媒学刊实习生现象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些新闻报道的焦点,但是相对较少的学术文献关注到中国媒介产业中的实习生现象。因此,本研究聚焦于中国互联网内容生产行业的实习生,以S和X两家大型互联网公司为案例,旨在探究中国互联网行业实习生在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困境,并在此基础上,从数字劳工的理论视角出发,对中国媒介产业中的实习生制度进行批判性思考。今日分享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夏冰青老师的文章《中国媒介产业中实习生的困境研究:以S和X两家大型互联网公司为例》,原载于《全球传媒学刊》。导言实习生问题在学术界引起广泛讨论大抵可以追溯到2011年罗斯·佩林(Ross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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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一听到红圈律师事务所就EXCITED

作者:威廉来源:环球法研判断一个人是否真正了解中国律师事务所的江湖与生态,不妨看他对“红圈所”的认识。先说结论:红圈所是中国精英律所的代表,而非全部,不要一听到红圈所就EXCITED!红圈所的评选标准RED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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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个人品牌与过度营销的风险

2.同行不齿。律师圈很小,声誉很重要,忽悠客户也许很容易(现在客户也不好忽悠),几斤几两,同行笑而不语不代表没想法。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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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圈的黑段子,看懂三个以上才算真正理解这份职业

答:君合的修正主义者说会涨,通商的教条主义者说不会涨,竞天会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涨,但有的团队不会涨。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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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朱锦清

我没有领教过朱锦清的英文水平,从他大学英语考满分、全程英文分享学习经验和在美国期间因为写作比赛获胜而担任纽约大学《国际法与国际政治》杂志编辑,可以推测出他的英语水平颇高。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