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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严格执行“普法通知书”制度 — 普法工作从“协调式”向“制度式”转变

2017-05-16 蚌埠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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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开始,蚌埠市率先建立了“普法通知书”制度,并将各单位落实普法通知书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用“硬指标”推动普法工作“软任务”的落实,成为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的有力抓手。




“七五”普法开始以来,固镇县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普法通知书”制度。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在每一个行政过程、每一次执法活动中,各重点单位通过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的“三结合”机制,按照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自觉地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七·五·普·法




今年3月份起,固镇县法宣办已陆续向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3·8国际劳动妇女节”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的“普法通知书”。并要求各单位接到普法通知书后,及时制定开展主题宣传计划方案,印发宣传活动通知并认真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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