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同性婚姻就没有爱心吗?
作者:Gary Bates & LitaCosner
翻译 黄逸恒
有关同性婚姻和同性恋行为的道德辩论,不只是知识层面的课题。许多(西方)基督徒也有亲友“出柜”,声明自己是同性恋者。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个令人心碎的话题。当自己心爱的人去拥抱一种悖逆神话语的生活方式时,没有人能坦然面对这样的现实。“天生如此”的托词听得很多,也就常常信以为真,许多同性恋者认为他们的性取向是遗传的,就有了“神造我如此”的想法。但这怎么可能呢?圣经清楚地界定同性恋是罪。
由于这种冲突,许多人下结论说神不存在,然后就离弃信仰。他们的亲人却常常试图在圣经中找出神容纳这种生活方式的经文,也许希望通过对经文的重新解释来避免亲人彻底脱离信仰。然而,为容让同性恋而重新解释圣经,以至他们对圣经的看法发生根本转变。如此妥协会导致对己经清楚理解的福音信息颠覆性地重新阐释,让人怀疑为什么我们需要救主。
教会对于自己会众中出现的同性恋问题也往往不愿意面对,或者是装备不足,甚至可能认为这个问题不重要,毋需小题大做。这或许是出于无知,或许是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辅导在同性吸引中挣扎的基督徒。很多牧师不敢评论,是担心冒犯有妥协倾向的信徒,以至上了晚间新闻报导,那可怎么办?现在在一些国家,表达反对同性恋的言论甚至是非法的。2004年,在瑞典小城博里霍尔姆(Borgholm),牧师阿克绿(Pastor Ake Green)被判入狱,理由是他在自己的讲坛上证道时对同性恋者“不尊重”。
由于很多牧师不肯在这一课题上进行教导,基督徒往往不知道如何帮助在同性吸引中挣扎的人。或者当他们自己有同性吸引的挣扎时,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有些信徒一旦知道亲友有同性吸引即以愤怒回应,甚至断绝关系,不欢迎他们来教会。对同性恋者充满憎恨及谴责,并不罕见。滥用处治手段的教会宣称神恨恶同性恋,甚至使用粗言辱骂——不幸地引来很多媒体关注。这显然不符合圣经,耶稣遇到罪人时不是这样说话的。
如果基督徒经常听到的仅是对同性恋者负面的刻板化的描绘,当他们实际遇上同性恋者的时候,可能会感到自己被教会里的言论误导了,并推断:“这些人其实不错。同性恋者也不全是坏人。”然后,他们可能因此怀疑圣经里的教导,最终会拒绝圣经在这个问题上的权威。但是罪人在我们眼里“不错”,并不能否定圣经关于他们(或我们)的罪行的论述。如果圣经是神的话,它就应该在一切它所论及的事情上,成为我们生活上最高的权威。
有些教会甚至拒绝承认会友的挣扎。护教学家及作家艾伦·舒蒙(Alan Shelmon)有以下描述:
凯尔(Kyle)的悲伤故事和我所知道的其他人类似。他在同性恋中浸淫了二十五年,渴望摆脱这种生活方式。自从决意追随耶稣,他天天为保持独身而挣扎,因为单单成为基督徒并没有改变他的同性恋欲望。然而在神的帮助下,他终于在这场争战中胜出。凯尔以为教会一定是他在这场风暴中的安全港。但是,当他“走出衣柜”,走向牧师和辅导员,他们却都告诉他以后不要再提及自己的窘境。教会迫使他又“重进衣柜”。
独身生活了十五年之后,凯尔第二次走出来。他想:情况肯定不同了,现在一定是安全的,毕竟人人都有挣扎和试探啊!这一次,他希望他的新教会能站在他旁边为他祈祷。但他错了。别人对他的挣扎视而不见,劝阻他不要事奉,只让他参加聚会及做什一奉献。
在另一个极端,一些主流基督教宗派欢迎同性恋,把它认作合理、健康的性表达方式。他们祝福同性婚姻,甚至允许公开的同性恋者成为神职人员。有意思的是,这些教会在《创世记》的历史真实性问题上己经拒绝了圣经的权威,所以他们在性道德方面否定圣经的教导也是合乎逻辑的。
西方文明是建基于从圣经而来的基督教伦理之上的。拒绝了圣经的权威性,尤其是拒绝了神作为造物主的观念,也就意味着否定了圣经的道德观,所以才有了对道德行为的重新定义。这在上一代人是无法想像的。圣经清楚地写明,同性恋行为是可憎的(见下文)。仅在一两代人之前,大多数人都会赞同。但是,今天许多人都不再把它看作邪恶。先知以赛亚曾经警告说:
