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恩召
问30 圣灵怎样使基督赎罪之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
答:圣灵使基督赎罪之恩在我们心里发生效力 [1] ,乃是藉着祂的感动,使我们有信心 [2] ,又藉着祂有效的恩召,使我们和基督有连属 [3] 。
问31 有效的恩召是什么?
答:有效的恩召是神所成的工作 [4] ,用以使我们觉悟自己的罪恶和苦难 [5] ,又光照我们的心,使我们认识基督 [6] ,并更新我们的心志 [7] ,于是说服我们,叫我们能接纳在福音中所白白传授给我们的耶稣基督 [8] 。
[1]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6:63)
[2]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
[3] 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祂所召,好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林前1:9)
[4]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提后1:9)
[5] 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使的徒说:“……我们当怎样行?”(徒2:37)
[6]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徒26:18)
[7]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结11:19)
[8]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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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已决定藉传福音使罪人得救。使徒说:“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1:21)。因此,基督给予教会一个任务,进入世界向每一个人传福音。除那死了的婴孩和智力迟顿者抓不到这道理的意义外,这是人得救的唯一途径;因为:“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并且“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0)。
但主要的问题是:当人听福音的时候,为什么有些人接受,有些人却不接受?为什么福音使一些人悔改,也使一些人心硬?要回答这问题,我们首先一定要明白问题不在福音本身。传给这人与那人的福音是一样的。
耶稣基督在福音里,耶稣基督是无条件地,也无例外地赐给所有的罪人。有人以为救恩只是给予真正的“选民”。他们说:“神只想救那些选民,故此神只能够将救恩给他们。若神也给予其他人,那就不够真诚。”但不论这说法对人的思想来说是如何合理,这是不对的,“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在福音里没有任何事物阻止任何人接受福音所传授的救恩。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两种人的分别,问题不在人的本身。假使一人接受福音而另一人拒绝,我们便会以为这人的本性比那人好。可是,这也不对。圣经告诉我们所有人的本性都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弗2:1)。没有人会凭他天生的意志和欲望接受福音,“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林前2:14)。道理很简单,如果神让人靠自己的力量,自然的欲望,世上就永远没有人接受福音。
可是,我们都知道的确有些人接受福音!所以我们再问:为什么有些人接受福音?答案就是有些人得着有效的恩召。他们得着有效恩召的原因是他们不单听见所传的真福音,他们也被圣灵重生了。这过程大致如下:
(1)福音传给一些人,所有听者都是死在罪中的。他们不能信福音,因为他们将之当作愚拙。
(2)然后,圣灵在一些人中行了奇事,叫“活过来”(弗2:5)、“造成”(弗2:10)、“重生”(约3:4、7)并“从死里复活”(弗2:6)。重建人的属灵生命是神迹,就如基督在世工作时重建瞎子、聋子、跛子等人身体的能力是神迹一样。
(3)这样,圣灵重生的工作的果效就是福音具有的效果。以前当作愚拙的,如今反倒扎心(徒2:37),从前以为是人的道,而今却能接受“真道”,又被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前2:13)。请看以下图例:
“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 “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林前2:14 ,林前2:10)
参看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事例也许我们可以更容易明白有效的恩召。拉撒路死了。他没有听觉,也不能行动,因为他死了。然而,耶稣却走到墓前说:“拉撒路,出来吧。”这就如在图A中我们所见的,当罪人听见福音时,福音信息是“左耳听、右耳出”的,因为他在灵里是死的。当圣灵重生一个人的心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正如我们的主给予拉撒路祂听声音的能力。
有人以为这教义不使人优于棋盘上的棋子。有人以为得不到圣灵重生的人就算希望得救也不能。有人亦以为当人真的得着圣灵时,就是不想得救也会得救。或者,换句话说,这教义不留任何余地给人自己的意志:人不同意也会被遗弃,或不同意也会被拯救。但这是不对的。(1)因为,首先,没有人会在“不同意的情况下被遗弃”。正如我们知道的,“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人不想藉神所定下的方式得救。人非愿意单靠耶稣得救。所以藉此怪罪神,很显然是不公平的。神并非造人如此,也没有强使人如此感受。(2)第二,因为重生不是一项侵蚀的行动(强迫人行他心所不愿的事,乃是一种创造的作为(人创造一个新的意志),当我们说到此点为圣灵无可抗拒的工作时,我们并非说,神叫人作他们所不愿的事,我们的意思是说,神改变人,所以人才能作他们从前所不愿的事。
当人被圣灵重生时,有三件事一定发生:(1)重生的人必看见福音的真理。正如一个瞎眼的人,他的视觉被恢复以后,就看见夕阳西下的美景,所以这个人也能看见福音的美妙。(2)人也会对自己不配和在神面前的罪污有强的信念。他会感到他需要耶稣代他死,为他的罪付代价。这并非出于勉强,反倒是他所感受到的,是他更新了的本性使然。(3)所以,他会悔改并相信主耶稣基督。他会希望如此,因如今他知道自己的需要,而唯一能满足他需要的是耶稣基督。因此圣灵的工作不是强人得救,而是“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8)
总言之,若我们要肯定自己有效的恩召,就要避免两个危险:
第一是让一些情绪化的感受或某些信仰经历里的危机作我们得着有效恩召的确据。圣经教导我们人无须重生也可以有很强的感受和经历(太13:5,20,21;来6:4~8)。有效的恩召可以是突如其来的,但也可以是渐进的经历。圣灵使人重生的工作也许会在某一时间里使人产生强烈的感受,但非常常如此。
第二个危险就是一些试探,使我们藉口未得重生不接受福音而推卸责任。人有时说他们若能够的话,必悔改相信。明显的,他们相信先要感受到圣灵,才能负悔改和相信的责任。不过这是错的。神呼召所有人悔改和相信,因此所有人都有责任,这是无可诡辩也不容耽延的。再者,神没有让任何人先知道他已重生,然后才悔改和相信。惟有通过我们顺从福音的邀请,方才可以肯定我们已被圣灵重生了。惟有当我们“更加殷勤,使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 1:10),我们才可以肯定我们得了基督有效的恩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