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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唱诗篇:合乎圣经的捍卫(下)

小小推拉驴 小小推拉驴 2020-10-11


唯唱诗篇:合乎圣经的捍卫


作者    布莱恩·史威特雷

译者&校对         何文龙

接续第三章(唯唱诗篇的反对意见)

反对意见之二:唱诗歌不是敬拜的一项单独元素

尽管唱诗、教导、祷告和传道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例如,有些诗篇包括祷告,祷告包括赞美,传道包括赞美和祈求等),但认为唱诗不是敬拜的一项单独元素的观点应该予以否认,原因如下:

、认为唱诗不是敬拜的一项单独元素很明显与圣经相悖。

当圣经吩咐一种宗教行为并限定其表达内容和方式时,这种行为不可能仅仅是一种敬拜的处境,而是立即成为一项敬拜元素。

圣经许多处吩咐去唱诗赞美神(出埃及记15:21;历代志上16:9,23;诗篇9:11 ;30:4 ;33:2,3; 47:6,7;66:2;68:4,32;81:1;95:1;96:1,2;98:1,4,5;105:2;135:3;147:7;149:1,3等)。上帝赐我们一本诗歌本,放置在圣经中间的受默示的诗歌本,但没有赐我们一本祷告书。从圣经上纵观整个圣约百姓的历史,唱诗赞美是敬拜中重要且必要的一部分。此外,圣经强调受圣灵默示是写敬拜诗歌的必要条件。这一事实立即将赞美的内容排除在敬拜的处境之外。声称上帝对唱诗赞美的具体吩咐可以落实在主日学的教导中或传道中,甚至在带领会众的祷告中的观点是荒唐的。

、认为唱诗赞美不是敬拜的单独元素,若一贯坚持的话会导致礼拜仪式的混乱。

换言之,有些牧师激烈地反对唯唱诗篇发明了一种观点。这个观点的逻辑结论会引致荒谬。例如,若唱诗赞美神只是敬拜的一项处境(例如,只是赞美上帝的众多方式中可能的一种) ,那么敬拜唱诗赞美神就是一个非必要的选项了。请记住,敬拜的处境是指那些在上帝的话语中没有吩咐和严格限定的事项。若一间教会决定将他们的诗篇集扔进垃圾箱而且不再一起唱了,根据格雷格·巴恩森(Greg Bahnsen),弗恩·普斯卓(Vern Poythress)和其他人的观点,这个教会不会被长老会惩戒。

若唱诗赞美神只是敬拜的一项处境的话,那么惩戒一个拒绝唱诗歌赞美的教会就像是在惩戒一个使用带衬垫椅子而不使用木制条凳的教会。此外,若唱诗和教导不是敬拜中单独元素的话,那么根据圣经,妇女就不能在教会中唱诗歌,因为公共敬拜中禁止妇女教导和讲道。(提摩太前书2:12;哥林多前书14:34-35)。

试图将唱诗置于教导的一般范畴以便可以创作未受默示的诗歌用于赞美将导致难以解决的困难。若唱诗歌、传道和祷告不是敬拜的单独元素或敬拜部分的话,那么一个人就可以合法地唱任何内容(包括讲道)或者干脆什么都不唱。那些试图模糊敬拜各个元素之间的区分的作者不可能构建一种敬拜而不自相矛盾。

当崇拜时,他们 “在祷告、传道、读经和唱诗篇或圣诗之间做了严格的区分。”

若他们对敬拜的元素未做出区分的话,他们将会丢掉工作,他们知道这点。

三、唱诗赞美是敬拜的处境这一观点是对“处境”意义的曲解。当过去的清教徒和长老会的神学家以及西敏权威讨论敬拜中的处境时,他们已经非常清楚指出处境是指那些在敬拜中没有宗教意义的事物。

西敏信条写到,神全备的旨意,包括神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与生活等一切的知识,若不是明明记载在圣经里,就都是已经从圣经推论出来正当且必要的结论;所以无论何时,不论是假藉圣灵新的启示或凭借人的传统,都不可以加添圣经的内容。然而,我们承认:为了明白圣经中所启示的得救之道,上帝的灵在我们内心的光照是必须的;某些关于敬拜神,教会治理的处境,与人类一般处世为人有相通之处,这时我们要按照圣经的总原则(这是我们随时随刻要遵守的),凭着人的天然之光,以基督徒的慎思明辨来安排。

