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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批评 | 李丹:中国当代文学的“征求意见本”现象(上)

2017-08-15

作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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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摘要:

20世纪50-70年代,长篇小说的创作和出版流程中普遍地存在着“征求意见本”现象。“征求意见本”的类型极为多样化,在作品出版的若干环节中皆有可能出现,并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从“征求意见本”到“正式出版本”的文本变异中,可以看出相关出版社的操作边界。而围绕着“征求意见本”,则存在着复杂的博弈。“征求意见本”现象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当代文学本身,也影响了一般读者对中国当代文学的认识和评价。


感谢作者李丹授权文艺批评发表!






作者:李丹



中国当代文学的“征求意见本”现象

——以人民文学出版社20世纪70年代的长篇小说为中心(上)


在中国当代文学的创制过程中,尤其是20世纪50-70年代,存在着长期而普遍的“征求意见”现象,即在文学文本的酝酿、创作、出版、评价等诸多环节中,无时无刻地、或主动或被动地,征询、吸收、利用来自于群众、干部、领导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同时,这些“意见”,并不是编辑人员从业务角度提出的诸种专业见解——如人民文学出版社(以下简称人文社)老编辑胡德培所言“改稿前,最重要的是准备意见。这个意见,包括初审、复审至终审的意见,以及讨论时大家的口头意见,经手的编辑要将这些意见归纳、总结,梳理清楚。”[1]而是来自于“身份特定”的“普通读者”,甚至于这些“读者”可能对文本并无十分兴趣,而恰恰是因为“征求意见”这个环节才与文本发生关联。如《欧阳海之歌》的初稿“请人抄好后,我就把稿寄到北京去了。鲁易把它印成一本征求意见本,不少领导都看了。”[2]又如,“《风雷》征求意见本印出后,除送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人手一册外,江晓天还以中青社名义,送了一份给分管农业的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中办有个地区研究组,专门研究农村工作问题,成员多是任过多年地委书记的老同志……可以请他们帮忙看看……把《风雷》排印本寄三份”;“陈登科给江晓天来信,并附有安徽省委书记陆学斌给中宣部副部长林默涵和中国作协党组书记邵荃麟的信,要求他们能看看稿子,提提意见……邵荃麟看过后即召江晓天面谈,对排印稿提出了很好的意见。”[3]浩然之子梁秋川回忆《金光大道》的“征求意见”过程:“1972年1月14日,《金光大道》第一部发排。按照父亲的要求,出版社排印了几百册征求意见本样书,分送到工农兵读者和文艺界等有关人士的手中,广泛地征求意见。”[4]给《金光大道》提意见的包括“农村的党支部书记”、“工人”、“县委副书记”,“近三百名工农兵普通读者直接地参加了座谈讨论”。[5]


可以看到,各种各样未必从专业角度出发,难以统计但却非常重要的“意见”深刻地楔入了20世纪50-70年代的中国文学作品。在那些获得普遍认可的创作中,创作主体的全权却遭到了普遍的否决,或者说,这种全权遭到了那些“意见”的故意分解。显然,“征求意见”现象可以理解为20世纪50-70年代中国文学“组织性”的体现,它是阻止创作主体发生偏差、文本意蕴出现含混、评价定性发生矛盾的重要保证。而同时,“征求意见”的必要性又必然随着作品篇幅的增加而日趋紧迫,尤其是在长篇小说的出版过程中,出现征求意见环节既属合理,更属必须——相对于其他文体,长篇小说显然有更庞大的体量也更具形塑价值观的能力,同时也更易藏掖那些危险而又难以把握的信息,这自然又更容易造成广泛而不可控的影响。通过“征求意见”这一程序,可以动员和聚集社会中的相关力量、剔除不安全的信息、引导思想的方向,最终将长篇小说中可能的负面影响消弭于无形。因此,对于20世纪50-70年代的长篇小说研究而言,“征求意见”环节是不应错过的研究对象。


在长篇小说“征求意见”的环节中,必然会产生服务于该环节的各式文本,这通常被称为“征求意见本”“征求意见稿”“排印本”“打印本”等。以笔者所见,在形式上,这些“征求意见本”为了满足多方征求意见的需要,往往采用规模化制作,通常为铅印(亦有油印等情况),校印均不甚精细,没有统一的形制,出版信息亦不完整,出品方一般为出版社。在内容方面,这些长篇小说通常都完整而成熟,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正式出版的标准。可以想见,作为一种“文学自检”过程和一个“文学安全阀”装置,“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本”之中必然承载了20世纪50-70年代中国长篇小说最内在的运作机理。


