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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动保、素食事关伦理道德?

2016-03-30 蒋劲松 心斋老蒋

为什么说动保、素食事关伦理道德?

蒋劲松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

中国食文化研究会素食文化委员会

动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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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动物保护?,

2,动物保护事关伦理意味着什么?

3,动物保护议题上反对道德评判的流行态度,

4,流行态度背后的默认假定

5,动物不能履行义务也是伦理关怀的客体

6,物种歧视站不住脚

7,文化多样性无法为残害动物辩护

8,人类现行的动物伦理意识必须大幅提升

9,动物保护的终极理想:废除非人类动物奴隶制

10,只有解放动物才能实现人类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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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jinsong666

1,什么是动物保护?


西方动物保护的三个层次

把动物作为资源和环境一部分来保护。——可持续利用

把动物作为可以感受痛苦的生灵来保护。——动物福利

把动物作为有权利的生灵来保护。——动物权利、动物解放


什么是动物保护?把动物从被奴役、压迫、折磨状态中拯救出来,让动物处于一种免受人类迫害的境地。



什么是动物保护?关注的是防止痛苦和悲惨境遇,反对专横的歧视。使动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是错误的,即使这些动物不是人类的成员。


因此,动物保护,不是喜欢动物,也不仅仅是可怜动物,而是给动物以应得的权利和福利。



插播:动物实验与动物保护

动物福利的要求:3R原则

动物权利、动物解放的要求:废除动物实验

动物实验的悖论

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模式需要转型与升级


个人消费模式和生活模式需要彻底转变

素食是动物保护的一种方式。素食是动物解放、动物权利的逻辑要求。




2.动保与素食事关伦理意味着什么?

把动物保护定位在伦理道德的层次上,就意味着它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后者是以资源分配最优、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的。动物的权益不该爲了经济效益随便牺牲。


把动物保护定位在伦理道德的层次上,就意味着它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问题,政治问题考虑的是参与政治协商、博弈的多方如何分配他们之间的利益。动物的权益不该成为不同政治集团利益博弈的牺牲品。


动物保护是伦理问题,就意味着它应比法律所要求程度的更高。

在有关法律的问题上,人们认为法无明文禁止则自由。但是,在伦理道德问题上,即使法无明文禁止,许多事情也是不该做的,人们会利用舆论谴责等手段反对某些事情的发生。只有违反了伦理道德达到一定程度之上,才会诉诸法律的规范。而伦理道德是法律制定的一个重要基础。


动物保护和素食是个伦理问题,意味着存在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意味着动物保护和素食是公共议题,而不是个人情感和修养的问题,不是个人慈善的问题;意味着它是政策制定的基础。


伦理的讨论之后,就是公共政策的落实和社会改造运动。这才是动保和素食运动努力的方向。


3,动保与素食议题上反对道德评判的流行态度


 许多人对动物保护其实挺有好感,但是,他们也往往愤愤不平地说:动物保护是好事,但是,拜托,请不要把动物保护上升到道德的高度!


 奇怪,人与动物关系本来就是动物伦理学的问题,本来就属于道德范畴,为什么不能在道德的层次上谈动物保护?何来“上升”一说?


从这些人的言谈话语的语气中,多少能猜到一些他们这种说法背后的思路和逻辑。他们大概是这样的意思:如果把动物保护、动物救助这些事说成是与道德相关的话,那岂不是说,搞动物保护宣传动物保护的这伙人道德更高尚,我们在道德水准上不及这伙人?


岂有此理!居然还有人敢宣称自己比别人道德更高尚!如果承认他们在道德上更高尚,他们岂不是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对我们大家进行道德审判了吗?那不是太可怕了吗?


 知道为什么有人对在道德层面上谈动物保护如此反弹、厌恶了吧!


