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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曝︱2月1日起 ,城市快速路两侧将不再规划住宅用地,已规划要整改!

2018-01-30 1992 成都向上UPchengdu


曾经UP君写过剑南大道、梓州大道等居民饱受噪音摧残的稿件(眼看着二环高架、剑南大道都安装隔音屏,梓州大道的居民坐不住了!)。由于城南在建项目众多,因此夜间经常有大货车经过,城南多条主干道两旁的居民在夜间都要忍受大货车的噪音。

去年8月,剑南大道居民通过不断的反映问题,最终让剑南大道实现了货车管控,主道禁止货运车辆通行,11月剑南大道将安装吸声板,同时二环路上也安装了新型隔音屏,让两条路沿线的居民睡觉时更宁静一些。但是梓州大道的居民还是很惨啊……


夜间关窗无法入睡,睡着了也要吵醒,失眠、神经衰弱现象严重,尤其是老人、婴儿小孩,上班、上学精神不好,影响健康。大家可以通过视频来感受下。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h1330877j97&width=500&height=375&auto=0


装吸声板、隔音板的方式可以缓解快速路沿线上噪音的影响,但是成都有那么多快速路,周边居民都时常饱受噪音折磨,这又该怎么办呢?


1月29日经城建委发布

《成都市交通设施沿线临街新建住宅噪声防护技术规定》



住在快速路周边的居民要解放啦!

今后开发商拿地也要注意以下这些规定咯!


为防治交通设施沿线噪声污染,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声环境质量,按照国家环保部、住建部关于噪声防治的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制定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包括合理规划布局、噪声源控制、建筑噪声防护、建筑信息公示四个方面的原则与方法。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交通设施沿线(轨道、道路)新建住宅的环境噪声污染预防与控制。



Number1

合理规划布局

城市快速路两侧临街面原则上不新规划住宅用地


1.城市快速路两侧临街面原则上不新规划住宅用地,已规划布置的应按照《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进行建筑退距,并对住宅建筑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设置必要的噪声隔离设施,有效降低住宅建筑受到地面交通噪声的影响。

2.对交通设施沿线的新建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房间的使用功能,临街房间宜规划设计为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用房,不宜布置卧室。



Number2

噪声源控制

多方面措施同步实施


在技术经济可行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噪声源和传声途径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一)新、改、扩建市政道路应采取主动降噪措施,路面应采用降噪材料,隧道内两侧及顶棚应加设吸音材料,桥梁应按照环评要求加装声屏障。

(二)对临交通设施沿线的住宅建筑宜合理利用地物地貌、绿化带等作为隔声屏障。

(三)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对临住宅建筑的交通设施沿线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


▲隔音屏



Number3

建筑噪声防护

建设、设计、验收方需严格执行


交通设施沿线规划布局了住宅建筑时,应对住宅建筑采取被动降噪措施,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合理保护。

(一)建设单位应在设计任务书中载明拟建建筑场地噪声级和隔声减噪要求。

(二)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进行隔声减噪专项设计,设计图应载明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厅)应达到规定允许噪声级范围。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对隔声减噪设计进行审查,形成专门意见。

(三)交通设施沿线新建住宅建筑组织竣工验收时,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各方责任主体应对项目隔声减噪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图审查通过的图纸施工进行核查,质量监督部门在竣工验收监督时应对以上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Number4

建筑信息公示

销售住宅时需明确公示措施及影响


(一)房屋建设单位在销售住宅时,应在销售现场公示对临街住宅采取的被动降噪措施内容。

(二)房屋建设单位应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文本中明确临街住宅可能受噪声影响等不利因素影响的提示内容。



注意!

本规定从2018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有效期五年


这些道路属于快速路!


这些道路是主干路


饱受噪音摧残的人民啊~

大家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 END -

编辑:1992

美编:Amy

主编: Comet 

图文来源: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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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由成都向上团队原创,请勿擅自复制、转载;如需转载,可联系客服人员授权;如有抄袭,UP君将投诉到底,直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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