一、“征求意见本”的类型


一般来说,“征求意见本”出现,意味着其创作质量已经获得相当的肯定、出版的可能性也较高。作者与出版社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达成了一致,创作者与把关人至少也已结成了初步的同盟。他们开始作为一个共同体来面对外部世界的反馈,与之交流、合作或颉颃。但这并不意味着此时的作品已经非常贴近正式出版环节,实际上,在20世纪50-70年代,“征求意见本”的类型是非常多样化的,出现在出版流程中的哪一个区间并无一定之规,它既可能出现于自然来稿阶段,也可能出现在作品正式出版阶段,还可能出现于数易其稿后作品接近完成的阶段,甚至出现于组稿阶段。这与作品本身的成熟程度、出版社的态度以及当时的政治氛围还有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等多种因素均有关联。相应地,这些不同类型的“征求意见本”也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发挥了不同的功能。


首先来看第一种情况,即在自然来稿阶段出现的“征求意见本”。这以冯骥才、李定兴的《义和拳》较为典型。冯骥才回忆:“李定兴和我把我们的长篇处女作《义和拳》的书稿寄到人民文学出版社……没过多久,小说北组(当时出版社负责长江以北的作者书稿的编辑室)的组长李景峰便表示出对这部书稿的热情与主动……跟着出版社就把书稿打印成厚厚的上下两册征求意见本,分别在京津两地召开征求意见的座谈会。那时的座谈常常是在作品出版之前,绝不是当下流行的一种炒作或造声势,而是为了尽量提高作品的出版质量。”[6]十二年后,冯骥才重忆往事,又对上述细节进行了丰富,而褒贬易位:“在京津和哈尔滨三地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座谈会的除去专业人士,还有一定比例的工农兵文学读者,他们的意见对这部书稿能否出版起关键作用。这是‘文革’时期出版社通常的做法,在古今中外也只有当时的中国才有。据说人文社的领导就是专为听意见来天津的……这位领导叫韦君宜,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总编辑。”[7]


冯骥才、李定兴 《义和拳》


《义和拳》正式出版时,文末注:“1975年11月12日第一稿于天津”;“1977年7月1日第二稿于北京”[8],而《义和拳》正式出版是在1977年12月。可以看出,作为自然来稿的《义和拳》已经相当成熟,从一稿到正式出版仅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对比同期出版的长篇小说,这已是一个很短的周期。而这在相当程度上要归功于“征求意见会”上小说得到的肯定——“好话多,座谈会的气氛很好”。[9]


自然来稿能够得到出“征求意见本”、召开讨论会的待遇,而后又能迅速出版,这在当时可谓罕见而极端。这意味着稿件本身就已十分完善,而又适应当时的政治气候,同时还拥有足够的机缘,规避了一切难以预测的外在不利因素。恰如冯骥才自承:“义和团是少有的不在‘文革’禁区之内的历史题材。大概因为它爱国、反清灭洋、农民革命,最能体现‘人民创造历史’的思想……义和团自始至终都是老百姓。”[10]而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一旦缺失,那么哪怕所有的流程都已完成,也同样会导致整个出版工作前功尽弃。

而在某些出版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征求意见本”又会担任一个更加特殊的角色,即以“正式出版”为实,以“征求意见”为名,在实际上促成文学作品的出版发行。这就是第二种情况——在作品正式出版阶段的“征求意见本”。


郑直 《激战无名川》


1972年,郑直的长篇小说《激战无名川》出版。该书“于1972年1月4日打出了清样。当时的出版人……工作起来,真是如坐针毡,如履薄冰……所以这清样打出了很多份,两份送作者所在机关,多份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出版口、外交部亚洲司朝鲜组,美太司美国组……另外还打出了多份清样去大白楼生产队和北京师院中文系召开作品讨论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为此,整整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分别召开了三次多人参加的座谈会和四次听取个别领导人(计有当时出版口的三位领导、外交部一副部长和朝鲜组组长)的意见会,总计听取了领导、工农兵、革命干部和革命知识分子近九十人的意见和反映。”[11]


