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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回眸 | 肇庆市司法行政成绩逐个数

肇庆司法 2022-10-12


“十三五”以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大力指导下,肇庆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全面推开“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坚持服务大局,做好法治保障,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从今天起,“肇庆司法”微信号陆续推出《回眸 展望——肇庆司法行政“十三五”工作巡礼系列报道》,向大家展现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十三五”期间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十四五”工作开好局夯实基础,敬请留意。



  2016年以来,肇庆市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018年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获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市直工委确定为首批12个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示范点之一,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获得省部级表彰的个人19人次、集体16次,获得市厅级表彰的个人10人次、集体9次。



“十三五”时期工作情况


01 推动我市法治肇庆建设再上新台阶


  法治建设“四梁八柱”逐步搭建并有效运作。提请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肇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健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三层面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全面依法治市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考核排名不断提升。以每年度法治广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为抓手,牵头抓总,推动各地各部门协同联动,实现2016至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全省排名不断提升,2018年、2019年我市连续2年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稳居全省优秀市行列,其中2018年、2019年,法治政府考评分别获全省第一、第四名


02 立足肇庆特色立良法  力促法治社会发展


  重点推进肇庆特色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特色立法项目,进一步强化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16年以来指导制定8部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60份,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03 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提请出台《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肇庆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等,积极组织申报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市、县(市、区)和单位,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肇庆模式。



  二是首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N+3”制度模式。在“1”即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基础上,逐步出台“N”项配套细化文件,并同步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社会公众参与平台、咨询论证专家库3个平台,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建立起完整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实现决策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的地级市。2016年以来审查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合法性审查2977件。



  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我市证明事项清理,市政府有关部门废止证明事项313项。四是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上有新进展。制定出台《肇庆市全面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实施方案》,推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出台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对市、县、镇三级共278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信息的公开,公示率100%。



  五是有效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期结案率100%,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04 完成“七五”普法任务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优化普法工作机制,出台市“七五”普法规划、普法责任清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到普法工作高站位、全布局、基础实。做强法治宣传矩阵,汇聚市县两级300多个普法成员单位的宣传载体形成法治宣传矩阵,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持之以恒抓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六进”等各类普法活动2.7万场(次),共755.7万人(次)参与,全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



  推动法治示范创建出佳绩,全市105个镇街及省定贫困村100%完成省级法治创建。2018、2019年,我市在全省普法与依法治理考评中,分别获得全省第五、第三名,全部县(市、区)均为优等次。四会市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肇庆市司法局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05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亮点纷呈


  一是面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建成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666个,实现面向基层、面向城乡群众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制定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2016年以来,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提供法律服务13.9万人次;网络平台89名法律服务人员驻网服务约3.39万小时,在线提供法律服务逾1.1万人次;热线平台接听来自肇庆的群众来电咨询3.2万人次,受理办结省指派工单396宗。

  二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优质法律服务。

  优化律师服务。推动我市《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贯彻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和执业管理制度。出台《肇庆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管理办法》,组建我市中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建立志愿律师参与诉讼案件、信访、案件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优化公证服务。推广开展“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2016年以来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5万多件。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2016年以来累计提供村(社区)集体经济合同审查、村规民约“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各类法律服务129423件次。



  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市、县、镇、村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站、点),在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人社局等部门设立法援工作站,统一城乡居民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等,实现应援尽援优援。2016年以来办理各类法援案件13344件,受援人15001人次,追讨欠薪或索赔9201.1万元,接受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1137人次。

  优化司法鉴定服务。司法鉴定事项增至8项,2个鉴定机构升格为鉴定中心,1个鉴定机构实验室获国家级认证认可。2016年以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案件8979件。优化仲裁服务。推进智能仲裁服务平台建设,作出“智能仲裁”裁决书;积极参与“9+2”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争议解决平台。2016年以来肇庆仲裁委受理仲裁案件1463宗。


06 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化解矛盾纠纷效能有效提升。加强全市县镇村2005个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在重点领域设立4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初步形成纵横连贯、条块互补、点面结合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肇庆市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将“以案定补”形成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的地市。“以案定补”实施三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基层调解员积极性、纠纷调处质量、纠纷调解数量“三个提升”,2016年以来调处各类纠纷35406件,调处成功34772件,调解成功率98.2%。



  二是严守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第二道防线,场所持续安全时间居全省前列。依法收治、规范执法、科学戒治,推进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建设,落实场所安全防范领导责任、安全研判、安全排查、安全防控、应急处置“五项机制”,连续21年实现场所安全“六无”(无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毒品流入、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所内疫情),持续实现安全稳定时间居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前列。



  三是管好“两类”人员第三道防线,做好源头风险防范。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矫正期监管、“震撼教育”及亲情帮扶等管控教育措施,防止脱管漏控和重新违法犯罪,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无发生由社区服刑人员引发的重特大案事件。深化安置帮教和戒毒康复工作,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全省要求的标准线。


  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加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深挖摸排线索数量在市直单位排名前列。




编辑:肇庆市司法局新媒体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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