当信条讨论到与人类活动有相通之处的处境时,它指的是非宗教性的要素,如聚会的地点、椅子、灯光、聚会时间和聚会的时长等。那么唱诗赞美耶和华与人类活动有相通之处吗?那传讲神的话和祷告呢?很显然这些是根据神话语的指示,例如祷告、传道、唱诗赞美等,这些不可能是敬拜的处境。换句话说,这些不可能根据天然之光来决定。因此,敬拜限定性原则应用到敬拜本身或所有敬拜规则(祷告,读经、传道、圣礼、唱诗赞美);但是,敬拜之下的处境或附属事情或条件不在限定性原则之下,而是根据天然之光,以基督徒的慎思明辨来安排。因此,圣经严格限定了整个敬拜的内容(例,禁止人加添、删减或改变神的吩咐)。

宗教敬拜处境与要素的区分是17世纪宗教改革的立场。西敏信条给出的定义清楚彰显在当时最伟大神学家的作品中。乔治·吉莱斯皮(George Gillespie1613-1648)写到,

不但如此,除了处境,关于敬拜的方式,没有什么是由人间法则决定的。这是鉴于处境本身没有任何圣洁性而且它们相比于人间事务也没有更具宗教性,也不是部分由圣经决定。

因为他们是无穷的;但神圣的重要仪式,比如十字架、下跪、法衣、节期、主教制等,除了在宗教上使用,别无他用。这些也是最容易决定的(尽管没有决定),因为上帝的智慧已经在上帝的成文之道限定了这些。上帝决不将这些事情交由人间的法则决定。

撒母耳·卢瑟福(Samuel Rutherford)(c.1600-1661)写到,“在敬拜的活动中或宗教形式上,或物质的处境上,不是道德的,不是宗教的,如讲台是要石制还是木制的,钟表用这种金属还是那种金属制品,礼拜堂是这样还是那样坐立的。”

威廉·埃姆斯(William Ames)(1576-1633)写到,“外在处境是关于秩序和礼仪的。哥林多前书14:40节,凡事都要规规矩矩按着次序行。但通常的法则是有序的安排是便于大多数人得到教导。哥林多前书14:26。这种性质的地点、时间以及类似的处境,一般是共通附属在宗教和民事行为中。因此,这类处境不会被称为礼仪、宗教或教会仪式,他们本质上与宗教无关,因此宗教崇拜中很合理地没有涵盖它们。约翰·欧文(1616-1683)写到,

据说人们不能在敬拜上帝中增加任何材料,但是他们可以安排次序,分配并且指定一些属于方式和处境的事物,这就是在崇拜仪式中所做的一切。我们之前提到关于敬拜中的处境没有这种要求。区分上帝自己没有区分的东西也是不明智的。

事实上,没有什么属于一般事务的东西本质上来讲是如此处境化的,然而一旦上帝指定其在敬拜中的话,它就成为敬拜材料;没有一件上帝指定的事务变成敬拜的处境。

当曾经杰出的长老制主义者和清教徒谨慎阐明敬拜处境与敬拜元素之间的区别时,他们通常拒绝主教制神学家所支持的有关敬拜不合圣经的概念。考虑到吉莱斯皮(Gillespie)、卢瑟福(Rutherford)、艾姆斯(Ames)和欧文(Owen)也拒绝巴恩森(Bahnsen)、波伊思雷斯(Poythress)、柯佩斯(Coppes)、金特里(Gentry),乔丹(Jordan)、克兰普顿(Crampton)、弗雷姆(Frame)和正统改革宗长老会(OPC)多数派报告的作者们等教导的事实,我们可以诚实地断言我们今天保守派的长老会中的大多数人已经放弃了西敏信条中的教导,不知不觉地拥抱了主教制和路德宗的敬拜概念。若你认为这是在夸大其词的话,请你说出那些美国改革宗长老会(PCA)和正统改革宗长老会(OPC)中不庆祝圣经以外的圣日的(例如,圣诞节和复活节),公共敬拜中不使用乐器和未受默示诗歌的教会。

当这些人认为只有一般意义上的教导和赞美是敬拜元素而那些不同的具体的敬拜条例则是敬拜处境时,他们实际上是摧毁了限定性原则。若敬拜的一般目标是教导,那么达成这一目标的不同方法则是处境。这些处境由自然之光所决定。其实,实际上只要可以达成这一目标就可以在公共敬拜中引进任何创新的做法(例如,话剧小组、电影、喜剧小品、乐队、艺术展览和喜剧等)

“若教会认为增加额外的圣礼可以有助于教导和赞美,那人们为什么不可以发明一些圣礼呢?”