 其实,这种反弹和厌恶都是一种误会。


 伦理学是处理不同生灵关系的学问,原来仅限于人类的少数主体之间,随着奴隶的解放,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的废除,逐渐扩展到人类全体。


现在随着动物保护理念的逐渐深入人心,人与动物关系也成为了伦理学关注的内容。处理这些伦理关系的做法和态度就是道德的范畴。因此,动物保护当然涉及到我们与动物关系的道德问题。


保护动物者当然就是在与动物关系的问题有更高的道德敏感性,而残害动物、虐待动物者就是动物关系的问题上道德敏感性较低了。正如努力保护环境者是在环境问题上有更高的道德敏感性,而破坏环境者则是环境问题上道德敏感性较低了。十个指头有长短,对于动保,大家的道德敏感程度不一样,这再正常不过了。



这是不是说保护动物的就是好人,虐待动物的就是坏人?


不能那么简单地看问题。人的行为是多方面的。一个贪官可能是爱子情深的好父亲,一个抄袭论文的撒谎者可能是一个不顾一切捍卫妻子名誉的好丈夫。给他们贴个标签,无论是说他们是好人或者是坏人,都是非常幼稚的。


从廉政伦理的角度上说,这个爱子情深的好父亲的确是道德上有所亏欠,从学术伦理的角度上看,这个不顾一切捍卫妻子名誉的好丈夫的确在学术论理上有所不足。但是,这位贪官和这位抄袭剽窃分子在家庭伦理问题上却可能是值得学习的楷模。


但是,如果不从道德伦理的角度上,又怎么能评判贪官的贪腐行为和抄袭者的剽窃行为呢?又怎么能歌颂他们热爱家人的感人事迹呢?


同样,要评判动物保护和虐待动物的行为言论,需要在道德的层次上展开。但是,动物伦理也只是伦理道德的一个方面而已,不是全部。人们不能仅就一个方面对一个人简单地贴上一个本质主义的标签,而只能就具体的伦理行为从一个个具体的侧面进行评判。


那你还是认为动保和素食者在人与动物关系的议题上,占据了更高的道德地位,还是认为肉食者与缺乏动物保护意识者,在人与动物关系的议题上处于一种应受批评的道德地位!还是认为在人与动物关系上,素食者和动保者可以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


那你的观点是:人与动物关系的议题与伦理道德毫无关系,这些问题上,压根儿不能进行任何道德评判!


实际上,你默默地假定了一些未经反思和审查的观点,在我看来这些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4,流行态度背后的默认假定


你实际上默默地作出了如下的假定:

A.伦理学只涉及人与人的关系,与动物无关。

B.人利用动物、吃动物天经地义,与伦理道德无关。

C.必须尊重文化多样性,谁也没有资格用伦理道德来评判他人的生活方式。

D.动物保护还不是公认的伦理道德准则,所以,在此问题上无法进行道德评判。

但是,以上这些假定都是错误的。


5.动物不能履行义务也是伦理关怀的客体

有人质疑,无法承担义务的动物怎么可能有权利?权利和义务不是应该对等吗?

其实,权利和义务并不一定要对等。

在伦理道德问题上,一个生灵有两种角色:一方面是道德客体,即道德关怀的对象,一方面是道德主体,即道德责任的承担者。


在人类社会中,每个人往往是身兼二任,既具有道德生活的义务,行为必须符合道德规范,同时,又享有别人按照道德规范对待的权利。


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一定要承担义务,才有权利成为道德关怀的对象的。比如不幸罹患老年痴呆症的患者,逐渐丧失了清醒自觉的行为能力,自然就不必承担道德义务了。即使如此,他还是拥有被大家按照道德规范对待的权利。


我们与动物的道德关系,在相当的程度上,类似于我们与患痴呆症的老人家、严重智力残疾的孩子的关系,即我们对他们不能有道德规范的要求,但是我们必须要符合道德规范地对待他们。


也就是说,动物虽然不是道德主体,但仍然是道德客体。因此,动物虽然无法承担道德义务,却仍然享有道德权利。这种不对称性,反映了人类在动物伦理关系上的自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


6.物种歧视站不住脚

人与动物的关系必须要接受伦理道德的规范



话说1792年,英国著名女性主义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  )   发表了《为妇女权利辩护》,主张男女平等。这个观点在当时被普遍认为荒唐可笑,不值一驳。很快就有一本匿名作者的讽刺性模仿的书籍出版,题目是:《为畜生权利辩护》。