在“征求意见”环节,《激战无名川》可谓工作做足,大家“几乎一致肯定了这部作品……比此前同类题材的作品更胜一筹……也不乏‘三突出’不突出的意见,但说者并不强求”[12],于是,经过再度修改后,1972年2月,该书正式付型印刷。但就在这时,小说的出版却遭到了“铁道兵部主管宣传的干事孙XX”的阻拦,称“书稿他们还要审查,马上停印!”[13]以至于责任编辑陈早春打上门去与其辩论,虽然“《激战无名川》作者的官也不比他小,至于资历他只可算是一个晚辈。”而陈早春也掷地有声地争辩:“你的意见只占九十分之一。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该怎么做,敢做敢当!书已经上机器印刷了,机器该怎么转还得怎么转!”[14]但这一不同意见却发挥了巨大的影响,直接阻止了小说的正式印行出版——国务院出版口指示:“原计划印行的五十万册减印到一万册,作为征求意见本内部发行。”[15]


由此可以看到,在“征求意见”环节,哪怕是九十分之一的反对意见,也能对小说的正式出版一票否决,使小说无限延宕于所谓“征求意见——吸收意见——修改”环节,《激战无名川》“在孙XX的管控下,强令作者作了第三次、第四次修改,怎么修改,都通不过。”[16]这显示出“征求意见”在中国20世纪50-70年代文学的发生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它不仅深刻地参与到了文学文本的构成之中,更对作品的生死存亡发挥重大作用。


《激战无名川》连环画、故事片


但更加吊诡的是,《激战无名川》在“征求意见”环节受挫落马,却同时又以“征求意见本”的名义得以面世发行,如果说刊印几百本“征求意见本”还符合当时出版的标准程序,那么刊印一万册“征求意见本”来“征求意见”无疑就是掩耳盗铃。出版口方面可能有基于现实的各种动机(如坚持本部门在业务领域内的领导权与排他性、避免已排印的书籍发生浪费等),但其选择“作为征求意见本内部发行”这一策略本身就意味着“征求意见本”在当时拥有某种“不承担(或减轻)责任”的特权。《激战无名川》所谓的“征求意见本”于1972年2月出大32开版,同年8月出普及版,从这两个版本来看,两本书都装帧朴素漂亮、印刷中规中矩,大32开版扉页上注明“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发行”、“北京印刷五厂印刷”、“1972年2月北京第1版”、“1972年2月北京第1次印刷”、“书号10019·1870”、“定价0.85元”;而普及版则为 “1972年8月北京第1版”、“北京印刷二厂印刷”“1972年8月北京第1次印刷”、“定价0.74元”,其他出版信息与大32开版皆同。两个版本无论在“内容说明”还是其他页面均并未标注任何“征求意见本”和“内部发行”字样。根据这些信息,也完全看不出该书与“正式出版本”有何差别(当然,出版方可能在当时采用了插页一类的形式来说明该书的“征求意见本”身份,因为时间久远,插页不复存在)。而这种敷衍了事的态度恰恰说明,只要冠以“征求意见本”的名号,甚至不必在内文中对其有所体现,就能够给参与小说创作和出版的各方以可接受的交待。而读者和社会各界亦心照不宣,“首都图书馆……将它作为纪念毛主席《讲话》三十周年的优秀作品,向读者推荐。”[17]1975年,八一电影制片厂将其改编为电影;同年,《激战无名川》又改编为同名连环画,由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印数达两百万册之多。


从《激战无名川》这一案例可以发现,恰恰是“征求意见本”这一象征性名义在文学实践中赋予了小说“正式出版”的合法性,它既阻止了小说的出版,却又促成了小说的出版,更加奇妙的是,这两个进程在时间上竟然几乎是同一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吊诡的奇观。“征求意见本”可能是中国20世纪50-70年代最具暧昧色彩、最有弹性的文学存在,其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特质无疑源自一种深邃的政治智慧,并进而形成了某种或潜藏或公开的文学惯例。显然,对此类惯例的深入发掘对于理解中国当代文学那些“非公开”的层面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前述两种“征求意见本”都诞生于某种极端情境,而在多数情况下,“征求意见本”的出现仍然遵循了基本的创作规律和客观的创作条件,在跨越了漫长的时光,几经周折、多次修改后才问世。这就是“征求意见本”的第三种情况——出现于作品接近正式出版阶段的“征求意见本”。


