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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金李:鼓励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

金李 社会科学报社 2022-06-10


近期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数量攀升。伴随着老年人口绝对数量的增长,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养老问题日趋严重。与此同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劳动年龄人口外流、空心化不断加剧,老人留守农村生活,缺乏子女在旁供养。相较于城市地区而言,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更加不完善、养老人才更不充裕,致使农村养老问题成为养老课题的一大难关。要想在整体上提高社会养老水平,农村养老问题避无可避,亟待解决。



原文 :《鼓励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

作者 |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经济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金李

图片 | 网络



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体现在诸多方面,养老的不平衡问题日渐突显。相较于城市老龄人口,农村老龄人口在乡养老存在养老服务供给缺乏、养老基础设施不足等硬性问题,而农村老人进城养老又需要解决城乡生活习惯差异、家庭关系调和等软性问题,这使得农村老人提升老年生活质量的难度比城市老人更大。这将给实现城乡公平造成阻碍。


对于大量不存在失能问题的农村老人来说,精神层面的养老需求与物质层面的养老帮扶同样重要。互助养老模式与商业养老相比,具有更强的社交性,能够让农村老人在互助过程中实现邻里交往、参与村庄活动,在互帮互助的同时实现精神物质双层面的满足。就地互助抱团满足就地养老需求。农村老人适应农村环境,绝大部分老人希望养老不离村,实现就地养老。互助养老能够在村内实现小范围抱团养老,满足老人离家不离村的愿望,能够更好地满足老人在文化传统与个人意愿上的养老需求。



明确互助养老的管理主体与责任划分。要让互助养老走上正轨,需要明确管理主体及责任,避免出现责任相互推诿、互助基础设施无人落实的问题。农村互助养老按村解决问题,村委会责无旁贷。应由村委会利用集体资金、村内闲置资源等,为互助养老提供最基本的硬件设施。


设立专项资金,奖补互助养老。通过国家奖补等渠道增加对农村互助养老的资金支持,鼓励互助养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互助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护理床、日常医疗设备、医疗康复设施、文化娱乐活动等设备,满足互助养老的硬件基础条件,对积极参与互助养老的个人及单位予以适当奖励。



建立互助养老的志愿服务记录系统。建立全国联网、村村联通的志愿服务记录系统,鼓励志愿者在相对年轻、仍有服务能力时进行公益服务、帮助老人,存储志愿服务时间,等到志愿者年老时,可凭借曾经的志愿服务记录获得他人帮助,为互助养老的“时间银行”模式提供技术支持和系统保障。同时,也让跨村、跨地域的移居老人能够凭借记录更快地融入新环境、享受互助养老服务。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47期第1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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