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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正处级!河北2干部被逮捕!5市最新查处多人,1市政协常委主动投案……


张家口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江决定逮捕

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协原主席王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江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薇决定逮捕

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委原书记高薇(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薇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家口市万全区检察院对外公布↓↓↓

张家口市万全区乡镇干部吴江因犯贪污罪被判刑。2019年5月16日吴江被万全区人民法院判处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保定


涿州市政协常委陈杰主动投案 配合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据保定市纪委监委消息:涿州市政协常委陈杰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保定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典型问题↓↓↓

1、保定市水利局调研员张光伟、安各庄水库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李锁成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照规定落实被处分人工资待遇问题。2013年6月8日和8月7日,保定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安各庄水库管理处原主任、党委书记任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安各庄水库管理处未按照规定降低任某某工资待遇。对此,时任保定市水利局副局长、安各庄水库代理主任张光伟,安各庄水库副主任李锁成负有主体责任。2019年5月,张光伟、李锁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王福龙等人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照规定停发拘役人员薪金问题。2008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在涞源县国土局原局长高某某被羁押及服刑期间,涞源县国土局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停发其工资。对此,时任涞源县国土局局长王福龙负有主体责任,王福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王福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时任涞源县纪委书记魏立恒应负监督责任,分管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审判工作的时任新市区法院副院长张继勇应负领导责任,2019年5月,魏立恒、张继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望都县原监察局局长颜国华违反工作纪律,行政处分不及时、畸轻问题。2013年10月28日,望都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县拘留所所长张某某免予刑事处罚。同年,望都县纪委按照程序规定,给予张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望都县监察局未给予行政处分。2016年2月,在对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排查清理时,时任望都县监察局长颜国华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降级处分,该行政处分存在畸轻问题。对此,颜国华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5月,颜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邢台


邢台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1、清河县连庄镇军营村党支部原书记庄丙文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庄丙文2007年任军营村党支部书记后,2009年,庄丙文贪污侵占县国土局拨付10万元打井项目资金;2013年至2014年,庄丙文私自售卖耕地、空闲地等7处宅基地,所得14.7万元自己保管,未入村集体账,并私自支出6.9万元;2015年至2018年,庄丙文私自支取村集体农业补贴13.01万元;庄丙文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9月,庄丙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违法资金已追缴。


2、威县章台镇逯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逯林峰虚报骗取补贴款问题。2014年至2015年,逯林峰以虚报亩数的方式骗取梨树及棉花种植补贴款共计11.98万元。2017年,逯林峰损坏并扔掉2007年至2017年村财务账目及凭证。2018年11月,逯林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2019年3月,逯林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0万元。


3、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主任田建民私自收费并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8年,田建民和急诊科护士长刘世权商议后,私自收取诊疗费,并向本科室医护人员以及为急诊科介绍病患的其他科室医护人员发放奖金49笔,共1.93万元。2019年1月,田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世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牛明广执法过程中违规收受财物、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3月,牛明广自带2名无业人员,违规对王虎寨村非法取土的宋某某进行执法,收受现金1000元和“黄鹤楼”牌香烟3条后,将非法取土车辆放行,并于当晚接受宋某某宴请。调查期间,牛明广主动将违纪资金退回。2019年3月,牛明广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南宫市大屯乡大午及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延新违规大操大办婚庆事宜并收取礼金问题。2019年3月,张延新为其子分3次超标准操办婚宴,违规收取礼金7700元。2019年5月,张延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违纪资金已追缴。


承德


承德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兰旗卡伦乡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人员刘佳杰(非党员)、乡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工作人员冯丽(非党员)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刘佳杰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126户危房改造资金160.84万元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冯丽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该乡不符合条件的4户违规获得预发危房补助资金5.51万元。2019年1月,刘佳杰、冯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2、兴隆县挂兰峪镇金山子村党支部书记陈立军等人未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陈立军和原村会计邢义民在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未认真履职,致使该村2户村民多领取危房改造资金2.1万元。2019年4月,陈立军、邢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3、隆化县七家镇刘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夏金跃违规分配扶贫资金等问题。2012年,七家镇刘家沟村以20户名义申报扶贫养牛项目资金10万元,每户享受扶贫资金5000元。项目通过验收后,夏金跃私自决定,将10万元扶贫养牛项目资金按照每头牛5000元的标准违规分配给6户养牛村民。此外,夏金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夏金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平泉市台头山镇于杖子村村委会主任王志来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至2017年,王志来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将本村死亡低保人员名单上报,造成于杖子村10名已死亡低保人员的家属冒领低保金1.64万元。2019年4月,王志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邯郸


