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路易斯 | 与穿西装的豺狼划清界限
——C.S.路易斯《诗篇撷思》连载——
用心读诗篇的人都会发现,诗人除了指责人自己所行的恶外,对另一件事也是严加挞伐。诗篇二十六篇第四节指出,好人不仅本身不做虚谎的事,并且也不「与虚谎的人同坐」,他嫉恶如仇(5)。诗篇三十一篇第六节说他「恨恶」拜偶像的人。在诗篇五十篇第十八节中,某人所以被神责备,并非因他偷窃,乃因他与盗贼「同伙」。诗篇一四一篇第四到第六节也表达了同样的态度;诗人祈求神保守他,不叫他「和作孽的人同行恶事」。诗篇一三九篇的作者甚至诙谐地表白:「耶和华啊,恨恶你的,我岂不恨恶他们么?……我切切的恨恶他们,以他们为仇敌。」(21-22)
自己视为神的仇敌的,便深恶痛绝之;避免与一切自己看为恶的人交往;论断周围的人,认为若与其中某些人打交道,便是自贬身价(这里指的,绝非一般的势利眼,这种人性瑕疵无聊透顶到不值在此一提;另一方面,通常所谓的「不屑」却又自有深意)。无论如何,嫉恶如仇的游戏相当危险,有时甚至会戕害灵命,流于主所斥责的「法利赛恶习」,与「自命清高」同等乖张、荒谬。这点,我早已觉察到,并且认为诗篇也有同样的毛病。不过,即使对待法利赛人,我们也不可采取法利赛作风。任何人读以上所引的诗节,若未发现其中确实牵涉到某一真正存在的问题,便算失察。至于这问题应该如何解决,我实在不知道。
弊绝风淸之必要
我们经常听人批评某报编辑无耻、下流,某政治人物是说谎专家,某公职人员专横跋扈又贪污渎职,某人虐待太太,某社会名流(卖座巨星、畅销作家等等)乱搞男女关系。目前社会上对这些人的反应是:没有人会因此拒绝与他们打交道;相反的,大家对他们仍是万分客气,礼待有加,甚至曲意逢迎,唯恐后人。那恶名昭彰的某报,大家仍然续订不误。这就形同花钱购买自己公开抨击的谎言、猥亵的色情逭染,以及对个人隐私和不幸的无耻侵犯。
我曾说这里头牵涉了一项问题,其实是两项。其中之一是社会的,甚至是政治的问题。我们可以问,一个纵容上述事情而不加以制裁的社会,是否健全?有时,我们也不免怀疑自己的国家能否变得更美好,如果某些有头有脸却行为失检的人,像从前的刽子手一样,到处遭人唾弃,朋友与之绝交,社团拒予入会;倘若稍有调戏良家妇女的企图,便让他们脸上挂彩。
当然,这又涉及另一项更庞大的问题。今天,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面对风气的败坏,我们所感到的最大困境便是:一味地顺其自然和彻底变革之间,似乎没有可行的中间路线。暴/动——温和的暴/动——已经过时了。试想如果某些政府部会和报社的窗户更常被人砸碎,某些人更常被司法机关彻底查办,或更常被人当街丢鸡蛋(温和点,不要丢石头),你我也许更能安居乐业。我们总不希望有人既逞欲如暴/君和色狼,又逍遥若诚实、守法的老百姓。以上所勾勒的变革方向可能导致极大的危害,但是,目前的苟安流弊更大。取舍之间的确是大问题,如何解决?我并不知道。
与穿西装的豺狼划清界限
需要澄清的是,我所关心的,是与个人操守有关的问题。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坏到极点的人?我愿缩小范围,把「坏到极点的人」修改为「有权有钱又执迷不悟的大坏人。」至于既贫穷又可怜,所作的坏事没给他带来好处的街头流民,不在此列。这种人,每个基督徒都知应该如何对待。与井旁的撒玛利亚妇人和行淫时被抓的女子谈话的基督,与税吏一同坐席的基督,便是我们的榜样。当然,我的意思是,对待这类的罪人,我们应该效法基督的谦卑、慈爱,他的不在乎荣辱和从人来的误解;天知道我绝非指任何人都可行使主责备人和赦免人的权柄。
的确,除非神职身份、年龄、交情、或当事人的恳求使我们特别够格向人伸出援手,否则,随便责备人或赦免人极易流于莽撞、妄自尊大(我们必须格外小心,免得做老大哥的欲望、和爱管闲事的瘾头,伪装成拯救人的热诚,使我们忘记自己也是堕落的人,在神眼中基至比对方还不如。)需知有人「与税吏和罪人」同进同出,动机却和基督完全不同。