因此,这些人(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已经打开了闸门。任何可以被归为赞美的一般类别的事物都可以涌入到敬拜中:礼拜舞蹈、香、蜡烛、教会年历和圣日等。当人们为了在敬拜中引进未受默示的人创作的诗歌时,他们任意重新定义敬拜限定性原则,他们将罗马天主教和灵恩派的酵引进他们的宗派中。堕落是不可避免的。

、认为圣经只限定了敬拜的一般功能(如,赞美和教导)的观点与西敏信条相悖。信条没有仅仅规定一般的类别(如,赞美或教导)为敬拜的元素,而是具体描述了每个在宗教崇拜中特定敬拜元素。信条里提到“以感恩的心祷告;以虔诚敬畏神的心诵读圣经;以顺服的心,用悟性、信心和敬虔的态度讲道,没有偏颇,以同样的心听道,不违背良心;心被恩感歌唱诗篇,合宜并按理施行基督所设立的圣礼”这些都是敬拜神的正常内容;此外,如宗教上的起誓、许愿、严肃的禁食,以及特殊场合的感恩等,都当在各自所属的时候季节,以圣洁敬虔的方式举行。”信条的作者清楚地相信敬拜中的每一部分都需要圣经授权。这就是为何信条提供了每项敬拜元素的经文依据。伊斯贝尔(Isbell)写到,“几个敬拜仪式用于一项教导功能,包括宣读圣经、传讲神的话语、唱诗篇、洗礼和圣餐。既然圣经规定了每一个部分,敬拜限定性原则就应用到这些部分中,对它们的使用做出了具体要求,将其他元素排除在教会敬拜之外。”

试图放宽敬拜处境的定义以及模糊其与敬拜元素的区别是反信条且不合圣经的。论到敬拜,神的话非常具体。圣经告诉我们敬拜的具体元素是:传讲圣经(马太福音26:13;马可福音16:15;使徒行传9:20;17:10;20:8;哥林多前书14:28;提摩太后书4:2),宣读神的话(马可福音4:16-20;使徒行传1:13;13:15;16:13;哥林多前书11:20;提摩太前书4:13;启示录1:13),向上帝祷告(申命记22:5;马太福音6:9;哥林多前书11:13-15;帖撒罗尼迦前书5:17;腓立比书4:6;希伯来书13:18;雅各书1:5),唱诗篇(哥林多前书16:9;诗篇95:1-2;105:2;哥林多前书14:26;以弗所书5:19;歌罗西书3:16)。

圣经也告诉我们谁可以参与或执行每个部分:男人和女人都要受洗(使徒行传8:12),男人和女人都要祷告(使徒行传1:13-14,哥林多前书11:5)和唱诗赞美(以弗所书5:19;歌罗西书3:16;雅各书1:5),但是只有男人可以讲道和教导(哥林多前书14:34-35;提摩太前书2:11-14)。

圣经也告诉我们每个元素的正确内容。宣读圣经要求只能宣读圣经。宣读次经或莎士比亚的作品或未受默示的神学书籍都不能称之为宣读圣经。

唱诗赞美要求唱受默示的诗歌并且用于公共敬拜诗歌的创作需要受圣灵默示,如上文所述。传道是敬拜的一项单独元素,涉及到理解圣经(参见使徒行传17:2-3;18:4,19;24:25);涉及到解释神的话(参见马可福音4:34;路加福音24:27;使徒行传2:14-40;17:3;18:36;28:23)。新约老师说的话不是受圣灵的默示,而是解释圣灵所默示的圣经。旧约的做法也是一样的。利未的老师解释赐给百姓的律法(参见,尼希米记8:7-8‘利未记10:8-11;民数记17:8-13;24:8;31:9-13;33:8;历代志下15:3;17:7-9;19:8-10;30:22;35:3;以斯拉记7:1-11;以西结书44:15;23-24;何西阿书4:6;玛拉基书2:1,5-8)另外一项敬拜元素是祷告。圣经授权我们使用我们自己的话语祷告,只要我们遵循基督赐给我们的祷告模式(马太福音6:9)上帝应许祂的百姓圣灵会在他们做祷告时帮助他们(参见,西番雅书12:10;罗马书8:26-27)