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看为通达的人。(以赛亚书5:20~21)
《新约》写道:
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提摩太后书4:3-4)
因为同性恋者显然可以彼此相爱(后面将详细讨论),又因为任何事物一旦打上“爱”的印记,就会被认定是好的,所以他们的罪就被置于“爱”的保护伞下,他们罪恶的行为也就变成“好”的了。
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避免仅仅出于传统(往往带有政治色彩)而保护婚姻的立场,而是要持守基于神设立婚姻意图的圣经原则。那些毫不妥协地坚持圣经权威的基督徒,如果他们认定圣经中所描绘的历史大图画自始至终是正确的,而且能够拿出证据来支持圣经的历史真实性,他们就可以形成—股强大的力量。
同样重要的则是恻隐之心,对受同性吸引的人要以福音为归;当年耶稣在祂的事工中如何对待陷在罪中的人,如今面对受同性吸引的人,我们也要效法耶稣的做法。
什么是婚姻?在创造的七天,神每创造一件东西,就说那是“好”的,唯一的例外是第六天亚当独居的时候。当亚当给所有的动物命名,也寻遍了所有的动物,并没有发现合适的伴侣时,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世记2:18)。
婚姻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难题”的解决方法。而这个助手,即亚当的妻子夏娃,是神的另一项直接创造,用亚当的肋骨创造,显示她是和亚当同类的受造物。这就奠定了异性的、一夫一妻的、终身的婚姻规范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不幸的是,堕落毁坏了一切事物,包括婚姻和人类性行为。多配偶制、离婚和卖淫是后来进入世界的。但即使在《新约》中,耶稣还是用《创世记》2:24指出婚姻的定义,以及神在婚姻中完美的旨意(马太福音19:5-6)。
几乎所有的文化一一即使基督教形成之前或非基督教的文化——都在其历史中承认婚姻在社会上的根本地位。即使是外邦社会,比如对某些类型的同性恋司空见惯的古希腊,也在其历史上采纳并实行了传统的婚姻观念。同性恋作家道格•梅因沃林(Doug Mainwaring)写道:
同性婚姻的概念是不现实的,但为了政治上的正确,让它成了有风险的事情。无性别的婚姻根本不是婚姻。这完全是另一码的事。
圣经说过什么?与对待其他所有问题一样,当我们讨论同性恋时,应该从圣经教导的基础上出发。婚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伊甸园。在婚姻中有关神之旨意的正面教导,本身就是对其他所有非规范性组合的强烈批判;无论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只要偏离了标准,就已经被定罪。
然而圣经对于同性恋行为还有特别的谴责。
圣经第一次提到同性恋是在《创世记》第19章,记述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毁灭。根据这里的记载,有两位天使以男人的样式出现,走进所多玛,要察看其罪恶是否严重到必须毁灭的地步。罗得在广场上遇见他们,奉劝他们到自己家去过夜。后来全城的男人都来到罗得家里,命罗得将两位天使交出,供他们强奸。当罗得拒绝时,人群愤怒了,两位天使将他从人群中救出。
需要注意的是《创世记》19章4节这样说:“所多玛城里各处的人,连老带少,都来围住那房子。”在这之前,亚伯拉罕恳求神不要毁灭所多玛。神说假如在那里能找到十个义人,祂就不会毁灭那城。既然全城的人都来围住罗得的房子,那就意味着大家都接受了这种行为,从而招致了神对那一城之罪行的审判。值得指出的是,当年神因为这种行为对整座城市进行审判,而在今天,很多地方,甚至一国都认可这种行为,并且为之欢欣鼓舞,就像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
