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实现“改革创新者胜”,开创城市治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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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把改革创新作为我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之一。然而在贯彻实施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创新的系列论断仍有待领会落实,对改革与创新的实践规律仍有待厘清把握,有待两者统筹并重,实现“改革创新者胜”。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对城市工作的具体建议如下:
原文 :《硬法和软法构成完整乡村法治体系》
作者 |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吴建南
图片 | 网络
明确改革创新作为城市工作的重要方法论。
“惟改革创新者胜”,统筹改革与创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改革创新的重要论断。城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城市治理改革创新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显著优势在城市工作中的结合运用,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政治意义和长远作用。建议予以明确和阐述,进一步确立改革创新的指导地位,研究部署城市改革创新工作,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行动指南。特别是在基层实际执行中避免重改革、轻创新,贯彻落实中央已经推出的改革创新方案、巩固已经形成的创新成果,打通城市改革创新“最后一公里”。
适时论证布局城市治理改革创新的试点城市和试验区。
先试点、后推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经验。鼓励超大城市和有基础条件的城市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创新示范作用,同时做好定期评估和总结工作,提炼最佳实践经验。研究布局国家城市治理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城市或城区为单位,将亟待突破的改革内容先试验、后推广,同时为基层探索创新提供空间,“一城一策”、允许试错、包容失败,以点带面探索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制机制。将治理举措和政策经验宣传、推广、复制,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
培养一批善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提升城市治理改革创新本领。
新时代城市治理对干部贯彻改革创新精神、增强改革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立完善城市治理改革创新的机制,探索第三方改革创新评价机制,公开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发城市活力。创新城市治理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模式,“改革创新者上”,形成和输送懂新技术、善于创新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持续保障。
总结研究中国特色的城市治理改革创新理论。
理论源于实践,又进一步指导实践。城市治理改革创新在实践中孕育着丰富的成功经验和资料素材,为理论创造提供了广阔空间,具有独特意义和理论价值。建议研究部门、学术机构等加强宣传、研究,开展城市治理国际对话,通过实践分析、总结归纳、提炼升华,为党和国家关于城市治理的理论创新提供源头活水,讲好中国城市治理故事。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30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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