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普罗|马丁•路德与个人解经
个人研经和个人解经
人们不言不语地假设,在美国家家都有一本圣经。在这个国家,圣经多年以来都是最畅销的书。也许很多圣经只不过是一种摆设,或是用来存放照片或压干花的一个方便地方,或是摆在重要而显眼的地方,牧师来探访的时候也可以看见。由于圣经很容易获得,我们就很容易忘记,为使圣经能够翻译成我们自己的语言,使我们自己能够解释圣经,一些古圣先贤付出了高昂代价。
宗教改革的两项伟大遗产是个人解经和把圣经翻译成本地语言或本国语。这两个原则是并行的,是经过很大的争论和逼迫之后才实现的。为了把圣经翻译成本国语言,很多人付出了生命,被烧死在火刑柱上(特别是在英国)。路德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是把圣经翻译成德文,好叫任何识字的人都可以自己读圣经。
十六世纪路德把个人解经这个问题明朗化了。这位改教家在沃慕斯议会上对教会和皇帝权威所作的著名回答中就隐藏着个人解经这个没有说出来的原则。
路德被要求撤销他的著作,他的回答是:“除非有人用圣经或是明白的推理使我信服我错了,否则我不能撤销任何东西。我的良心是被上帝的道束缚的,违背良心是不对,也是不安全的。这是我的立场,我只能如此行事,愿上帝帮助我。”注意路德说“除非有人……使我信服……”这样的话。这之前,在来比锡和奥斯堡的几次辩论中,路德敢于讲出与教皇和教会会议的解释相反的圣经解释。他竟如此大胆,这使得教会官员不断指控他傲慢。对这些指控,路德并不是无关痛痒,觉得无所谓,而是为之深深感到痛苦。他相信他可能会错,但坚持认为教皇和宗教大会也可能会犯错误。对他来说,只有一个真理源泉是不会有错误的。他说“圣经绝无错谬。”因此,除非教会领袖们能说服他确信自己有错,否则他感到有责任遵行他自己良心所确信的圣经教导。个人解经的原则随着这场争论诞生了,并且经过了火的洗礼。
在路德勇敢宣告和接下来又在瓦特堡把圣经翻译成德文之后,罗马天主教会并没有就此缴械投降。相反,教会集结了它的力量,发起了一个具有三叉利刃的反攻战,这种反攻被称为反宗教改革。这场反攻最锋利的刀锋之一是天特会议所提出的反抗罗主义理论。天特会议论及了路德和其他改教家提出的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个人解经的问题。天特会议说:
为了遏制那些放纵的精神,本会议(指天特会议)规定:任何人都不可依赖自己的理解力或判断力,在基督徒信仰或道德问题上,扭曲圣经以求符合己意(尽管这样的解释任何时候都从未出版),擅自解释圣经以致违反那圣洁为母的教会直到如今所主张的解释(惟独她有判断圣经真谛的权利),或者是违反教父们所一致同意的教导。
你觉察到这个声明的味道了吗?姑且不论其它,这个宣告是在说,讲解圣经并且公布其意思是罗马天主教教导部门的责任。这不可以是个人判断或个人观点的问题。天特会议的这个声明很清楚是针对宗教改革的个人解经原则说的。
然而,仔细审视这个声明就可以看到,它里面含有对宗教改革原则非常严重的误解。改教家们提倡“放纵的精神”的观念吗?个人解经是否意味着,一个人有权利为了迁就自己来解释圣经?一个人可以毫无约束,随心所欲,稀奇古怪地任意解释圣经吗?个人解释圣经的人是否应当严肃认真地看待其他人对圣经的解释(比如那些专门教导圣经的人的解释)?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显而易见的。对于采取措施遏制那种无约束的精神,改教家们也是很关切的(这也是他们如此努力描绘出正确的解经原则来遏制和平衡异想天开解经的一个原因。)但是在遏制放纵精神方面,他们的方法不是宣布神职人员不会有错误。
也许在天特宣言中出现的最关键用词是“扭曲”这个词。天特会议说,任何人没有扭曲圣经的个人权利。对这一点,改教家们是满心同意的。个人解经从来没有意味着,个人有权歪曲圣经。随着个人解经的权利而来的是准确解释圣经的严肃责任。个人解经允许人对圣经加以解释,但是不允许人对它加以歪曲。
回顾改教时期,我们看到了宗教裁判所的残酷反应,以及那些把圣经翻译成本民族语言,使普通信徒可以读到的人所遭受的逼迫,这一切让我们震惊。我们搞不懂罗马天主教的那些首领们何以如此败坏,竟然因为人们读圣经而对他们施以酷刑。读到这样的事,我们都感到难以理解,无法想象。然而,在回顾历史的过程中人常常忽略的一点是,在那样的逼迫行动当中,有很多动机良好的人们参与其中。罗马深信,如果你把圣经放在没有专门知识的平信徒手中,让他们来解释这本书,就会导致各种稀奇古怪的歪曲,这样的歪曲又会把羊群引偏,也许引到永恒的痛苦中去。所以,为了保护群羊,使他们不至于走上最终自我毁灭的道路,罗马天主教会动用了肉体的刑罚,甚至到了处死的地步。
路德意识到了走这一步的危险,但是他深信圣经的清晰明了性。所以,尽管歪曲的危险性很大,他仍然认为,让成千上万的群众接触到基本清楚的福音信息,其好处是最终得到救恩的人会更多,而最终灭亡的人会更少。他愿意冒险打开那个可能会“使罪恶的洪流喷涌出来”的阀门。
个人解经为平信徒打开了圣经,但并没有废除应该留有受过教育的神职人员这个原则。改教家们回到了圣经时代去看事情,由此他们认识到,在旧约和新约实践与教导中,拉比、文士和教导事工有着重要的地位。教师们应当熟悉古代语言、习俗、历史和文学分析,这些仍然是基督教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路德的著名教义,“信徒皆祭司”,一直以来常常被人误解。其实,这并不意味着神职人员和平信徒之间没有区别。这个教义只是主张,在教会的全部事工中,每一个个体基督徒都要起作用,都要承担任务。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所有人都被呼召做“我们邻舍的基督”。但这不意味着教会不需要监督或教师。
在我们目前的文化中,许多人对有组织的教会感到幻想破灭。有些人甚至反应过度,走向了教会的无行政方向。从六十年代的文化革命,连同耶稣复临运动,以及地下教会,当中发出年轻人这样的呼声:“我不需要以哪个人为牧师,去求助于他;我不相信有组织的教会或是基督身体有机构性的行政治理。”在这样的人手中,个人解经原则很可能成为极端主观主义的一种特许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