在《利未记》18:20-23,(男)同性恋与其他变态性行为同列被律法明文禁止:
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他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
《利未记》20:10-16的经文写明,对这一系列行为的惩罚是死刑(大概是乱石砸死)。许多评论家批评神对待迦南人之严厉,但《利未记》18:24-30解释说,神从那地赶出迦南人,是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这表明神是如何严肃地看待有悖性伦理的罪孽;不仅对犹太人如此,而且对所有的人都是如此。
在《新约》中,《罗马书》第1章指出,大自然揭示神是造物主(并为受造界制订了规则)。男性之间和女性之间的同性性行为,都是压抑这种认知的结果一一其宗旨就是要把受造之物当作偶像来崇拜。圣经对同性恋行为有所描述,认为这违反常理: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马书1:24-27)
接下去保罗进一步描述,他们拒绝承认神作为造物主之后,如何导致了各种各样的罪行。保罗还在另外两处经文中特别将男同性恋与其他一些罪行同列;凡有这类行为的人都被排除在神国之外。他写道: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6:9-10,参考提摩太前书1:10)
圣经彻底反对同性恋行为,因为圣经彻底反对各种罪恶,及一切亏负了神创造万物目的的行为。整部福音就是关于我们如何靠着耶稣的救赎,借着圣灵从罪的权势下得释放的问题。假如圣经允许任何形式的同性恋活动成为一个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则是和上述宗旨彻彻底底地不符合的。
耶稣可曾提及同性恋?常有人声称因为耶稣从来没有提及同性恋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能说祂谴责同性恋。事实上耶稣没有必要谴责同性恋。祂在地上的事工是对犹太人讲道,其间祂明确地肯定了《旧约》的历史真实性,包括《创世记》中对创造的叙述,当时神命定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结合。耶稣肯定《旧约》的教导,祂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祂在《马太福音》19:1-12和《马可福音》10:1-12,特别肯定了异性一夫一妻制是神的心意: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
这意味着,《旧约》和《新约》的道德观是连续的。这是言之有理,因为都是同一位神的启示。犹太人坚信《旧约》,所以犹太人普遍厌恶同性恋,拉比传统许可男人与男人同在一张床上就寝,因为他们认为两个男人之间不大可能发生不道德的行为。如果因为耶稣没有特别谴责同性恋,就认为祂默许同性婚姻,这就好比说因为某个美国牧师没有谴贵吃人肉,所以在20世纪的美国就一定允许吃人肉。
反对同性婚姻就没有爱心吗?就连基督徒也用这种说法来捍卫同性婚姻。圣经清楚地教导同性恋是罪,就像圣经提到的其他罪行一样(“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利未记18:22)。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都是罪人,罪人当然可以爱罪人。但律法禁止某些类型的性行为,不管两个人相“爱”到什么程度。