笔者共搜集到20世纪70年代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的八个长篇小说征求意见本,包括:《边城风雪》《伐木人传》《草原的早晨》《阿力玛斯之歌》《戈壁春晓》《橱窗迎彩霞》《上海的早晨(第四部)》《万山红遍(下)》,以及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发行的《新松(上)》征求意见本。其中大部分在篇末注明了写作时间,另根据其“正式出版本”的版权信息,可记录其写作的时间跨度如下:



张长弓与郑士谦合著的《边城风雪》征求意见本发行于1974年,篇末注:“一九七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改于西辽河畔”(后定稿于1975年2月28日,正式出版于1975年6月);


屈兴初的《伐木人传》征求意见本发行于1975年1月,篇末注:“一九七三年八月至十一月初稿”、“一九七四年十月至十二月二稿”(后定稿于1975年8月,正式出版于1976年1月);


扎拉嘎胡的《草原的早晨》征求意见本发行于1975年11月,篇末注:“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一九七五年九月呼和浩特——北京”(后定稿于1976年12月,正式出版于1977年6月,第二版改名《草原雾》出版于1982年10月);



冯苓植的《阿力玛斯之歌》征求意见本发行于1976年1月,篇末注:“1972——1975,三稿于巴彦淖尔——北京”(后定稿于1976年,正式出版于1977年2月);


沈凯的《戈壁春晓》征求意见本,篇末注:“1972年二月第一稿写于新疆哈拉苏”,“1976年8月第六稿改于北京”(正式发表时改名为《古玛河春晓》)发行于1976年(后定稿于1977年4月,正式出版于1977年11月);


曹建章的《橱窗迎彩霞》征求意见本发行于1976年,篇末注:“一九七一年国庆节第一稿于东宁”、“一九七六年七月五日第六稿于北京”(后定稿于1978年春节,正式出版于1978年6月)。


根据上述时间说明,可以看出这些小说从初稿到“征求意见稿”所间隔的时间为十四个月到十三年不等,而再从“征求意见本”到最终定稿,所间隔的时间又为六个月到十九个月不等。这些作者无不是经历了艰辛的写作和修改历程,才进入到“征求意见本”出版这一环节,无论对于作者还是他们的小说,“征求意见本”的印行显然都是标志性的。这意味着艰苦的写作已经接近终点,距离小说正式出版面世仅有一步之遥。更加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小说已经获得了出版社这一“把关人”的肯定和认同,编辑和出版社将扭转严格挑剔的态度,更多地维护和争取作者的文学权益。甚至于当政治风云变幻,作品已经与政治氛围有所不符,但出版社仍然会按照出版的惯性完成出版流程。人文社总编辑韦君宜就曾回忆“‘四人帮’垮台之后,我才忙着下令,让当时正在炮制中的这类‘青松’式作品赶快停工。但是有许多部作品正在进行中,有的编辑单纯从业务出发,觉得半途丢掉太可惜,还有的已经改完了,发排了。”[18]



《草原的早晨》的出版,在某种程度上就显示出了这种“出版的惯性”。1973年,扎拉嘎胡“将失而复得的长篇小说《草原雾》找出来,与人民文学出版社小说组进行联系,他们同意我修改出版,这次修改完全按着‘三突出’的标准进行的,在修改过程中,责任编辑与我私下谈话中也对‘三突出’持否定态度,但对当时的政治气候和文艺形势,他作为编辑无能为力,只能在无奈与困惑中屈从上边的需要。”[19]该小说由王笠耘责编,“《草原雾》到他手里后,不到一个月,便将四十多万字的作品审完……笠耘同志建议大量删除围绕《鞍钢宪法》的争论,同时增强民族特色、地域特点来提高作品的艺术质量。我完全接受笠耘的这些意见。修改完成后……很快打出了征求意见稿”。[20]随后,王笠耘“与谢明清和我带着征求意见稿,先后在呼和浩特、包头、白云鄂博、包钢等地征求意见”,“有时顶风冒雪开座谈会,有时顶沙尘找作家征求意见,有时参观作品背景的现场,风雪扬沙并没影响征求意见,经历二十多天。”[21]随后,王笠耘再度写出修改意见,扎拉嘎胡也再度修改。虽然修改本身很顺利,但编者、作者内心并非没有质疑,但对于扎拉嘎胡来说,“摆在我前面的是两种选择:一是违心地修改,尽快出书;一是先放下来,等待良好的时机出现。关键时刻,我智略欠缺中选择了第一种,以《草原的早晨》的书名出版。当1977年书出来后,也恰恰是‘四人帮’垮台之时,当即我深悔不该如此匆忙地出版。” [22]