上帝授权祂的百姓在传道、教导和祷告中使用未受默示的话语并不意味着上帝同样在宣读圣经和唱诗篇中授权使用未受默示的材料。为什么?因为,如上文所述,圣经(和西敏信条)将敬拜的每个部分当作不同的部分或元素,因此每个元素有设置不同的规则。一旦将不同敬拜元素归为一类,以便应用在某一项敬拜元素的规则可以应用在另外一项元素,那么就规避了使徒的敬拜。使用这些一般归类(如巴恩森和波伊思雷斯),人们可以认为既然可以允许妇女祷告和唱诗赞美,那么也可以允许她们讲道。以上主张立即遭到反对:“但是保罗清楚禁止妇女在教会讲道和教导。” 这句话是对的。然而,这就是无意间承认了新约时代不同的敬拜部分有着不同的敬拜规则。布谢尔写到,

很清楚,若谁来传道、唱诗和教导都需要独立的授权,那么传道、唱诗和教导的内容同样需要独立的授权。关于唱诗经常被类比为祷告,我们也可以做类似的观察。 这种观点认为既然祷告可以包括圣经以外的话语,那么唱诗也可以如此。但没有人认为因为我们在敬拜中祷告,我们就不需要在敬拜中唱诗歌了(把这些话当作通常理解的),或者因为我们需要一本用于敬拜的“诗歌本”,因此也可以允许拥有一本“祷告本”。这种类比论无法自圆其说。这一整套推理的问题在于它将“祷告”、“教导”、“传道”和“唱诗”这些词汇从它们的圣经上下文中抽离出来,将它们仅仅当作一种语言现象来处理,而不是合乎圣经的敬拜的活生生的部分。这样的处理是无效且是没有帮助的而且会导致错误结论。

“唱诗”、“传道”和“教导”都需要内容和上下文。若无视它们的上下文就不能公正处理这些经文。

作为改革宗信徒,我们必须不能放弃我们属灵先辈在有关敬拜上所取得的属灵成就。放弃敬拜限定性原则或者重新定义限定性原则而使它失去意义就是放弃合乎圣经的敬拜和我们的信仰告白。 播种风者必收获旋风。那些滥用圣经容忍华兹(Watts)、托普莱迪(Toplady)和纽顿(Newton)结局就是罗马、坎特伯雷或拉斯维加斯。

3. 上帝没有吩咐唱诗篇

另一个反对唯独唱诗篇的立场是基于对唯唱诗篇者如何应用敬拜限定性原则的误解。一位正统长老会的牧师写了一个小册子认为唯唱诗篇的立场有赖于证明只有诗篇是神在圣经中吩咐用来敬拜的。唱诗篇的人一直承认在正典写完之前有诗篇之外的其他受默示的诗篇被用于敬拜。然而,唱诗篇的人不唱诗篇以外受默示的诗歌,因为他们相信只有诗篇是上帝吩咐用于教会中的敬拜的。

圣灵是诗篇这卷书的组织者。圣灵未将圣经中所有受默示诗歌都囊括在诗篇这卷书里。事实上,上帝没有将每一首受默示的诗歌放置在上帝的诗歌本很可能表明一些受默示的诗歌是用于特定的场合或限定于特定时期。凯迪(Keddie)写到,“有人主张其他受默示的表达,如旧约中摩西的歌(出埃及记15:1-19;申命记32:1-43)和哈拿颂(撒母耳记上2:1-10)和新约中玛利亚颂(路加福音1:46-55)和西面颂(路加福音2:29-32)是特别的赞美,是受圣灵默示的且与上帝特定(甚至是绝对独特的,马利亚颂就是这样)的作为有关,不必要作为教会永久的诗歌……而整卷诗篇被认为是教会最终的诗歌本。 它满足了神圣供应的需要,是唯一一本受默示的赞美诗歌合集。”

有人或许不同意这一观点。有人或许认为这是一个很弱的推理。但是,既然没有丝毫证据证明未受默示的诗歌可以用来赞美耶和华,若改革宗信徒之间有关于敬拜方面的辩论的话,那应该是唯唱诗篇基督徒和那些持守既唱诗篇又唱圣经中诗篇之外默示诗歌的基督徒之间的辩论。

