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路易斯 | 诗篇中的赞美
对大多数人而言,这一章可能是多余的。其中所提到的问题若未曾困扰过你,甚至还会让你觉得滑稽呢!对这反应,我倒一点也不介意;不管谈论的话题多严肃,讨论的过程中偶而穿插点笑料,本就无伤大雅。并且,根据我的经验,最严肃、诚恳的交谈反而常有令人莞尔的场面出现。
赞美乎?阿谀乎?
刚信主的那段时日,每听教会人士大声疾呼我们应当「赞美神」,并且宣称这是神自己要求的,我总不免疑窦丛生。人若强迫我们不断赞美他的德行、才智和性情,有谁不鄙夷他?我们更瞧不起成天阿谀独裁者、工商巨子和名流的人。这一联想,神和敬拜他的人便在我心中勾起一幅既可笑又可怕的图画,诗篇更加强这种反效果——像「赞美主」、「让我们一起来赞美主」、「要赞美他」这类的句子,在诗篇中真是俯拾即是。
更令人奇怪的是,为什么诗人自己歌颂神犹嫌不够,还得鼓动别人和他一样吹捧,甚至连鲸鱼和风雪都不放过,仿佛大自然的一切可任由人驱遣。
更糟糕的是,诗人假借神的口吻说:「凡以感谢献上为祭的,便是荣耀我」(五十23);这简直等于神大言不渐发出索贿通吿:「赞美我的良善与伟大吧!我就是需要这个。」尤有过者,某些诗篇甚至还影射着常见于异教信仰中的人与神讨价还价;与野蛮人渔获多时献祭给偶像,捕不到鱼,就鞭打它,本质上并无两样。
诗人不只一次说:「你既然喜欢赞美你,那么,请为我成就这事吧!这样,你便能赢得我的赞美」;譬如诗篇五十四篇,诗人在第一节中呼求神「救」他,接着便在第6节投神所好:「我要把甘心祭献给你,耶和华啊!我要称赞你的名。」许多次,诗人祈求神救他脱离死亡,所凭借的理由往往是,神若坐视恳求他的人去世,便再也无法从他们那里得到更多的赞美,因为阴间的鬼魂不会赞美(三十10;八十八10;——九175)。此外,似乎只要赞美的次数一多,神便会垂听——「我一天七次赞美你」(一一九164)。
凡此种种,实在令人恶心,叫人不得不对神产生不好的联想。人应感谢神、敬拜他、顺服他,这些,我想,我懂;但若神需要我们无止无休地阿谀他,我却不懂。即使真如当今一位写书的人所说的——神「有权」要求人赞美他——也难叫我心服。
赞美是对神最充分而恰当的反应现在我相信自己已明白这位作者的意思,但我仍觉得从「权利」的角度解释神对赞美的要求,实在有些不妥。
或许先用无法要求任何权利的非生物为例说明,比较容易叫人了解。当我们形容一幅画「值得赏爱」时,所指的是什么呢?显然,我们并非指它正有人欣赏着,因为往往坏的作品有一大堆人趋之若骛,好的作品却乏人问津;当然也不是指它值得赏识,就像一位考生「值得」拿高分一样,换句话说,若未得赏识,便有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所以,当我们说一幅画值得或令人赏爱时,乃是指赏爱它是对它应有的充分而恰当的反应,并且,这样赏爱它绝不会错爱它;若有人不懂得赏爱它,徒然显出自己缺少鉴赏力,愚钝到任由美好的事物流失掉。艺术品和许多大自然的景观之所以值得、配得、甚至要求人的欣赏,便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也许有人觉得离谱,但我发现从这个角度说明神为何「需要」人的赞美,是最理想的途径。