“征求意见”这一环节完成之后,正式出版便指日可待,而出版的诱惑是如此之大,无论编者还是作者,哪怕心有不甘,却又都难以抗拒。作品在羼杂了各式“意见”后,恐怕早与作者的出发点相去甚远,但恰恰又是这些“意见”成为了作品出版的保证。《草原的早晨》的出版历程显然并非个案,很可能在20世纪50-70年代有大量的作者与出版方就是在这种诱惑与不甘之间妥协,最终完成了小说、实现了出版。因此,对相关“征求意见本”的深入分析就提供了某种进入的路径和理解的可能,以揭示这些作品是何以妥协,又如何折中;在创作中,作者又付出了何种代价。


除了上述三种“征求意见本”之外,还有一种类型较为特殊,是“征求意见本”的第四种情况——出现于组稿阶段的征求意见本。这种类型通常出现于中央级出版社与地方出版社发生合作关系的情况之下,而地方的出版社或其他出版方往往也会深度介入到“征求意见本”的写作之中。四川马识途的《清江壮歌》和广西陈肖人的小说《雨后青山》“征求意见本”就属于此类情况。



马识途于“一九六一年写成了《清江壮歌》。初稿曾经在地方报刊上连载过。”[23]马识途回忆,“据说自从《清江壮歌》在报刊上连载 ,人民文学出版社就开始注意,不久印成征求意见本后,他们找我要去了一本,经过审读,有意出版。特别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总编辑韦君宜,特别关注。”[24]“所以虽然四川人民出版社已决定出版《清江壮歌》”这个“征求意见本”也显然是计划为四川人民出版社所用的,但韦君宜“还是力主改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她派了王仰晨到成都来,找了沙汀和我,提出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本书的意思。我想,由全国最有权威的文学出版社出版,当然更好,沙汀也赞成。于是由沙汀出面和四川人民出版社交涉,最后达成了由两个出版社同时出版的协议,稿子由人民文学出版社组织修改和审定。事情就这么定了。” [25]


陈肖人回忆,20世纪70年代初,“人民文学出版社派出两位编辑下来组织书稿,先后出版了广西诗集《南疆木棉红》和短篇小说集《红松村的故事》。人民文学出版社也就在出版这两本书的同时,看到了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两本反映农业学大寨的报告文学集,一本是都安的《壮志压倒万重山》,一本是百色地区的《三陇新画》。认为可在此基础上组织出版反映农业学大寨题材的长篇小说。于是,当时主管广西文化工作的领导,就组织了两个创作小组,一是都安创作小组,此小组有区文联的秦兆阳同志和广西人民出版社的郑妙昌同志参与。二是百色地区创作小组,由广西人民出版社的阮同同志(他是报告文学《三陇新画》的责编)和我参与。创作组成立后,就和当地创作人员一起再下去生活,然后写出详细的小说提纲,交人民文学出版社,由他们定夺选取哪部。”“大约在1973年初,都安和百色两份长篇小说提纲铅印交人民文学出版社。最后,人民文学出版社选取百色的《雨后青山》作为他们社重点抓的长篇小说。而都安的则为广西人民出版社所选用。”“1974年10月,书稿全部结束,并印了几百本征求意见本。接着去百色、广西民院(工农兵学员)、南宁市郊区召开读者座谈会,广泛征求读者意见,得到充分肯定。”“征求意见本送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后,该社副总编王致远和南方组编辑认真阅读。他们充分肯定的同时,亦提出些修改意见”,“1975年春,人民文学出版社把我们四人召集去该社进行修改”,“1976年元月,《雨后青山》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和广西人民出版社各自同时出版了。”[26]



从《清江壮歌》和《雨后青山》的出版历程来看,其“征求意见本”与地方出版社有较密切的关联,但最终仍服务于中央级出版社,人文社要么是主动索取、要么是自己“自己重点抓”,但由地方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这显示出了20世纪50-70年代文学出版社多样化的工作方式,同时更显示出当时文学“地方服从中央”式的统筹性与计划性。