史蒂芬·普利博(Stephen Pribble)欲除去作为唱诗篇根基的敬拜限定性原则。他夸大事实并主张一种完全不符合圣经的观点。他认为圣经并没有清楚规定要唱诗篇。他写到,“但是‘圣经中清楚规定唱诗篇’这一说法正确吗?”或许似乎令人惊讶,答案是不正确……这一点很重要,圣经中没有一处具体吩咐我们要唱mizmor,“诗篇”的专业术语……然而却有向上帝赞美的一般吩咐,没有具体吩咐要唱诗篇,一份研究圣经的敬拜诗歌的报告显示诗篇之外的其他材料也在敬拜中被颂唱。”普利博认为必须找到圣经唱诗篇的具体吩咐以便合法主张圣经吩咐我们唱诗篇。

他认为唱诗篇者用作支持唱诗篇神圣吩咐的“诗篇”原文希伯来文只是表示“歌唱”或“歌唱赞美”或“唱诗歌”的一般词汇。

普利博也(正确地)指出“唱歌赞美”是被用于圣经诗篇以外的诗歌赞美。

关于普利博的观点,第一个问题是我们必须回答“我们需要找一道有关‘诗篇’的神圣命令来得出结论说唱诗篇是上帝的吩咐吗?”有许多有力的解经理由解释为什么我们要断然拒绝普利博的观点。第一、当我们不断在诗篇这卷书中读到上帝吩咐祂的百姓唱诗歌赞美,我们如何确定这些赞美的内容呢?上帝在说“唱诗歌赞美”的时候,祂想的内容是什么呢?鉴于吩咐“唱诗歌赞美”和“唱诗歌”贯穿整卷诗篇(9:11;18:49;27:6;30;4,12;47:7;59:17;75:9;95:2;98:5;101:1;104:33;105:2;119:54;135:3;146:2),认为吩咐“唱诗歌赞美”或“唱诗歌”不可以应用到诗篇上的观点是荒唐的观念。

当一位受默示的先知写下一首敬拜诗歌而这首诗歌包含了“唱诗歌赞美”的吩咐,任何人用简单的逻辑就可以得出结论说这吩咐至少也适用这首赐下的诗歌。

若莎士比亚把一本散文集递给一位朋友说“读散文”,那个人会立即知道这是莎士比亚希望他读莎士比亚推荐的散文。

第二、普利博试图将吩咐唱诗篇限定在唱mizmor,这与圣经有关赞美的论述不符。

希伯来文“tehillah”意思是“赞美”,翻译为“赞美的诗歌”(RSV)或“赞美的诗篇”(KJV),这词在诗篇中有使用,作为诗篇的标题(诗篇145篇),在整卷诗篇中以复数形式出现。

这个动词用来作为呼召赞美耶和华—“你们敬畏耶和华的要赞美祂!”(诗篇22:23)同样,这个词也用作大会中的赞美。(诗篇22:22)(请注意,七十士译本的译者将这个希伯来文词大会翻译成传道ekklesia)尽管“tehilllah”这个词被应用到诗篇以外的诗歌,吩咐赞美耶和华的诗歌包括诗篇集也没有问题。詹姆斯·林堡(James Limburg)写到,名词“tehillim”,“赞美”是衍生自希伯来文字根hll。

这个字根也出现在“哈利路亚”一词中(赞美耶和华),只出现在诗篇集中,总是出现在诗篇的开始或结尾(104:35;106:1,48;113:1,9;146-50,每一首诗篇的开始或结尾)名词“赞美”经常出现在诗篇中:“祂使我口唱新歌,就是赞美我们神的话。”(40:3;2:25;33:1;34:1;48:10等)诗篇145篇是唯一的一首有“tehilla”作为标题的诗篇,被翻译为“称颂的诗歌” “赞美”(hll)一词在旧约圣经中出现了206次(146次是动词,60次是名词),三分之二是出现在诗篇或是出现在诗篇的短语中(THAT,493)。

