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陕西省公路应急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陕西省公路应急中心是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的通知》,将原陕西省公路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和陕西省驻连云港建港筹建处整合组建而成。省公路应急中心的成立是省厅、省局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努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公路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工作需要,陕西省公路应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路应急指挥平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概况

本次公开招聘非编制应急指挥平台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应急指挥平台值守、信息报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

岗位职责:

1.负责接听回答热线咨询电话;

2.负责收集全省公路网运行信息,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3)有吸毒史、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1.热爱公路应急事业,严守政治纪律和保密规定,遵守应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适应倒班、夜班;

2.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一定的文字表述能力,思维敏捷,语言表达流畅,普通话基本标准;

3.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

4.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者复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5.工作时间:7×24 小时工作制(倒班工作)。

四、工作地点

陕西省公路应急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10号)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组织。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上午9时至8月24日下午5时。具体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情况而定。

1.报名请登录易通公司官方网站(zp.estonehr.com),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申请此职位。同时须在易通公司官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将《应聘人员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照、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电子版发送至易通公司官方邮箱zppxb@estonehr.com。

2.有关要求。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认定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1.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进入体检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参加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岗人员须在公示结束1周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离职证明。

(六)用工形式及工资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3年签订1次;

2.按照省、市有关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工资待遇按单位薪酬标准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3.工作期间享受在编人员的同等休假等有关待遇。

4.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为4000元(缴纳社会保险后)。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电话通知笔试、面试、体检。未通过初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面试人员通知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2.体检人员通知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3.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

七、特别声明

此次招聘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不法分子诈骗行为,本次招聘未经我公司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一经发现,追求相关法律责任。


温 馨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请转发到您的朋友圈,帮助身边的朋友找到满意的工作! 


知名企业推荐


西安8月份招聘会时间安排陕西星辰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圣苑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涡普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招聘公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陕西天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渭南市妇幼保健院(渭南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中国电信】陕通服中意科技公司
西安高科度假大酒店交通银行资产保全岗陕西大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