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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 | 让农民得到长期的财产性收入,全面化解贫困问题

温铁军 社会科学报社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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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定要有一套成体系的改革方案,才能让农民得到长期的财产性收入,才能真正把贫困问题全面化解。



原文 :《全面化解贫困问题需综合改革》

作者 | 福建农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    温铁军

图片 | 网络



把巩固脱贫攻坚的可持续性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整合。明确要用长期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各种“三农”政策,来把脱贫攻坚的成果变成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习总书记1988年在福建宁德这个国家级贫困区工作时曾经指出,山区的发展条件似乎不够好,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去思考,绿水青山就是最好的财富。可见“两山”思想本来就源于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党的十九大以来,整个中国转向生态文明战略,带动乡村振兴。从“两山”理念来看,被认为是贫困的很多农村地区,在可用于多业态开发的生态产业化发展上恰恰是具有比较优势的。问题在于以往的制度体系有利于粗放的数量型增长,而不利于质量效益型增长。因此,我们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变革来深化生态文明领域中的综合改革。

  

城乡融合发展是必然趋势。习总书记所说的城乡两个要素市场的自由流动,客观上也正在变成现实。我国的一些村子人口大量减少,县域人口也在外流,农民在打工所在地被纳入城市化了,很多村落民居也已经拆除。然而,个别地方精英对民居的保护和改造不仅传承了传统的文化,更吸引了很多城里人来此发展民宿、餐饮、休闲、文创等新业态。大自然的山光水色、农村中的古民居,很多资源性的资产在过去的旧阶段是要被废弃、被拆掉的,现在贯彻“两山”新理念,就成了无价之宝。所以,要让农民获得长期的财产性收入,就得体现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的“让产业留在县域”,那就需要把“县乡村统筹规划”纳入“新乡村建设行动”。



通过改革形成县域经济新格局。旧阶段特点是只把农业当成第一产业,只把农民这种身份概念简单化地视为第一产业劳动力。由此,要想让他们在资源性生产中获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收入,并且能够赶上平均收入水平,不改变生产方式是没有意义的。这也就要求我们关注“三新”(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


新阶段的政策调整中,一个重要的核心理念就是从过去产业资本阶段因资本极度稀缺而派生的亲资本,转到现在资本过剩条件下的亲民生、亲贫困和亲生态。现在很多地方设计系统政策,主要的根据是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的“新乡村建设行动”中的重要内容,即把产业留在县域,让农民分享产业县域化的收益。要通过改革形成一个可以激活乡土社会中长期形成的沉淀资产,将其变成可交易资产的县域经济新格局。让乡村经济实现生态资源货币化,再进一步让县域平台实现“生态资本深化”。



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文件强调:我们要搞的是“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合作社,而不是过去那种所谓专业性合作社。日韩的综合性合作社能够让农民收入中的转移支付占比高达60%,这样农民就不是简单地在资源性生产领域中获得一般收入。应有一个可以参照的体系,最好在东亚模式中寻找。实际上,综合农协是日韩农村消除贫困的根本制度。总之,我们一定要有一套成体系的改革方案,才能让农民得到长期的财产性收入,才能真正把贫困问题全面化解。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58期第1版,感谢CMF支持。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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