二、“征求意见本”与“正式出版本”的对比 


如前文所述,从20世纪70年代人文社出版的数部长篇小说来看,“征求意见本”到“正式出版本”的修改时间往往长达数月之久,而其修改内容亦为数不少,虽然这些小说所表现的题材、反映的内容不一,但其修改变化还是呈现出了一些普遍和共通的特点。而这些特点所反映出的显然不仅仅是一个出版社的文学意见和态度,更多是显示出了当时文学制度运作的或隐或显的规则与立场。


时任人文社领导小组成员、分管业务的韦君宜曾对当时出版的长篇小说有所反思,她尖锐地指出“编造故事,这是当年我们搞那些书的共同现象。”[27]并称“我承认……是编过故事的人。这应该说是一个文学编辑的悲剧。”[28]同时,她还归纳这些小说是“先依靠党委选定主题和题材,再依靠党委选定作者,然后当编辑的去和作者们研究提纲;作者写出来,再和他们反复研究修改,最后党委拍板。至于‘三突出’等等原则,不必赘述。”[29]总结这些小说是“第一条需要编进去的内容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必须有阶级斗争,又必须有故事”;“起初是斗地主,后来提高为斗负责干部、老干部、知识分子干部”,“已经写到凡知识分子全是坏蛋的程度”。[30]


但应该说,韦君宜的归纳和总结是当时长篇小说创作和修改的大原则和宏观指南,而在微观的文本编辑方面,仍存在着更加具体而细微的规律和守则。对照这些小说的“征求意见本”和“正式出版本”可以看出,从修改到发表,这些小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都保持了稳定,基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动。在“正式出版本”中,所有的精心调整均集中于小说的人物——尤其是“反面人物”和“落后人物”上。其修改的基本特点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其一,对“惩恶”、“扬善”的因果关系进行强化;其二,对“反面人物”与“落后人物”的罪行和根源精细化;其三,对政治地位较高的反面角色进行颠覆性修改。


首先,对“惩恶”、“扬善”的因果关系进行强化。这意味着一方面,所有在小说故事中曾经作恶的人物,都必须在同一故事中遭到惩罚,施恶者的流亡、逃脱,都是不被允许、必须修正的;另一方面,对于正面人物的死亡,则必须慎之又慎。在以上多部小说中都可以看到,正面人物的牺牲极为罕见,而且在征求意见本中死亡的正面人物,也会在正式出版本中经修改而复活。


如在《边城风雪》征求意见本中,旗主之子才喜勒胡作恶多端,最后宅邸被围时,他“顺着地道往前跑,半个钟头后,就来到城外的王府家庙……吉格吉德在忙乱间备了三匹马,这个大喇嘛脱去袈裟掖上短枪,带上一名打手跟着才喜勒胡惊慌失措地连夜狼狈逃窜,直奔查干诺尔草原去了。”[31]


而在正式出版本中,则改为才喜勒胡“以为,吉格吉德大喇嘛一定会准备好了快马等着他,只要渡过木鲁乌苏河去,总会闹个地方落脚,也总会有卷土重来的那一天。谁知,大召旁的那个奴隶营子热火朝天地搞起革命来了,从前那些给王府和庙堂点灯的、看坟的、熬粥的、推磨的、挤奶的、捣米的……都昂首挺胸站起来,站在了火红的大旗之下”,“才喜勒胡从地道里钻出来就赶上好时候了,他这个臭猪头正好摆在黑庙仓里上供,只落得个凄凄惨惨戚戚了!”[32]


而在《万山红遍》(下)的征求意见本中,正面人物王淑贞原本被安排了壮烈牺牲的结局——“怒火把她的眼睛烧红了!她突然高举起了罗雄给她的那颗手榴弹,‘哧啦’一声拉出了弹弦,弹柄里滋滋啦啦地冒着烟”,“匪团长的‘散开’还没有来得及说完,‘轰!’一声爆炸。……”[33]


而在正式出版本中,王淑贞虽然也拉响了与敌同归于尽的手榴弹,却并未牺牲,并且很快获得救治——“王淑贞又苏醒过来了,她听到人们轻声地说话声,这些声音,都是她熟悉的,这里边有党代表和总指挥的声音,有黄六嫂和罗雄的声音。她睁开眼睛,象隔着一层迷雾,透过这层‘迷雾’,她看到了这些亲切的面孔。她被伤痛折磨得苍白而瘦削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这微笑带着她平时那种顽皮泼辣的神采,带着几分稚气和任性,如同严冬里斗雪傲霜的一枝腊梅,显得特别秀丽清新和生意盎然。”[34]