税吏是巴勒斯坦地最下流的「维琪派」或「卖国贼」;他们剥削自己的同胞,为侵略者搜刮钱财,再从中牟利肥己。因此,他们便像刽子手一样,不见容于当时的上层社会。但是,他们当中有人十分富裕,又有罗马政权为之撑腰,虽然所得的恩宠背后夹带着统治者浓厚的鄙夷。这种人,我们可以想象必有人争相攀结,为了图谋些什么,像揩油水啦、通敌啦……。他们的宾客中,除了主之外,必定不乏拍马屁、见风转舵、趋炎附势的人。事实上,极像我所认识的一个年轻人。
不要作墙头草
他在牛津念书时,是个十足的社/会/主/义者,认为一切企业都该收归国营。私人企业和独立事业,在他看来,简直是社会最大的弊害。毕业之后,他进入一间中学教书。过了十年,有一天他来找我,说他的政治观点已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你很少听过人这样彻底痛悟前非的。现在,他发现政府的干预是社会发展的障碍。这是他教书多年来,处处受教育部制肘的切身感受。他批评教育部那些爱管事的门外汉,仗着别人奈何不了的职权,乱找老师们的麻烦,使负责实际教学,有专科知识,又熟悉学生、家长和一切真实情况的老师无法发挥所长。不管你同不同意他对教育部的批评,要紧的是,他持有这样的看法。当我知道他来找我的目的时,我差点没被他气昏。他既然这么诟病教育部,却问我有没有足够的影响力,能为他在部里找个工作。
这真是典型的墙头草!前一分钟嚷道:「该死的暴/政,把它推/翻/掉!」后一分钟马上惶急地问:「怎样才能从受害者摇身变成迫害者?」如果我真有办法把这年轻人推荐给教育部中的某官员,面对这位可恨的「管家婆」,我想他的态度必定十分恭谨、友善。有人若听过他先前的指摘,再目睹他眼前的恭谨,恐怕会下结论说,这年轻人真是标准的基督徒,他可做到爱憎分明——恨自己看为罪的,却爱犯这罪的人。(好人就是这么容易受骗!)
这的确是个见风转舵却毫不自知的例子,令人好气又好笑。或许我们当中极少人有这毛病,但是,比这更微妙的,譬如,社会交游的趋炎附势,知识立场的随波逐流,恐怕是大家容易失察的。许多人出于好奇或虚荣,总喜欢攀结社会名流或「重要人物」,甚至连自己看不惯的人亦然,仿佛这样才有话题论,才有体裁写(任凭谁都可写本回亿录)。如果某位大人物当街向你打招呼,那才更神气呢!不管这人多么恶名昭彰。既有这些动机作祟,你便以为若能进一步认识他,与他相熟,简直好得无比。如果正逢你和一位从乡下进城,没见过世面的表亲散步在河滨大道上,这位权贵迎面亲呢地叫你一声:「嗨!老x」,那更叫人痛快。
这类欲望是不是严重的瑕庇,我不知道,但我认为若是情况容许,基督徒最好避免与仗势欺人、淫乱、残暴、不诚实、心术不正的人交往,不管这人社会背景如何。
社交场合的陷阱
这样做并非因为我们比这些人清高得多,就某方面言,正是因为我们还不够清高。我们并未清高到能够抗拒所有的试探,也未聪明到懂得如何应付所有的问题。需知只要与这类人周旋一个晚上,试探和问题便接踵而至。
有一种试探是叫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意纵容;藉着袖手旁观、随口应和、陪笑数声,表示「认同」。正因今天大家都担心自己过于古板或「道貌岸然」,所以更容易被这种试探牢笼住。其实,不必故意去找,在许多场合中,不管你乐意不乐意,总有类似的试探发生。这是确实存在又避免不了的难题。
我们常听见可憎的事被人当笑话讲。这类笑话所以令人不耻,不只因为所牵涉的事淫秽至极,更且因为拿人隐私当笑话讲的这人背叛了当事者对他的信赖。(在我看来,后者是更严重的罪,但是常被人轻忽。)我们也常听人背后抖出他人的糗事,一副同情对方又自以为幽默的样子。有时,我们认为很神圣的事却遭人任意嘲弄。在这种社交氛围中,冷漠反而让人吃得开,认真徒然使自己显得「感情用事」;于是,一切开拓美好人生所必备的德行——诸如公正无私、见义勇为、诚心赦免等等——虽然不被正面否定(因为这会引起争辩)、却被讥为空幻、幼稚,只有孩童才信这一套。
在这种社交氛围中,应该如何自处?如果毫不抵制地加入上述的闲谈,无异是为虎作伥,壮大仇敌的声势,让他认定「基督徒」只要坐上饭桌,戒心一被解除,个个同他一般见识——想法一致、感觉一致。引申起来,这就等于否认主——所作所为与「不认识人子」的人毫无差别。但是,反过来说,我们能否像维多利亚女王一样,摆出一付扑克脸孔?能否脸红脖子粗地打断人家的对话,处处与人唱反调?或者干脆拂袖而去?这么一来,岂不恰好印证了人们向来对基督徒的观点?基督徒真是不近人情、没有礼貌的伪君子!
