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路易斯 | 诗篇中的死亡
本书章节的进展既以先行讨论一些人不以为美的事物为准则,现在且让我谈谈常在诗篇中出现的自义倾向。然而,要妥切就此加以论析,却有待厘淸其它相关观点。首先,请容许我在本章探讨一项旁延出去的主题。
旧约的作者憧憬来世吗?
前人读起诗篇和旧约其余书卷,似乎总以为各卷经文的作者撰文时,已对基督教神学具有充分的认识;而这些作者与我们的差别,主要在于「道成肉身」对我们已成历史记载,对他们却仍是预言,更具体的说,前人以为旧约诸作者和我们同样关切死后的生命,同样憧憬永生至福而畏惧沦落地狱。至于这印象是否与事实相符,他们极少质疑过。
圣公会的祈祷书和其它许多诗篇译本对某些诗节的译法的确容易使人产生这种印象,例如诗十七14指出恶人是「那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基督徒读到这节,难免联想到主自己所举的对比——富人在今世享尽一切福分,拉撒路需待来世才能享受(十七世纪诗篇的译者寇弗岱尔Coverdale翻译此节时,显然便曾受这联想的影响。)同样的对比亦见诸路六24:「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受过你们的安慰。」
然而诗十七14的希伯来原文并未含有类似的对比,这是熟谙希伯来文的现代译者共有的看法。事实上,这节诗不过是前章所论及的咒诅之一。诗人在前一节中祈求神将恶人「打倒」(摩法特博士译为「歼灭」),到了14节,他想出一种更严重的惩罚:是的,歼灭他们,但先让他们「在今生自食恶果」;杀掉他们,但先让他们活着受罪。
我们又在诗篇第四十九篇中读到:「一个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朽坏,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7、8)谁不认为这指的是基督的救赎工作?无人能「拯救」他的灵魂,救赎的代价唯有神的儿子才能偿付,正如一首诗歌所说:「无人良善到能够付赎价。」我们所采用的译文强化了这种读法——译者使用如今除了在典当的行业之外,只用在神学上的动词「赎」,而且动词「付出代债」又是过去式,让人联想到在加略山上一次付出就永远生效的赎价。
其实,诗人所指的,恐怕是与此毫不相干的事,乃是件比较寻常的事,亦即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就像摩法特博士的译文指出的:「无人能为自己赎命,无人能用某一价钱从神买得不见朽坏的生命(灵魂的赎价太昂责了)。」写到这里,我可以想象一生酷爱诗篇的人或许会抗议道:「叫那些所谓伟大的学者和现代译经人省省力吧!免得他们把整本圣经糟蹋掉。对他们的论点,我至少可提出两项质疑:(一)同一卷书中既然不只一处,却有两处地方,那么巧妙地吻合了基督教的用语,你却要我相信这纯粹出于偶然(误译加上抄写谬误加上其他什么的),这岂不是太牵强了吗?(二)你认为一向加诸这两节诗文的意义应该全盘抹煞吗?」这两项质疑所涉及的问题,将留待后章讨论;此刻我只想对第二项质疑提出个人的回答——「不,断乎不该。」现在,且让我回头谈谈自己所相信的事实吧。
极其明显的,大部分的旧约微乎甚微,甚至丝毫没有来世信念,更没有任何具有属灵意义的来世信念。在通行的诗篇译文中被译为「灵魂J(Souls)的,其实只意指「生命」(译注:和合本便译为生命);被译为「地狱」的,其实只意指「冥界」(Sheol),是一切死人的归宿,善恶皆然。至于古犹太人对冥界到底持何种看法,我们极难确知。按理,他们根本不爱去想它,他们的信仰根本不鼓励他们想这方面的事,因为想它并无任何好处,徒然招惹祸殃。他们相信冥界是一处像巫师这类的恶人可从其中唤出鬼魂的境域。被唤出的鬼魂无法吿诉你任何有关冥界的事,它只被唤来吿诉你今生的事。此外,如果容许自己对冥界持有不健康的兴趣,你也许会受诱陷入一种近乎异教的信仰中,「吃了祭死神的物,」(诗一〇六28)。