无论是才喜勒胡身死还是王淑贞复生,从对文学创作的角度来看,都明显存在着直截粗暴和违背常识之处。但显然,即便经过“责任编辑初审,编辑室领导复审,社领导终审。”[35]的严密审阅,小说中人物的命运服务于更加重大的政治职责仍是顺理成章的。


其次,对“反面人物”与“落后人物”的罪行和根源精细化。这一方面显露出了当时小说创作的普遍弱点。 如韦君宜所回忆的“必须有阶级斗争……阶级斗争要提得越高越好……而作者对这些又实在毫无知识”[36],因此就必然对特务之类的坏人进行反复修正,以期合理。另一方面则显示出当时小说创作的普遍逻辑,即追求“人物行为——内心思想”的完全对应和直截通透。


如在《戈壁春晓》(《古玛河春晓》)的征求意见本中,特务何明:“原是天津一个青皮小流氓,后来闯荡到旧迪化市,勾搭上了美帝驻国民党迪化市领事马克南,被送到‘中美合作所’受训,回来当了特务队长”[37]


而在正式出版本中,则改为:“他原是天津一个贩马商人在伊犁姘了一个白俄妓女生的孩子。后来这个大商人扔掉了白俄妓女,也扔掉了混血儿何明。所以,何明自小就在伊犁街头和一些白俄孩子鬼混,长大了又学会了坑、崩、拐、骗、偷全套本领,学会了说熟练的汉语、俄语和哈萨克语。后来,他闯荡到旧迪化市,被美国驻国民党迪化市领事马克南看中,把他送到中美合作所受训,回来后当了特务队长。”[38]


《古玛河春晓》连环画


显然,作者在征求意见本中塑造一个特务队长的时候,尚对“特务”这一角色缺乏认知,描绘起来自然粗疏草率。而后来在正式出版本中,合理且丰富了特务的技能,就显得可信得多。这也可以与韦君宜的回忆相互印证——“我实在无法,正赶上文化宫有公安局办的特务罪行展览会,我就出主意,带着二位作者去参观。也真亏他们的脑筋灵,看了两回就有了故事。”[39]当然,韦君宜回忆中的两个作者里,未必一定包括《古玛河春晓》的作者沈凯,但可以看出此类问题应该是有普遍性的。


而在《万山红遍》(下)的征求意见本中,对黄国信叛变一节并未有细节勾勒,甚为简洁——“黄国信垂着头,跟着两个匪兵,蹒跚着走了出去……”,“第二天早晨,谷敬文向黄国信宣布,他已经改变了主意,不要他写什么自首书了”,“黄国信……理解了谷敬文的‘人道主义’……觉得从这一天起,他的命运已经和谷敬文、周武联系在一起了。他已经踏上了另一条船。”[40]


而在其正式出版本中,则进行了大篇幅的、精细的描写,尤其是对黄国信的心理,颇增加了些笔墨——“黄国信这时已经开始平静下来了。惊骇的心情已经慢慢消失,豁出来的思想陡然抬头,心想:‘也好!反正红军在四岭山是站不住脚的,我黄国信在共产党里是没有前途的,与其到那时和红军同归于尽,倒不如现在就另奔前程。“塞翁失马,安知非福?”我这次被捕,也许并不是什么坏事,而是飞黄腾达的开始。好吧,我就干一番冒险的事业!等待我的是高官厚禄也罢,是断头台也罢,管他娘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生就是碰运气啊!’”[41]


这一修改所体现的逻辑是,对于叛变乃至一切错误行为,在文本中都必须彻底披露出其思想根源和心理逻辑。因此,就必须明确展示出,黄国信的叛变是源自其内心深处脆弱的革命信念和根深蒂固的投机心理,而不是模糊的“人道主义”。同时,此类修改与描述也普遍存在于其他几部小说中。由此可知,对于反革命者,其“行为——动机”之间的唯一性和确定性必须得到保证。相应地,对于革命者亦然。这就意味着,所有的政治选择都必须展示出绝对的通透性,无论对革命还是反革命,心理逻辑必须得到全无死角的揭露与展示。这是当时长篇小说的一个明显的特征。


