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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革成都市委会理论论文入选民革中央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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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监察法实施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衔接”专题研讨会在广州举行。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民革成都市委会主委里赞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论文评议。民革成都市委会研究室何文静提交的理论论文《新型政党视域下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入选《监察法实施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衔接》研讨会论文集,以论文作者的身份参加研讨会。
“监察法实施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衔接”专题研讨会会议现场
今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下简称《监察法》),这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监察法明确规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民主党派机关公职人员首次被纳入监察范围,这也对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一项全新课题。为深入研讨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新的国家监察体系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实现监察法实施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的有机衔接,完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体制,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向前发展,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决定召开“监察法实施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衔接”专题研讨会。
5月-8月,为专题研讨会作准备,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向全国民革各级组织及相关党员征集以“监察法实施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衔接”为主题的论文,参考题目包括监察委对民主党派机关进行监察的形式、程序;国家监察法和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边界如何界定;监察法中公权力概念研究等。
民革成都市委会积极响应中央征文活动,论文由里赞主委具体指导,研究室何文静执笔撰写。结合成都民革具体工作,决定论文主题为探讨新形势下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经过对《监察法》的认真学习和广泛搜集理论资料、结合工作实践,形成“新型政党视域下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初稿。
论文在梳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历史与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分析“新型政党制度”的提出赋予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从对内监督、对外监督两方面分析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特性,并对新型政党制度视域下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拓展民主党派知情明政渠道,促进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党派民主监督的合力,完善党派内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整合党派监督力量等数方面具体建议。里赞主委对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几经修改完善后,论文《新型政党视域下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提交至民革中央。
本次征文,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共收到论文120余篇,其中59篇高质量论文入选《监察法实施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衔接》研讨会论文集,成为“监察法实施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制度衔接”交流材料。论文集分为理论研究、实务探讨、案例研究三个单元,《新型政党视域下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入选实务探讨单元。
理论论文《新型政党视域下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在百余篇投稿中得以入选民革中央论文集,是民革成都市委会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研究理论的成果,也是一种荣誉,代表着民革中央对成都民革相关工作的肯定。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傅惠民在研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学习贯彻民革十三届三次中常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民革自身建设;二是要认真总结内部监督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建设;三是要继续开展探索性理论研究,进一步完善民革内部监督机制。民革成都市委会将根据中央要求,督促成都民革各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监察法》,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
来源:民革成都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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