沉默是挺好的避难所,因为它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惹眼。但是,我们当中少有人懂得这窍门,因为我们太容易冒然采取激进的举措。其实,有时不妨将自己的异见表达出来;只要道理解说淸楚,避免强词夺理,也就不致流于道貌岸然了。通常人群中某个让你意想不到的人会挺身出来支持你,甚至不只一个,而是许多个,结果,你发现沉默的抗议者原来占大多数。这情况一出现,真正有意义的辩论便可展开了。当然,对的一方不一定辩赢,其实,辩输了并不像我从前所想象的那么糟。几年过后,你也许愕然发现,那曾经辩赢你的人竟然深受你的论点影响。
当然,有时情况恶劣到不管后果如何,我们都必须挺身抗议。譬如,遇见某种嘲谑或下流的场面,你非但不可在旁敲边鼓,更应毫不含糊地与之划淸界线。如果这样做势必使你显得道貌岸然,那么,尽管道貌岸然吧!
因为关键不在于看起来道貌岸然,而在于本质上的假正经。其实,你若极其不愿抗议,或者说,不抗议的习性反而对你是大试探,那么,你根本不必担心自己是否老古板。但是,对人们所调侃的那类喜欢「做见证」的人,情形可就不同了,这种人的确有流于一本正经的危险。至于只是看起来道貌岸然——当然了,谁喜欢道貌岸然?但是,有些社交场合的风气败坏到极点,如果你不被视为老古板,反而应该警惕。同理,虽然炫学的学究是愚蠢的,但在某种学术圏内,唯有苟且、草率的人才不会被冠上这尊号;就像故作高雅是种恶习,但是,有些圏子,人与人间的交接粗鲁、浮浪到一个地步,凡是稍有教养的人,不管社会阶级如何,总会被视为矫揉做作。
与坏人来往最大的困难是:要成功地应付各种情况,所需的不只是纯良的动机,加上谦卑和勇气;而需神并未赐给我们的社交手腕和机智。所以,若是可能,尽量避免与这类人为伍。需知这不是自义,而是谨慎。
诗篇的作者形容得没错,好人「不与虚谎人同座」,害怕与悖逆神的人同伙,唯恐自己「吃」了他们的美食(诗一四一4)——不知不觉间羡慕、钦佩、赞同他们,以他们所行的为是。这种泾渭分明的态度,虽然不无流弊,却自有它明智的地方。主祷文中「不要叫我遇见试探」这句祷词,在实际情况中通常意味着:「让那些使人心花怒放的邀约、有趣的交游、所谓顺应时潮的运动——一切我经常渴望奋不顾身参与其中的——全都远离我。」
舌头的罪除了对「同流合污」提出警吿外,诗人也斥责了舌头所犯的罪。我初次读到这种斥责时,真是有点吃惊。我总以为在拙朴的、较为残暴的时代,大部份的恶行都是靠刀枪棍棒做出的,较少肆虐口舌。但事实上,诗人们最常提到的恶都是舌头的恶,连最文明的社会也不能豁免的恶,例如: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谄媚人。」(五9)
「他满口是咒骂、诡诈、欺压。舌底是毒害、奸恶。」(十7)
「油滑的嘴唇……夸大的舌头。」(十二3)
「口舌的争闹」(卅一20)
「他口中的言语尽是罪孽、诡诈。」(卅六3)
恶人「交头接耳」(四十—7)
「你的舌头邪恶诡诈,好像剃头刀,快利伤人。」(五十二2)
「他的话比油柔和,其实是拔出来的刀。J(五十五21)
「我的仇敌终日辱骂我,向我猖狂的人指着我赌咒。J(一〇二8)
类似的斥责在诗篇中俯拾即是,让人读着,耳中仿佛鼓噪着无数的谤讟、谎言、怨词、谄媚、谣诼……读这些诗时,我们不必逆溯古人的处境,因为我们所认识的世界也是如此。在这些口舌的聒噪中,我们甚至可以听出某些熟悉的声音。有道声音甚至熟悉到让你听若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