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肇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纪实
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从简政放权到地方立法,从建设良好营商环境到建立决策制度体系,从行政领导上庭应诉到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展现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和决心,展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法治政府建设,使我市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2018年,我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01.8亿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万元。
法治政府建设,使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我市正朝着建成一个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一步步靠近。
▲视频:范中杰市长在2019年两会中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
“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
行政效能、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我的店铺在四会,在端州区也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真便捷方便。”日前,市民陈小姐在端州区城东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咨询营业执照办理事宜后,兴奋地说。陈小姐是我市实施“跨城通办”措施的最早受益者之一。“跨城通办”是我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创新政务服务的又一项新举措。它突破空间“壁垒”,群众办事就近、便利、更高效。
▲新闻资料图: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大事。近年来,我市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商事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放权不断深入,服务不断优化,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运行成本明显下降,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18年9月,我市出台《肇庆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一照一码”“住改商”“一址多照”“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今年8月21日,我市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上线“肇商通·肇庆市万企诉求服务平台”,旨在“一站式”精准解决企业诉求。9月10日,《肇庆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出台,主动对标先进,从高设置改革目标,多项审批指标比省的要求力度更大。如在企业开办方面,优化企业开办“一天办成”流程并实现开办环节全程网上办理,同时推出“秒批即办”服务。
随着行政审批、投资审批、商事制度等制度改革的拓广拓深,我市营商环境更加便利快捷,服务更加高效。仅今年上半年,我市企业开办实现“一天办成”,全市新登记的各类商事主体23179户,同比增长4.53%。
出台实施地方法规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法治政府,权力依法产生。
2015年9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我市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规范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6年6月3日,我市首先制定施行了程序法《肇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16年9月1日,我市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向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有力一步,对我市创文巩卫、促进社会和谐、优化改革发展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以及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实力有着积极意义。
此后,通过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我市陆续出台实施了系列地方性法规。2017年7月1日,《肇庆古城墙保护条例》施行,对保护肇庆古城墙与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意义非凡;2019年1月1日,《肇庆市端砚石资源保护条例》施行,促进可持续利用端砚石资源,擦亮肇庆端砚文化名片;同日,《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施行,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系列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为我市政府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同时推进机制体制创新,为我市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提供重要法制保障。
目前,以加强七星岩景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的《肇庆市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正在修改完善中。
建立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科学水平
法治政府就是权限依法而设定。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市依法决策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先后制定出台《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肇庆市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则》《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法》等制度,修订完善《肇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肇庆市人民政府会议运作制度》等决策制度,确定市政府及其部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 证、风险 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了行政决策公信力和科学水平。
仅2018年上半年,经由法制机构参与合法性审查的市政府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决定有517件,参与审查以市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22件,并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为“一带一路”政府间合作协议把关审核,对我市与黑龙江省鸡西市、广西贺州市、意大利马切拉塔市等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备忘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值得一提的是,近3年来,我市组建扩大了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团队,建立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政府权力依法受监督
2019年8月8日,鼎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某起诉肇庆市政府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纠纷一案,副市长陈家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苏锦文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
法治政府就是权力依法受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政府权力依法受监督。一直以来,肇庆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2016年11月22日,肇庆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日计罚”环保行政处罚案二审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任副市长李腾飞和时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陈金銮分别代表市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出庭应诉,并就原告提出的诉求当庭作出答辩。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全省首次地级市政府负责人对环保案件出庭应诉。为更好发挥这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示范效应,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市政府还专门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企业负责人30多人到庭参与旁听。
近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纠纷案件成为常态,充分发挥当庭释疑、止纷争作用。仅今年上半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7.36%,促进了行政行为的规范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充分体现了我市政府部门依法办事、充分履职;体现了政府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政府部门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担当。
近年来,我市还不断加强行政监督和行政监察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如完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举报投诉和监督查处制度;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效能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健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并向县(市、区)、镇(街)延伸,建立平台微信公众账号等。
构建“大调解”格局
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方式
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市注重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市逐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2005个。
2015年开始,我市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推进基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 式化 解社会矛盾,将 法律服 务延伸到基层,推 进 基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近年,我市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和调处工作。
此外,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和不当行政行为;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多角度、多方法化解矛盾方式,切实维护了肇庆社会和谐稳定。我市连续四次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并两度荣获国奖“长安杯”。
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肇庆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编辑:肇庆市司法局新媒体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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