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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构建“3+”机制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泸州市积极探索“3+”推进机制,蹄疾步稳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着力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责任制+台账制+清单制”
落实党政抓总责任
成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常委和副市长任副组长,担起改革攻坚责任。纳入全市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和区县委保证目标,建立任务台账,分解目标、量化要求、清单督办,“一盘棋”谋划、“一条心”推进、“一体化”落实。
建立“1+5+N”体系
落实部门牵头责任
“1”即由市总工会负责日常工作总牵头。“5”即围绕产业工人党的建设、思想文化建设、技能形成体系、成长成才、保障维权服务等五个方面,创新制定《泸州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1+5”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总工会牵头一个子方案具体落实。“N”即整合其他涉改部门力量,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试点+任务+激励”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18年全省率先在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公交公司开展企业试点,2020年进一步将试点区县和企业扩大到33个,2022年实施“提质扩面百舸千帆行动”,三年内确定800家企业,“一企一策”因企制宜推进产改。第一批遴选入库企业107家,其中国有26家,非公81家;市级建立台账管理15家。2023年第二批遴选入库182家企业,其中国有37家,非公145家;市级建立台账管理27家。加大激励力度,市总工会设立专项经费,2023年对第一批通过阶段性评估的14家市级建立台账管理企业,每家企业给予2万元专项补助。
供稿|刘永华
编辑|张其富
二审|何 艳
三审|朱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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