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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 丰台区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活动
根据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为做好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重申严禁售卖、购买违规车辆,对既有存量车辆设置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限期淘汰退出。
5月18日上午,成寿寺街道武装部部长褚勇杰带领平安办(司法所)联合成寿寺派出所到南三环东路辅路对电动三轮、电动四轮逐步退出工作进行宣传,告知其在过渡期内提前处置违规车辆,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多名驾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市民接受了工作人员的安全提示。本次宣传共发放宣传折页1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品1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4张,横幅1条。
供稿:丰台区成寿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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