神正是这样的一位——人若懂得敬佩他、欣赏他,心灵便能醒觉,便能进入真实的世界;若是不懂得欣赏他,等于错过了最伟大的经验,终至失落一切。后一种人的人生是残缺的,仿佛人不能辨五音,没恋爱过,不知道真实的友谊是什么,从未迷上一本好书,未曾尝过晨风抚过面颊的滋味,或者(像我一样)不觉得足球赛有什么好玩。但是,与不懂得欣赏神的人相比,这些人的人生欠缺,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当然神「要求」人赞美他,不仅因他是至善至美、满足人一切憧憬的那位,也因他是律法的颁定者——他命令犹太人献祭,基督徒必须做礼拜。这点曾经为难过我。因为当时我还不了解本书第五章所试图表达的,我不知道神乃是透过敬拜的过程,与人沟通,让人享受他的同在。
当然,敬拜不是唯一的途径,但对许多人而言,多数时候,「主的荣美」唯有在人们一起敬拜时,才会显现出来。甚至在犹太教中,献祭的本意还不在于人把牛羊献给神,而是藉着人祭牲的举动,让神把他的自己赐给人;这点在基督徒的主要敬拜活动中更是具体可见——是道成肉身的神给,而我们受。
如果有人以为神渴求我们的敬拜就像虚荣的女人需要人恭维,或好名的作家到处把新书寄给素昧平生的人,希望博得喝采一样,那么,这句出自诗篇五十篇第二节的话可作为反驳:
「我若是饥饿,我不用吿诉你。」
即使神真是这么荒谬,他也不必仰仗理性受造物中最低等的人来满足他的欲求。我写的书需要经过我养的狗认可吗?想到这点,我发现某些人对我的作品所作的过度褒奖,并不怎么令我开心。
赞美是爱的自然流露但是,不管赞美的对象是什么,有关赞美最浅显的事实,直到现在我才察觉出来。向来,我总是从称许或敬拜的角度领会它,从未注意到当人陶醉在某件事物中时,自然会对它涌出赞美,除非羞涩或怕烦扰人,才刻意保持缄默。
人间真是到处充满着赞美——堕入爱河的男人赞美他们的情人,读者赞美他们最欣赏的诗人,远足的人赞美野外的风光,玩游戏的人赞美最让他们着迷的游戏……赞美天气、醇酒、佳肴、演员、汽车、名驹、学府、国家、历史人物、儿童、花朵、山岳、稀有邮票、罕见的昆虫,有时还包括政治人物和学者。
其实,发出赞美愈多的人,往往是最谦虚、心智最均衡、胸襟最宽广的人;至于性喜挑剔、适应不良、不易满足的人,则只会埋怨,极少赞美。好的文评家能在众多有瑕庇的作品中,找出值得赏读的篇章;差劲的文评家不断删减可读作品的书目。一个健康又口味清淳的人,即使生长环境优裕又尝遍各样美味,粗茶淡饭仍可让他吃得津津有味;倒是消化不良,凡事过度讲究的人,什么都不对胃口。除非逆境大得让人苦不堪言,否则,赞美几乎就是心理健康的外在表现。赞美的技巧也许不高明,表达的方式也许既笨拙又好笑,赞美仍不失为赞美。天知道有多少情诗写得和圣诗一样差劲。哪本公开出售,让人抄袭的情诗大全,在文学品味上,不和「古今圣诗选」一样让批评家皱眉?
现在,我终于知道,对自己所珍爱的事物不仅会情不自禁地涌出美辞,也会自然地鼓动别人也一起赞美——「她很可爱,对不对?」「这真妙,不是吗?」「你不觉得那实在漂亮极了吗?」当诗篇的作者呼吁人人赞美神时,岂不就是这样?从前我觉得赞美神是件为难的事,现在想想,实在有点荒谬。面对宇宙中最可贵的一位,谁都乐意赞美他——我们怎能不赞美自己看为可贵的东西呢?
