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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伤人案昨日开庭 | 当事人称索赔218万并非讹诈,园方称无过错不应担责…

2017-12-20 蚌埠司法

2017年12月19日上午,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某、赵某某、周某(分别系死者周某某之女、之夫、之父)诉被告北京某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和原告赵某诉被告北京某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两案。14时18分,两案庭审全部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小编带你回顾一下

整个案件经过以及争议焦点


1分30秒回顾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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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时间线

2016年7月23日,赵女士一家三口和母亲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内自驾游览,赵女士与其母在猛兽区下车,后被老虎袭击,赵女士被咬伤,其母被咬死。

延庆区人民政府于事发当日成立了“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并责令动物园停业整顿。

2016年8月24日,延庆区政府调查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年8月25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恢复营业,东北虎园暂停游览。

2016年8月29日,赵女士与园方因对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未达成赔偿协议。

2016年10月13日,赵女士首度接受采访,称“动物园方应该负主要责任,我们负次要责任”;园方代表曹志杰表示,“延庆区联合调查组对我们园区进行了关停一个月的调查整顿,结论是我们没有安全生产责任。”

2016年11月1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重新开放,增设电网及“严禁下车”警示牌。

2016年11月15日,赵女士家人将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起诉至延庆区法院,请求赔偿共计近156万元。

2016年11月22日,原告向延庆法院递交《指定管辖申请书》,后被驳回。

2017年3月29日,延庆区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显示,赵女士符合九级伤残。

2017年9月5日,赵女士收到法院传票,该案于9月18日下午2点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从赵女士的代理律师处获悉本案延期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12月19日,该案在延庆区人民法院开庭。


争议焦点

根据公开报道,整理案件的部分争论点如下。

1.责任在谁


赵女士及其家人称,动物园没有第三方的安全风险评估,硬件措施不达标,进园的时候没有必要的安全教育,从买票到进园不到一分钟。动物园没有对猛兽和游客进行有效隔离;没有应急预案,也没有配备必要的救助设施及设备,且对员工也没有进行必要的培训;对于伤者没有采取有效的护理(如有效包扎、止血)行为。另外死者周某下车施救女儿的行为应当属于“见义勇为”,被告应对周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回应称,在猛兽区,从园区的操作规范来说,包括工作人员在内,任何人都不能私自下车。园方不可能配备真枪,假如真有麻醉枪,打在老虎身上也不可能发挥作用。员工拿着警棍等下车,同样属于近距离接触老虎,有生命危险。


2.舆论观点


一种主流的观点认为,女子被咬明显由于她自己的“愚蠢”和“作死”,出事儿是活该,也不乏法学专家敢于亮剑,认为动物园无需担责。

另一种观点认为,出现安全事故,园方的责任不能忽视。腾讯《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缺乏安全管理冗余,必须追究责任》,一文提出了安全管理冗余的概念,认为野生动物园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未能提供安全冗余。运营和管理上有很多细节很多学问,可惜园方没能做到更好。

2016年7月27日,人民日报发文《别让舆论成另一只伤人“老虎”》,文章指出不管最终认定的责任在谁,这起野生动物园里的“老虎吃人”悲剧,说到底是概率极小的一次意外。对待一起悲剧,我们不该如此刻薄与冷漠;同日,中青报发文《冷血的10万+ 会让你也成为受害者》,文章指出冷血的网络表达就像是网上的大字报,互联网让言论表达更自由了,这当然是好事,但是自由的前提是责任。


3.赔偿方案


因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协商未果,赵女士和父亲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告上法庭,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赔偿,其中,对周女士死亡的索赔金额为149万余元,赵女士提出索赔整形医疗费等共计69万余元。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人之一曹先生回应称,经过调查组历时一个月的调查,认为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详细调查结论已经公布,园方并无责任。若涉及赔偿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划分责任,在责任未划分之前,无法进行赔偿。随后,园方又表示,对此事不负任何责任,但基于道义承担15%的补偿,同时拒绝让当事员工受访,“自说自话没有法律效力,以第三方机关的调查为准”。


当事人:索赔并非讹诈

临近开庭,赵女士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自己一直在准备出庭材料,还把当时去动物园的这条路重新走了一遍,将曾经在哪里看到了一些指示牌和警告牌、哪些是新增加的,都罗列了出来。

“我们一直没有否认过自己的过错,但不能因为我们的过错就掩盖园方的过错,希望法律能够公开、公平地审理这起案件,把责任划分清楚。”赵女士表达了这样的看法。

在赵女士看来,园方在提示牌设置、伤者救治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她和家人申诉的主要理由,而索赔数额则是律师根据法律、伤情等多方面因素提出的,并非是“讹诈”。

“如果法院判了动物园承担相应责任,这个赔偿,我觉得可有可无。”赵女士强调。

同时,赵女士还表示,不管庭审结果如何,自己都会积极迎接新生活,并用自己的方式向母亲表达愧疚。她也希望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推动野生动物游览规定的进一步规范,让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

对于案件开庭,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相关负责人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不愿透露过多信息。


延庆区调查报告

调查组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


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

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


事故调查组基于以下四点做出认定。


第一,赵某在东北虎园内下车后,园区巡逻车以及事主车后的两辆自驾车都分别通过高音喇叭以及车喇叭进行警示;

第二,事主车辆所停位置距离散放东北虎的平台只有13米;

第三,赵某被老虎拖走后,其丈夫和母亲同时追赶至散放老虎的平台坡下,其母上至平台救女被两只老虎攻击后停止挣扎;

第四,事发后,巡逻车拉响警报对老虎进行驱赶同时呼叫支援,两分钟内5辆巡逻车赶到事发地进行支援,16分钟后老虎被收入虎舍铁笼。


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同时,延庆区调查组在通报中也表示,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日常管理中员工培训考核制度未完全落实,存在有培训无考核、部分应急演练资料缺失的问题。


来源:综合北京延庆法院、新京报、北京青年报、中新社、法制网、正义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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