邯郸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5起典型案件↓↓↓

1、成安县原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安成利用职权违规放行限行车辆,收受贿赂问题。2018年4月至11月,王安成利用负责军成线限高卡点值班工作的便利,违规放行限行车辆,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方式收受楚某某等12人368笔转款共计15.764万元。经成安县监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安成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峰峰矿区义井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柴全亮、宿风社区村委会原副主任高贵成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费用问题。2013年义井镇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柴全亮要求宿凤社区和上拔剑社区工作人员交纳额外费用,用于解决办公经费。在具体办理中,柴全亮向宿凤社区收取了12000元,向上拔剑社区收取了4000元,共计1.6万元,将该款用于办公车辆维修及工作人员加班用餐等支出。其中,高贵成额外收取该社区6个危房改造户每户3000元,共计18000元。除6000元计入村财务账外,其余12000元送给柴全亮作为办公经费。经峰峰矿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高贵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柴全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峰峰矿区纪委建议义井镇将柴全亮调离工作岗位。


3、邯山区原农牧局南堡站站长苗志贵贪污截留村级动物防疫协助员误工补助款问题。2012年至2017年,苗志贵发放村级动物防疫协助员误工补助时,在补助标准已提高情况下,仍按原补助标准或更低标准发放补助,把差额8.36万元非法截留,用于个人消费。经邯山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苗志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广平县南阳堡镇南刘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朱志军私分村集体征地补偿费、违规办理“五保”问题。2017年,朱志军明知自己不符合办理“五保”待遇条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本人申办“五保”待遇并领取“五保”金2400元。2016年,广平县征用南刘村11.265亩集体荒地,每年征地补偿费1.1265万元。经朱志军等6名村“两委”干部商议决定,将该地块记入村干部或亲属名下发放征地补偿费,其中朱志军2016年和2017年共领取3800元。经广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朱志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5名干部受到相应处理。


5、临漳县民政局正科级干部刘春良工作失职问题。刘春良分管扶贫办期间,县扶贫办在2014年、2015年未进行政府采购的情况下,直接委托临漳县金大地职业培训学校对部分贫困群众进行培训,并支付培训费27万余元。县扶贫办对2017年7月河北顺隆鹿业有限公司以594瓶鹿酒抵顶99户入股贫困户分红监管不力。经临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春良党内警告处分。


曲周通报3起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白寨镇前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好杰优亲厚友、违规处理村集体资产、乱收费等问题。2011年10月,吴好杰给不符合享受“五保”待遇的弟弟吴某某办理“五保”待遇;2011年12月,吴好杰私自将村集体深井承包给刘某某等人;2014年4月、2015年11月,吴好杰在本村发放扶贫绵羊时,向群众违规收取押金近8万元。吴好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教育体育局侯村镇总校部副校长赵培军、管理办主任白凤江等人乱收费问题。2017年8月、9月,赵培军、白凤江私自收取民办幼儿园教材费、培训费4560元,未开票、未入账。赵培军、白凤江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安寨镇西三塔村原党支部书记朱计堂、原村委会主任朱瑞祥公款吃喝、原党支部书记陈孟海、原村委会主任朱书领骗取棉花补贴、乱收费等问题。2005年至2009年,朱计堂、朱瑞祥公款吃喝10万余元;2015年至2017年,陈孟海、朱书领骗取棉花补贴9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2017年,陈孟海、朱书领在发放免费麦种时截留4500斤麦种用于发放误工费,并向群众收取卸车费约1300余元。朱计堂、朱瑞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书领、陈孟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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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河北检察、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河北邢台纪检监察、承德市纪委监委、保定纪检监察、河北日报等

编辑|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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