因为诗篇集包含了太多的对上帝赞美的表达,因此诗篇被誉为“赞美”或“Tehillim”。

唱诗篇的人可以宣称在敬拜中唱诗篇是神的吩咐吗?当然可以!我们应该相信“哈利路亚”意思是“赞美耶和华”;这个词只出现在诗篇集中不是指诗篇吗?这样的想法是可笑的。

第三、(正如前文所述)每个圣经历史中圣徒创作诗歌用于赞美的实例都与圣灵的默示相关。(例如,出埃及记15:20-21;撒母耳记下23:1,2;历代志上6:39;15:17;16:5;25:1-7;历代志下5:12;29:25-30;34:30;35:15;列王记下23:2;诗篇39,62,77[标题];马太福音22:43-44;马可福音12:36;使徒行传1:16-17;2:29-31;4:24-25)。大卫、希幔、亚萨和耶杜顿都被称为先知或先见。同样,每个圣经历史中的实例,上帝的百姓唱诗歌赞美都只唱受默示的诗歌(例如,出埃及记15:1;撒母耳记下1:18;历代志上16;历代志下5:13;20:21;23:13等)。鉴于圣经的记载,圣经未授权将“唱诗赞美”定义为唱未受默示的诗歌。既然圣灵默示的工作随着使徒的离世和正典的完成而结束,普利博为赞成而争辩最多的就是将那些没有收录在圣经诗篇集中的受默示的诗歌包含在敬拜诗歌之内。若遵循标准的符合圣经的解经程序(例如,文法-历史-神学释经)和一些简单的逻辑原则,普利博的论点必须否认。上下文(广义和狭义)决定单词的意义,而非我们的偏见。

4.唱诗篇的人不能唱出耶稣的名字

其中一个最普遍反对唯唱诗篇的论点认为“若只唱诗篇的话,那么就否认了教会有机会用我们救主(神人之间的中保)的名字耶稣来赞美救主。”尽管有许多人认为这是反对唯唱诗篇最有力的论点,事实上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看法,无任何圣经依据。有许多原因可以说明这是谬误:

第一、神没有在圣经任何一个地方吩咐我们唱出“耶稣”的名字。若上帝喜欢用耶稣这个名字甚于我们的主其他名字(例如,以马内利、雅威、主、救主、耶和华齐根努[耶利米书23:5-6]、和平之君弥赛亚、上帝的羔羊、神子、人子等),那么祂就会在圣经就此显明祂的旨意。

第二、我们服事、高举、敬拜和荣耀的不是“耶稣”这个单词,而是这个单词所指向或代表的。从本质上来讲,“耶稣”这个单词没有神圣性、神秘性或圣洁性可言。我们尊重这个单词而且不会乱用这个单词,是因为单词背后所代表的人。圣经学者承认这名字合乎圣经的表达指的是对此名字所代表的人的承认和认可。当保罗说,“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他指的是对耶稣的能力、权柄和威严的承认。

马太·亨利写到,“耶稣的名字,不是这个单词的发音而是耶稣的权柄,所有人应该对其敬重。万口要承认耶稣基督是主—每个国家每种语言应该公开被高举的救主,普世王国、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耶稣,马太福音28:18。”加尔文同意,

……保罗论到基督的整个尊严,将他的含义限制在两个音节,就好像一个人仔细检查亚历山大这个名字的单词中的字母,为了能够发现亚历山大为他的名字所应得的伟大之处。因此,他们的诡辩是站立不住的。这样的发明对保罗的原意来说是陌生的。但是更可笑的是Sorbonic诡辩家的做法,他们从我们以上看到那段经文推论出,无论何时,我们听到“耶稣”两个字的声音发出来时,我们就要屈膝下跪,就好像这个单词有一种魔力,单词的发音里包含了一切的美德一样。

另一方面,保罗论到荣耀要归给神的儿子—而不仅仅是几个音节。

约翰·吉尔(John Gill)做出了以下重要的观察,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不应该是这样的理解,即听到这个名字或是这几个音节被读出来之后,然后立马有外在的屈膝行动;

因为名字本身算不得什么,不能要求有如此特殊的尊重;

耶稣这个名字在犹太人中间是个普通的名字:在希伯来书4:8节中被称为约书亚,以吕马行法术的名字是巴耶稣;意思就是耶稣的儿子,使徒行传13:6。

那么,认为听到这段经文中“耶稣”两个字被说出来就屈膝的观点是多么荒唐和愚蠢?此外,这些词被说出来,不是用耶稣的名字,而是奉耶稣的名字,正如耶稣被被高举到上帝的右边,每个受造物都要顺服祂。

既然诗篇生动且深刻地承认基督的能力、权柄和威严,也定义了祂的品格和侍奉,它们高举祂荣耀的名,因为它们高举祂的位格。忽略这一点而要求在唱诗赞美时使用“耶稣”这个单词就是迷信和不理性的。