赞美是赏悦的极致我想,人喜欢赞美自己欣赏的事物,因为赞美不只把赏悦之情表达出来,更且使欣赏的行为得以臻入高潮。情人们彼此称赞着对方的俊美,其实在乎的不是甜言蜜语,而是若不这么呢喃,欢爱之情便得不到满足。多么令人黯然神伤啊!当你发现一位新的作家,却无人听你娓娓道尽他的好处;爬山时,忽然峰回路转,惊识一片靑翠山谷,却因旁边的人把美景视同阴沟里的废铁罐,你只好把即将脱口而出的惊呼按捺下去;听到令人拍案叫绝的笑话,却没有人分享,因为那个最能与你灵犀相通的人一年前去世了。是的,即使赞美得不够完全,我们仍能从其中获得乐趣,这的确是事实。不过,若有人能既具体又充分地把某件事物赞美到极致——透过诗歌、音乐或绘画,将激赏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使人为之倾倒——那又是怎样的一种光景?这时,该事物可谓获得最充分的赏识,而赏识者从中尝到的喜乐也达到了完美的境地。
通常所赞赏的对象愈有价值,赞赏者所得到的喜乐便愈强烈。如果一个生灵真能尽其有限潜能所可臻至的完满地步,充分地「欣赏」、爱慕、和享受一切事物中最宝贵的神,并且每一片刻都能将这赏悦之情随心所欲抒发到极致,那么,这个人可说已进入了「极乐境界」。从这角度了解基督教有关天堂的教导,是最容易不过的了;基督徒相信「天堂」是个天使在今日,人们在来世全心赞美神的地方。
不过,切勿以为这就像在「教堂」一样,虽然透过后者,我们可以依稀窥见天堂的影子。其实,教堂的崇拜,无论就仪式的进行或会众参与的情况看,都只算是敬拜的尝试,这尝试从未完全成功过,通常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是失败的,有时,甚至一败涂地。我们毕竟不是骑师,而是在骑术班受训的生手,摔倒、碰伤、肌肉酸痛或操练过度的时候,远多过那少数几次令人惊喜的放胆驰骋。
要了解天堂的真谛,你必须设想自己完全陶醉在神的爱中,整个人被喜乐所融化,这喜乐不是郁积在心难以言宣,以致让人消受不了的那种,而是能够随口咏颂,抒发淋漓。在这境界中,喜乐和使喜乐得以抒发的赞美已然涵浑一体,恰似镜子射出的光和所摄入的光无法区分一样。苏格兰的教义问答说:「人生的最终归宿在于荣耀神,并且永远享受他。」其实,到了那时我们将明白荣耀神与享受神原是同一件事——充分享受神便是荣耀神,当神命令我们荣耀祂时,就是邀请我们享受祂。
我们的赞美像调弦诗人姜当(John Donne)说得不错。我们目前的赞美只像是在调弦。虽是调弦,却也不失悦耳;但是,只有听见调弦便已依稀听见整首乐章的人才能体会个中滋味。犹太人的献祭,甚至基督教最神圣的敬拜仪式,按人实际的经历看,的确只能算是调弦,还不是真正的演奏。因此,与调弦一样,让人觉得尽义务多于享受,有时,甚至索然无味。但是,例行的演练是为了至终的享受而有的。当我们履行宗教义务时,正像人在旱田预凿沟渠,以便水一涌至,就能及时灌漑。的确,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在凿沟,不过,即使在今生,快乐的时光也不匮乏,因为有时凿着凿着,便见水流涓涓淌过干地,这情形若常发生,获得滋润的心田怎能不扬声欢呼?
与神讨价还价至于前面提到的掺有人与神之间讨价还价的异教色彩——「你若为我成就这事,我便赞美你」——的确可以在诗篇中找到。但是,从祭坛上升的火虽然孱杂,不洁却非它的本质;此外,我们也没资格因此鄙夷作诗的人,即使他们当中最俚俗的,也不例外。我们固然不会在言辞中蹈犯同样的错误,但是,无声的祷吿呢?多少次曲膝默祷时,我愕然惊觉自己向神所交通着的,是何等龌龊的思想;有时,我竟然把神当婴儿一样哄骗着,对神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而不知不觉中所建议的因应措施和妥协办法,又是何等荒谬!有颗像外邦人一样冥顽不化的心还隐伏在我里面,因为,很不幸的,异教信仰中愚昧、狡狯的成分,似乎比无邪,甚至美好的成分,更容易苟延残喘。要废除歌舞喧噪,捣碎偶像,遏止迷信,并不难,难的是除灭背后冥顽的心性——这贪婪、胆小的家伙在我们心灵中时而卑躬曲顔、时而耀武扬威;对他,神大可这样奚落:「你想我恰和你一样吗?」(五十21)
以上所有的讲论,我再说,只能对少数读者有所启发。对其他人呢?这样拐弯抹角,兜了个大圏子,仅谈了些浅显易见的事,充其量不过是插科打诨,那么,请一笑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