古代宗教的冥界观在这一切的背后,我们可以发现一种并非特属犹太教,而是许多古代宗教共有的观念。其中,现代人最熟悉的例子是希腊人所信的冥界「黑地」(Hades)。黑地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它几乎什么都不是(这里我指的是民间的信仰,哲学家如柏拉图者,当然对灵魂不朽持有明确、肯定的说法,而诗人们当然也写出了有关死亡世界的种种传奇。这些传奇与一般真正的异教信仰并无多大关连,正如现代人所杜撰的外太空传奇与真正的天文学并无多大关连一样)。
在真正的异教信仰中,黑地根本微不足道;它只是一个幽冥、朽败的世界。荷马对冥界的看法,也许比思想较为进化的后世诗人,更近乎实际的民间信仰,他将鬼魂刻划成没有心智的人,他们桀桀作声,毫无意义,直到活人将祭牲的血奠给他们喝,才能醒觉过来。
在史诗「伊里亚德」的起首,他曾具体反映出与他同时的希腊人对黑地所持的看法。据他说,人阵亡疆场之后,「他们的灵魂」进入黑地,自身却被饿犬和食尸鸟吞噬。由此可知,对古希腊人而言,只有躯体,甚至死尸,才是人的自身,魂魄不过是一种倒影或回响(偶而,有道令人毛骨悚然的想法会掠过我心头,令我怀疑这一切是否属实;亦即人天然的、未蒙救赎的结局,便是这样——灵魂与肉体倶亡,变成心智沦丧的精神渣滓。果真如此,荷马的观念——唯有饮以献祭的血才能让鬼魂恢复理性知觉,可能便是作为真理先驱的众多异教思想中,最发人深省的)。
犹太教的冥界观冥界观念在异教信仰中极为模糊、不重要,在犹太教中更是如此。冥界比黑地尤为虚邈,离犹太信仰的核心有千里之遥;在诗篇中尤其如此。犹太人提起冥界(圣经中或称「阴间」或称「无底坑」),就像不相信任何来世观念的人提及「死亡」或「坟墓」一样,对这种人而言,死就是死,就是一切归于虚无,没什么好说的。
读者若是留心的话,甚至在通行的诗篇译文中,也能发现多处诗行极为明显地反映出这种看法。最明显的是八十九篇47节的呼求:「求你想念我的时候是何等的短少。你创造世人,要使他们归何等的虚空呢?」人生走到尽头,我们全要归于虚空,所以,「世人行动实系幻影」(三十九6)。智慧人和愚顽人结局相同(四十九10)。一旦死亡,人再也不能敬拜神;「尘土岂能称赞你?」(三十9);「因为在死地无人纪念你」(六5)。死是那片不仅尘世,而是一切事物皆被「忘记」的地域(八十八12)。人死的时候,「他所打算的,当日就消灭了」(一四六4)。人人「必归到他历代的祖宗那里,永不见光」(四十九19):他将落入一种绵绵不尽的幽昧中。
从某些诗文看,诗人似乎已流露出基督教的意识,祈求着自己的「灵魂」得赎,其实不然。三十篇4节:「你曾把我的灵魂从阴间救上来」,实际指的是「你曾救我脱离死亡。」二十六篇4节说:「死亡的绳索缠绕我,阴间的痛苦抓住我」,实际指的是「死亡设陷讲害我,我感受到垂死之人的痛苦」——就像我们习称「我险些掉进鬼门关」一样。
从新约中,我们得知犹太人对冥界的观念,到了主耶稣的时代已有极大的改变。虽然撒都该教派仍然持守老旧的观念,法利赛人和其他许多人则相信来世。这新的信仰是什么时候、经过什么阶段(在神的引导下)、经由什么渊源渗入的,并不在我们所讨论的主题内。我比较关心的是试着了解来世信念在早期宗教经验中的缺失。对某些人而言,神既已将自己多方启示给犹太人,却未把来世的观念教导他们,真是令人诧异。
为什么古犹太人没有来世观念?对于这点,我现在倒不觉得诧异。为什么呢?原因是,当时犹太人的邻邦有许多是在其信仰中特别关切来世生活的。阅读有关古埃及的记载时,我们不难获得一个印象,在这文化中,人生的要务是努力确保死后的福祉。神似乎不愿他的选民如此仿效埃及人,为什么?难道人可能过度关注永生的命运吗?就某层意义言,虽然听来矛盾,我仍应回答:「是的,有可能。」
因为在我看来,死后遭遇快乐或悲惨,其本身并非宗教的课题。对来世持有信念的人固然会谨慎追求前者、回避后者,但这与延年益寿或储备养老金一样,并非敬虔的信仰行为;唯一不同的是,所下的赌注大得多。换句话说,来世的信念如果真实而坚定,由此生发的期盼和焦虑势必十分惊人,然而,这样相信的人并不会因此便更敬虔些,因为他所期盼的、所焦虑的,全是为了自己,神并非敬虔生命的中心。神对他之所以重要,不过是有利于其它事物。的确,人即使不信神,仍能相信来世。佛教徒非常关心死后的遭遇,但从任何角度看,都不算是有神论者。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当神开始向人启示他自己时,他认为这启示不应从任何未来的祸福开始,好让人们知道是他的自己,而非其它事物,应为他们追求的目标;也唯有他的自己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并且单凭他的所是,他便能吸引他们,不在乎任何他所能赐予或拒予的事物。