第三、以下事实证明“耶稣”一词的同义词按着圣经来说不足以用于赞美的论点是错误的。上帝自己没有认为保留祂自己立约的名字是重要的。上帝立约的名字(YHWH)是三一上帝在圣经最常使用的名字,共出现5321次。当摩西求上帝将祂的名字显给以色列人时,这个名字是告知摩西个人的。(出埃及记5:13)。上帝揭示祂立约的名字作为回应—希伯来文tetragrammaton(即,四个辅音)YHWH被翻译为“主”(KJV,NKJV,RSV,NIV,NASB,根据马索拉文本翻译的圣经),“耶和华”(ASV),或者“雅威”(耶路撒冷圣经)。

当上帝将这个名字告诉摩西时,摩西听到了正确的发音(即,他知道正确的元音是什么)并将这正确的发音传达给立约的百姓。随着时间流逝,这个单词的正确发音永远失传了。犹太人因为害怕触犯第三条诫命就绝不发出上帝立约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当他们要提到YHWH的名字时,他们会说“阿多乃”(Adonai)或“主”,上帝的另一名字。结果,所有现代“YHWH”的音译(例如,耶和华,雅威)是最有根据的猜测。因此,有许多异端认为新教的圣经是堕落的,因为新教圣经使用“主”代替“耶和华”或“雅威”,这是在无视历史。

关于上帝立约名字整个讨论的重点是上帝并没有认为保留祂立约的名字是重要的。当我们在唱诗篇或读圣经时(不论哪个翻译版本),我们不是在宣读或是歌唱上帝立约的名字。然而,只要是有关上帝的,我们宣读或歌唱上帝名字的同义词也是可以的。

第四、耶稣基督自己认为完全可以在公共敬拜中接受圣经中名字的同义词。请注意我们主自己所说的受洗话语,“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作者意识到要求在受洗时说出“耶稣”这个词的唯一一群人是五旬节派,他们是反对“三位一体”的“唯独耶稣”派。基督教导我们我们在施行合乎圣经的洗礼的时不需要说出“耶稣”这个单词。提到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格就够了。因此,根据我们主自己的思维方式,诗篇中有大量的内容提到基督的位格和工作,因此完全可以接受作为新约时代的赞美之用。

第五、在引用旧约经文(例如,马太福音3:3;以赛亚书40:3;使徒行传2:20 21;约珥书2:31,32;马可福音1:3;以赛亚书40:3;使徒行传2:25;诗篇16:8;使徒行传2:34;诗篇68:18等)时,新约圣经作者在圣灵的默示下用希腊词Kurios(主)代替希伯来词,代表上帝立约的名字(雅威或耶和华)。

这样做,他们通常是跟随旧约圣经的希腊文译本(七十士译本),这一译本通常是当时说希腊语的犹太人使用的。若“耶和华”这个词本身而不是其背后意义是特殊或独特的话,那么这样的代替就是不合圣经的。若我们知道“主”这个词在诗篇中就是指耶稣基督,那么唱出这个词实际上与说出“耶稣”这个词本身一样带着尊敬的意味。

第六、那些认为我们必须唱出耶稣的名字的观点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神人中保从来没有被称为耶稣。祂的名字是约书亚,不是耶稣。

我们知道没有一首未受默示的诗歌论到约书亚(除了弥赛亚式犹太运动)但有人会反对说,“是的,但是耶稣是希腊词Iesous的音译,Iesous是希伯来词约书亚的音译。因此,英语单词“耶稣”就是代表约书亚。”

这点是正确的。然而,这并不能证明耶稣“这个词并不比上帝使人知道祂其他的名字从人口里说出来更加重要。”

当唱诗的人通过唱圣经中受默示的诗歌赞美救主时,他们是在以神所吩咐的方式在敬拜耶稣基督。这是讨上帝喜悦的。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上帝更加喜欢耶稣的名字胜过其他的名字。耶稣名字的观点是一个毫无证据的假设。

第七、耶稣的名字或约书亚的名字意思是“耶和华是拯救”。

这个名字是天使对玛利亚说话时起的,表明这孩子的使命。

“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为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中救出来。”(马太福音1:21)这一名字的目的是教导我们关于基督作为上帝选民救主的角色。诗篇有教导我们关于基督作为救主角色的内容吗?有,而且有很丰富的教导。(例如,诗篇2:7-12;8:5;16:9-11;22;24:17-10;35:11;40:7-9;45:6;47:5;50:3-4;68:18;69;72;110等)考虑到事实上诗篇有很清楚地关于基督以及祂的救赎工作的教导,认为我们必须唱出“耶稣”的名字才能来正确地敬拜祂的观点根本就是错误的。必须再次强调名字代表或指向的内容才是重要的。一旦人们明爱诗篇中包含的丰富教义,他们就能明白耶稣名字观点确实是人们偏离上帝吩咐的充足的赞美手册-诗篇的借口。