最后,对政治地位较高的反面角色进行颠覆性修改。这里所谓的“政治地位较高”,一般集中于干部角色上。依照1956年《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干部分为24级。而在这些小说中,凡属“落后”或“犯了错误”的干部,基本都在中级,即行政14-17级区间,如军队团长、县商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钢铁厂总厂副厂长等,对这一类型的角色往往改动较大,而对更高级的干部则基本没有涉及。另外,对一些政治身份特殊的人士,如少数民族地区的上层分子,亦有明显的改动。


                               (未完待续 请看下篇)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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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胡德培:《改稿是协助不可代庖——与年轻编辑谈心之四》,《编辑之友》,1988年第4期。

 [2]金敬迈:《<欧阳海之歌>把我推向权力的顶峰》,《读者文摘》2010年第1期。

 [3]石湾:《<风雷>出版前后》,《中华读书报》2010年6月23日。

 [4]梁秋川:《曾经的艳阳天——我的父亲浩然》,团结出版社,2014年,第148页。

 [5]梁秋川:《曾经的艳阳天——我的父亲浩然》,团结出版社,2014年,第153页。

[6]冯骥才:《记韦君宜》,《当代》,2002年第3期。

 [7]冯骥才:《凌汛:朝内大街166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第3页。

 [8]冯骥才、李定兴:《义和拳(下)》,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第846页。

 [9]冯骥才:《凌汛:朝内大街166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第4页。

[10]冯骥才:《无路可逃》,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第179页。

 [11]陈早春:《<激战无名川>出版记》,《新文学史料》,2013年第4期。

 [12]陈早春:《<激战无名川>出版记》,《新文学史料》,2013年第4期。

 [13]陈早春:《<激战无名川>出版记》,《新文学史料》,2013年第4期。

 [14]陈早春:《<激战无名川>出版记》,《新文学史料》,2013年第4期。

 [15]陈早春:《<激战无名川>出版记》,《新文学史料》,2013年第4期。

 [16]陈早春:《<激战无名川>出版记》,《新文学史料》,2013年第4期。

[17]陈早春:《<激战无名川>出版记》,《新文学史料》,2013年第4期。

[18]韦君宜:《思痛录》,《韦君宜文集》(第二卷),201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第287页。

 [19]扎拉嘎胡:《窄的门与宽的路》,《扎拉嘎胡文集》(四),远方出版社,2003,第510页。

 [20]扎拉嘎胡:《缅怀王笠耘同志》,《王笠耘纪念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第24页。

 [21]扎拉嘎胡:《缅怀王笠耘同志》,《王笠耘纪念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第24页。

 [22]扎拉嘎胡:《窄的门与宽的路》,《扎拉嘎胡文集》(四),远方出版社,2003,第510页。

 [23]马识途:《重印后记》,《清江壮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525页。

[24]马识途:《<清江壮歌>出版的前前后后——我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文字缘》,《新文学史料》, 2001年第2期。

 [25]马识途:《<清江壮歌>出版的前前后后——我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文字缘》,《新文学史料》, 2001年第2期。

 [26]陈肖人:《长篇小说<雨后青山>创作前后》,《南方文坛》,2009年第S1期。

 [27]韦君宜:《给一位作家的信》,《韦君宜文集》(第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第96页。

 [28]韦君宜:《给一位作家的信》,《韦君宜文集》(第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第96页。

 [29]韦君宜:《编辑的忏悔》,《韦君宜文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第282页。

 [30]韦君宜:《编辑的忏悔》,《韦君宜文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第282-285页。

 [31]张长弓、郑士谦:《边城风雪》(征求意见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4年,第531页。

 [32]张长弓、郑士谦:《边城风雪》,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第616页。

 [33]黎汝清:《万山红遍(下)》(征求意见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第531页。

 [34]黎汝清:《万山红遍(下)》,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第611页。

 [35]屠岸:《喜丧》,屠岸等:《朝内166号记忆》,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第19页。

[36]韦君宜:《编辑的忏悔》,《韦君宜文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第283页。

 [37]沈凯:《戈壁春晓》(征求意见稿),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第9页。

 [38]沈凯:《古玛河春晓》,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第16页。

 [39]韦君宜:《编辑的忏悔》,《韦君宜文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第283页。

 [40]黎汝清:《万山红遍(下)》(征求意见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第360-361页。

 [41]黎汝清:《万山红遍(下)》,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第3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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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面包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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