一个老师无论自称多么“爱”她的未成年学生,这种关系都是恋童,她会被关进监狱;一个男人无论多么“爱”自己的妹妹,他们之间的性关系都是乱伦,在今天几乎所有的文化中都是非法的;一个女人“爱”上三个男人,不管爱有多深,她也不能同时嫁给三个男人(即使他们都同意如此安排!),这是重婚。社会上将这类关系打上错误或违法的印记,是应该的。如果以“爱”作为人为的标准来判断某种关系的好坏,那么这个社会便不能把任何性关系称为错误的,只需要两个人都己成年,并且相互默许。这说明如此判断是何等地主观。要避免这种主观武断的唯一方法是诉诸更高的法律,这种更高的法律被西方社会接受已有数千年——就是造物主神的法律。祂既然是我们的创造者,就有权利作为我们的立法者。相反,那些想把同性恋结合和异性婚姻同等看待的人,只能诉诸人为的标准,但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这通常基于大量错误的资料。
人类具有神的形象,爱是神赋予我们的一种属性(“神是爱”,约翰一书4:16)。但若说两位同性只要相爱就可以结婚,这实际上并没有在本质上处理同性恋的问题。爱的对象是否恰当,以及如何将这种爱的感觉付诸行动,这才是问题的实质。
虽然异性伴侣的离婚率正在增加,但是绝大多数同性关系的寿命更短,失败率更高。主导同性恋的最强烈情感来自性行为。这种取向和这场争论在本质上都是由性行为界定的。正如其他不正当或不正常的性活动,如观看色情书刊,同性恋同样也有高度成瘾性。所以,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身份——就是说,他们的罪行决定了“他们是谁”。所以他们的基督徒朋友很难做到俗语说的“恨恶罪,爱罪人”。
神憎恶同性恋的罪行,是因为同性恋悖逆了神的心意和祂对婚姻原初的设计。罪对于犯罪的人,以及所处的文化和民族来说,从来都不是好事。但是,当同性恋成为某个人自我认知的一大部分时,我们就再也难以分清所恨恶的是罪行还是罪人,这使得讨论这个问题时的语气显得格外重要。
许多同性恋者说,他们觉得被困于自己的性取向中,在这件事上没有选择的自由一一没有办法从当中解脱。例如,美国前参议员罗伯特•鲍曼(Robert Bauman)宣称:
我并非自己选择成为同性恋者。假如这是我力所能及,我愿意改变自己的同性恋倾向。
福音讲的就是使人从罪中获得自由,甚至使人摆脱喜欢罪或享受罪的捆锁。这自由给人带来无限的释怀,使人的生命发生巨大的转变。前女同性恋者德博拉•巴尔(Debora Barr)是在教会中长大的,也曾一度爱神。然而,她指出:
(在15岁时)……当我经历了三个比我大的男人的性虐待后,就放弃了神可能存在的想法。我想我在孩童时所知道的不过是一个谎言或一个童话……我对信的人说,他们软弱,被欺骗了。……牧师问我为什么会自我标志为同性恋,我说我生来如此……他说他看我只是神的儿女。他们以温柔友爱的方式对待我们的信念,对信仰他们不会退缩,但是会和气地向我们展示圣经中关于我们这种生活方式的教导。随着时间的流逝,主通过祂的话语——真理——使我相信。……当我走近耶稣,祂开始让我看到过去发生在我身上的那些事情,是那些往事使我拥抱了这种生活方式,神开始医治那些深深的伤痕。在我完全否认神的存在并在同性恋中生活了总共24年之后,当我完全回转时,祂又赐给了我多少祝福,我真不知从何谈起!神在我身上的作为令人难以置信,我觉得祂好像转化了我的DNA!圣经《哥林多后书》5:17印证着我的经历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己过,都变成新的了。”我为在主里面的新生命感谢神。我如今已摆脱同性恋的枷锁,尽情享受着救主耶稣基督丰盛的爱!无论你是一个在同性吸引中挣扎的人,还是有这样的亲友,请让我的经历成为你的鼓舞,因为改变不是不可能的!
归根究底,一个基督徒最有爱心的做法,就是向不信的亲友分享福音,这福音能够拯救他们脱离永恒的审判以及与神隔绝的处境。如果袖手旁观,不传福音,那实际上才是没有爱心。福音包括忏悔并从罪恶的行为和态度中回转。我们不能够也不应该把同性恋的罪当作一个例外——尤其是对家人或我们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