的确,来世的祸福不是信仰的正确起点。对来世命运的关切若太早产生,甚至会妨碍人对神的接纳,因为过度激发的个人期盼和惧怕,已经占满了人的心。至于日后经过几世纪的灵性操练,当人学会敬拜神、渴慕神「如鹿渴慕溪水」之后,来世信念的有无又是另一回事了。那时,爱神的人不但渴望享受他,更且渴望「永远享受他」,深怕失去他。真正出于敬虔的对天堂的企盼和对地狱的恐惧,便由这道门进入了,成为以神为中心的信仰必有的发展,不再仅是一种不假外求的心理需要,不必藉着信神获得满足。
我甚至可以这样说,一旦天堂不意味与神连结,地狱不意味着与神隔绝,对天堂或地狱的信仰便成为有害的迷信;因为这样一来,我们便一面捧着「补偿」的信仰(天堂成为人间悲剧的「完结篇」,在这完结篇中一切将都「归于圆满」),一面又被沦落地狱的梦魇所困。为了逃避这梦魇,人若非遁世避俗、刻苦清修,便是沦为冷酷的司刑者,订下无数漠视人性的禁律。
所幸的是,由于神完善的安排,以自我为中心又不符合敬虔要求的来世信念极难屹立不倒,因为只有心理不健全的人才会奉守不渝。绝大多数人会发觉,唯有当神在我们思想中占据中心地位时,来世信念才能确立;如果我们试图将对天堂的憧憬,作为人间遭遇的「补偿」(即使是用来抚慰最天然的伤恸,如丧亲之痛),它会轻易瓦解,除非拼命控驭自己的想象,才能维持其不坠;同时我们心里也明白,这全是想象的投射。
至于地狱,每次读到前辈传道人有关地狱之火的的讲章,我总觉得奇怪难道需要那么卖力地使其中的恐怖活现在听众眼前吗?他们为什么又讶异于恐怖的景象虽已历历在目,人们依旧漫不经心地活着?岂不知即使传道人的教训确曾造成几分钟或几小时的震撼,它或许只诉诸于人们的自保心理,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戒惧,原本无法对行为产生持久的影响力。
所有以上的讲论只是我个人的意见。也许深受我本身经历的影响。信主一年之后,我才对来世有明确的认识,在此之前,我曾试着以一些蹩脚的方式顺服神,这一年对我而言,似乎颇有价值。因此,我难免怀疑犹太人处于类似情况中的那几世纪,也自有其价值。关于这点,我们尚可从另外的角度来看。
古犹太人的尘世盼望古犹太人和我们一样,属灵光景各不同,并非人人都能保持超然,不沾带点私心;即使灵命较好的人,也不是随时都能做到。因此,对天堂的憧憬(恐怕多数时候是为逃避地狱)尚未产生之前,占据他们心思的,也是对今世平安和富足的渴盼。这种渴盼与出于恐惧而关心来世一样,都是信仰不够纯净的表现。只是,它不像我们的尘世盼望那么个人或自我。
当时的犹太人似乎较少意识到自身的存在,较少与他人划淸界线。他并不截然区分自己的富足与民族的(尤其是后世子孙的)富足。后裔的福便是自己的福。的确,我们常无法清楚分辨诗篇中的发言人,到底是诗人自己或以色列全体。我怀疑有时诗人自己也未曾意识到其中的区别。
望断以及于神然而,我们若因此以为这些尘世的盼望是犹太人信仰的唯一要素,那就大错特错了。那使犹太教有别于一般古代信仰的,绝非尘世的盼望。在此,我们应该注意的是,神如何巧妙地带领他的百姓,一个世纪接着一个世纪,透过看来极其残酷的打击、溃败、流亡、屠杀,让犹太人深切体会到,尘世的富足并非见着神面必有或能有的奖赏。他们的每个希望都破灭了,从实际的处境中体尝到约伯记的教训。这种经历自然会摧毁一种除了渴望平安和富足之外,别无其它中心的信仰。
当然,许多人因苦难「跌倒」了,但令人惊讶的是,犹太教的信仰并未被摧毁。相反地,在它最纯粹的派别中,这信仰出落得更单纯、稳固、深睿。经过令人战栗的锻炼之后,犹太教反而愈来愈接近它的核心本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