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政策对试管、代孕中介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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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有相当数量想要做试管甚至代孕的人会把广州列为一个选择。而近日,这一现象可能会产生改变。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新的政策文件,联合十几个部门打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卫健委对这个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
作 者
日常找我们咨询的很多人都是有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的需求的,于是,找中介做试管婴儿或者代孕就成了我们经常接触的情况。过往存在大量前往境外进行生育的,而疫情之后,出境成本大大增加,很多人更是被提倡不允许出境,于是相关需求转到了国内,我们听到越来越多的客户告诉我们他们选择在国内做。成都、武汉、北京、上海……其中,广州是一个经常被提到的选项。事实上,生活在广州,很难看不到相关的广告。比如我本人就曾经在CBD的十字路口安全岛的小立柱上拍到过。
(图片来源:广州CBD大马路上自己拍的,不用试,码刚好打到你们扫不出来)
众所周知,中介做试管、代孕违反了卫健委的相关规定,但是同样周所周知的是,“国内能找到做试管、代孕的中介”。能在CBD的大马路上看到广告,我也曾经在医院的女厕门后、酒吧的厕所门后之类的地方看到,更不用说从业者的朋友圈了,很难说他们隐蔽性有多强,通过我们跟做这些业务的中介的人的接触,也看不出他们有要掩饰的意思。而这种情况可能很快就会有所改变。
(图片来源:广州市政府官网截图)
7月底,广州市政府发布了一个针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文件,8月初,广州市卫健委针对此文件作出了政策解读。文件的中心思想非常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卵)、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以及“代孕”活动。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本次不仅是卫健委会进行针对这些活动的行动,还会联合发改委、教育部门、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司法部门、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来穗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网信部门、各区政府共同采取行动,同时还包括物业行业协会等非行政机关的配合,每个主体都有细则,规定了各部门在针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问题上的职责。
虽然试管、代孕这个行为本身只是违规,但是其中往往伴随着违法行为。例如促排需要的药物果纳芬,给药过程中有可能涉及非法行医罪。例如在国内的生育行为一定伴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开具,而代孕往往需要伪造这个证件,于是就又涉及了刑事犯罪。在过往几年的案件监测中,我们时常发现广州市内的相关的刑事判例。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去年某知名代孕中介二十多名员工一起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案件,刑期从两年到十二年不等,同时判处罚金五万至一千万不等。网上甚至可以查到有他们的客户到公安局做笔录的帖子。
这次还透露了一个信息,虽然没有写进文件,但是在卫健委对文件的政策解读中,提到了广州市卫健委对“代孕”这个概念的释义。卫健委提到,虽然我国法律对代孕并无定义,但是按照学理层面的解释,与我们过往的观点一致,代孕就是俗称的“借腹生子”。我们要再次强调,“借腹生子”这个词,是包含了“A卵B怀”的。
事实上,无论这个文件是否发布,广州针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一直都存在,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2宗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第一例就是一个公司发布的海外代孕广告。注意,这个公司发布的广告中的代孕行为并不发生在中国,是到国外去,同样被处罚了45万人民币。而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国内那些以此为业的公司的广告都可能被处以类似的罚款。
广州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介数量不少,目前不清楚这个文件后续的执行力度对各个中介的影响。但是无论如何,在目前我国即将面对人口老龄化考验的形势下,特种特殊群体又确实有较强的生育意愿,哪怕漂洋过海也希望能够生育子女,无论什么群体生育出来的孩子都是中国人,一样为国家做贡献,还是希望能够给有生育意愿的人放开相关技术,合法合规的市场秩序才是打败违法违规市场的最好武器。
编排:放完暑假回来的西红柿
封面:广州市政府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