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儿童需要“顶天立地”的庇护网:网住童真,杜绝“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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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理应得到全方位的呵护和关照。但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却有些冷酷:家庭生活中,有儿童被家暴、被遗弃;社会生活中,有儿童身心被侵害;更由于社会制度的缺陷,造成数以千万计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同时存在;还有深陷困境的社会困境儿童。这些儿童共同构成了儿童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得到社会的庇护,社会也应该为他们构建一张合理的儿童庇护网。
原文 :《构建“顶天立地”的儿童庇护网》
作者 |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中心 梅志罡
图片 | 网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儿童保护工作,不仅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而且国务院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如民政部、教育部、司法部等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令、法规、规章和工作意见等,为儿童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社会组织也做了大量的相关工作;社会的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如专业社工、法律人士、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和他们服务的机构等也一起参与了全社会的儿童保护工作。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看到了儿童保护工作的力所不逮,仍然实时听闻儿童被侵权被侵害的恶性事件的发生。
究其根源,既有的儿童保护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首先是弱势儿童保护综合救助不够,保护途径单一,基本满足于基础的物质层面的救助;其次是儿童庇护机构不足,无法托底保护,面对儿童家暴或者困境儿童,没有充足的庇护场所接纳收容和帮助那些需要庇护的孩子们;第三是儿童保护综合评估体系落后,亟需改革完善;最后是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在儿童保护工作中主动作为“动力不足”,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和措施办法需要细化。儿童保护(保障)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了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等诸多方面,涉及民政、教育、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救助手段呈现“碎片化”“条块化”,难以发挥综合效应,没有真正形成一张合力共进的儿童庇护网。
我们认为,该是为儿童保护提供全方位庇护的时候了。要为儿童编织一张“顶天立地”的儿童庇护网。这里的“顶天立地”包含两层含义。所谓“顶天”,就是要充分做好顶层设计,要通过顶层设计完备儿童保护的制度和各项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上构建儿童保护的完整体系;要打破现行的条块分割的部门分治的儿童保护责权利划分模式,在体制机制的构建上创新,实现儿童保护责权利从专门分治走向合作共治;要打破现行儿童保护资源配置上的部门权力所有,积极构建儿童保护资源配置的合作共享体制。
所谓“立地”,就是要扎根中国的国情和文化,充分理解和认识中国的儿童保护实际状况,充分尊重儿童权益保障的客观规律和实际需求,既不夸大超前也不回避滞后,从儿童保护的社会事实出发,做好全面的底层设计。
这里的底层设计,首先是提供儿童权益保护和儿童庇护的社会组织的积极发育和发展,要培养和发育出一批功能齐全、结构合理、合作有序的儿童权益保护和儿童庇护类社会组织,要促进这些社会组织的健康成长和发展,使得它们能够独立有效地开展儿童保护和儿童庇护工作;其次,要培育和培养一大批儿童保护和儿童庇护的专业人才,他们可以是儿童保护和儿童庇护的专业社工人才,也可以是儿童保护和儿童庇护的专业法律人才或者专业心理咨询人才,甚至可以是儿童保护和儿童庇护的专业保育人才或专业生活照顾人才;第三是要构建一张深入基层社区、基层学校、基层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儿童保护和儿童庇护的“兜底”网,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嵌入成为这张网的一个结节点,让孩子们的被保护的需求、寻求庇护的要求都能够及时被发现,并得到及时的庇护响应。
惟有构建这样一张“顶天立地”的网,我们的孩子们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和庇护;惟有如此,我们的孩子们才会有美好的明天,我们的国家才能有充满希望的未来。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70期第4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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