5.韵律诗篇不是忠实的译本

一个相当普遍的反对唯唱诗篇的观点是基于以下假设,即用于歌唱的韵律诗篇(即,被翻译成容易配上韵律的诗篇译本)事实上不是诗篇的翻译而是希伯来文的粗糙意译。因此,这种观点认为唱韵律诗篇与唱根据圣经创作的未受默示的诗歌或是教导救赎历史的诗歌并无不同。换言之,它们都是人创作的作品,如果这个可以唱,那么那个也可以唱。

尽管这种观点是普遍的,却可以在许多方面对其进行驳斥。

第一、请注意整个观点是基于不合圣经和不道德的类比。

这种观点假设若有一群人用不好或错误译本扭曲诗篇原意的话,那么就可以允许人使用自己创作的诗歌。换言之,如果A小组做了一件错事,B小组就可以做同样一件错事。若事实上有些改革宗的信徒正在使用的韵律诗篇译本是马马虎虎,翻译很烂的,那么作为基督徒,我们的回应是绝不是“我们也这样做吧”或者更加恶劣的“让我们更进一步,干脆忽视所有受默示的诗篇。”而必须是这样回应,“弟兄,悔改吧!有更优秀、更忠实的诗篇译本。你不需要使用这有错误的译本。”对于那些持守这一观点的弟兄们,我们问一个简单的问题,“有教会因为在公共敬拜中使用糟糕的圣经译本作为宣读圣经的译本,我们就能正当地用非受默示的基督教作品取代圣经吗?”不,当然不能!那么,糟糕的诗篇译本也不能使人创作诗歌的使用正当化。

第二、许多人认为使用韵律诗篇(鉴于必须将诗篇意译,以便配上曲调)不可避免会产生错误翻译。换言之,使用韵律诗篇就不可能忠于圣经。我们必须拒绝这一观点,因为这是基于一项错误假设。韵律诗篇可以而且已经从原文忠实且准确地翻译过来了。此外,即使这是真的,也无法将用人创作诗歌的做法正当化。如果一个改革宗的信徒认为韵律诗篇有内在的错误因而不能忠于圣经所吩咐在公共敬拜中唱诗篇的教导的话,那么他应该是在敬拜中唱诗篇的直译版本(即,更加接近于原文的译本)而不是转向未受默示的诗歌。

第三、这种以韵律诗篇不忠实的理由来反对唯唱诗篇的观点,为了能够保持他们立场的一致性,那么就要求他们在公共敬拜中用原文宣读圣经(希伯来文、亚兰文以及希腊文)。任何熟悉圣经翻译的人都明白严格的字对字的翻译,绝对地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直译圣经是不可能的。即使是最好译本,今天最常使用的直译译本(例如,KJV,NKJV,ASV,NASB)一定有时诉诸一些短语或多单词来更准确传达一个希伯来文或希腊文单词的含义。此外,译文竭力追求与原文的风格一致是重要的。

上帝吩咐祂的百姓读圣经和唱诗篇。这就需要翻译。为了便于歌唱,诗篇有时就需要一个韵律译本。重要的是上帝的教会要尽可能忠于从原文忠实翻译出来的神的话。

再次,如果圣经或诗篇的译本在任何方面有不准确、有错误或有马虎的,解决办法不是抛弃圣经,而是在翻译工作上要做得更好更忠实。

准确性不是一个选项,而是一项要求。然而当我们赞同弟兄们指出诗篇翻译准确性的需要时,我们必须拒绝他们试图规避上帝在公共敬拜中唱受默示诗歌的要求。

结论

查考完现今最普遍的反对唯唱诗篇的论点,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反对唯唱诗篇的论点不是基于正确的解经。相反,他们试图使没有神圣授权的人的传统正当化,而这样的做法是徒劳的。我们要求那些倡导在敬拜中使用未受默示诗歌的弟兄们提供哪怕只有一处圣经吩咐或是历史实例去支持他们的立场。找不到一处圣经吩咐或历史实例。既然我们找不到新约时代敬拜中唱未受默示诗歌的一丝证据,那么我们将继续忠于圣经和我们属灵先辈的改教成就。让我们回到使徒教会时期和西敏标准中简单和朴素的敬拜。(参见,西敏信条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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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约翰编写 | 致初来家园者(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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