这本书的思路是这样的:既然你认为男女是平等的,妇女可以有权利,那狗、猫、马等动物不也是一样可以有权利吗?既然二者逻辑上是一致的,由于当时人们认为动物拥有权利显然是可笑的,所以就可以推出:妇女拥有权力也同样是荒诞无稽的。后来人们才知道这位匿名作者居然是剑桥大学著名哲学家托马斯·泰勒(Thomas Tailer)。 


今天,男女平等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性别歧视已经是政治不正确的了。那么托马斯·泰勒当年用来否定妇女权利的讽刺性著作就有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新功能了——既然论证的逻辑是一致的,大家又一致接受妇女的权利,人们是不是也该接受动物的权利了呢?


人类当然与非人类动物有非常显著的不同,这也会导致人类拥有的权利与非人类动物的权利有很大的不同,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把平等的原则扩大到非人类动物。


正如男人与女人的差别也有显著不同,导致男人与女人的具体权利也有所不同,但是,我们都会认为男人与女人在原则上是平等的。


平等的基本原则要求我们对于不同的群体做平等的考虑,并不要求对于平等的或者相同的待遇。对不同的生命作平等的考虑,也可以导致不同的对待和不同的权利。但是,对于同样的利益和需求应该有同样的对待。


例如,人类有政治生活,对此男人和女人有同样的利益,因此男人和女人都应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猪、牛、羊、狗、猫则无人类的政治生活,要求给予它们以同样的权利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有活着、健康、不受伤害,不受痛苦折磨的利益,给予它们和人一样的权利是合理的。


平等对待的伦理原则不是建立在事实平等基础上的。希望维护等级制社会不平等的人们经常指出:无论我们采用什么标准,人人生而平等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无论我们喜欢与否,我们必须承认:各人的体型和身材天生不同,并且在德性、智力、爱心、对他人需要的敏感程度、沟通能力以及体现快乐快乐和痛苦能力等方面,人与人都是各不相同的。


但是这些绝不影响我们对平等原则的坚持!


因为,平等是一种道德观念,而不是一种事实的认定。在逻辑上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假定,两个人在能力上确实有差别,因此在考虑他们的需要和利益时厚此薄彼是合理的。人的平等原则,并不是对人类中所声称的事实平等的一种说明,而是我们应当怎样对待人的一种规定。


同样,人与动物在事实上的巨大差异,绝不影响物种际平等考虑原则的有效性!


杰弗逊:无论他们(黑人)的才能高低如何,都不是衡量他们有无权利的标准。尽管牛顿爵士的智力超群,但是他绝不会因此成为他人财产或人身的主人。


美国黑人女权运动人士索杰娜·特鲁斯:

他们谈论头脑里的这个东西,他们叫它什么来着?(旁边有人轻声说:“智力”!)对,是那个东西。可是那东西和女人的权利或者黑人的权利有什么相干呢?如果我的杯子只能装五两,你的杯子能装一斤,你不让我把我只有你一半大小的杯子装满,岂不是太吝啬了吗?


如果具有较高的智力并不能使一个人有权利为一己之私而奴役他人,那么人类怎么能有资格为了同样自私的目的而剥夺非人类动物的权利呢?


英国效用主义伦理学家边沁说:

这一天或许就要到来,那时其他物种可以获得它们被暴虐势力所剥夺的那些权利。法国人已经发现,黑皮肤不是一个人应当遭受遗弃,而不纠正暴虐者滥施折磨的理由。或许有一天人们终于认识到,腿的数目、体毛的疏密或者有无尾巴,同样不能成为抛弃一个动物使其陷于同样命运的理由。还有什么其他的理由来划分这条不可逾越的界限呢?


是理性能力?或许还是话语能力呢?可是一匹成年的马或狗的理性和沟通能力,是一个出生一天、一周甚至一个月大的婴儿所无法相比的。不过,即使不是这样,那又怎样呢?问题不在于“它们理性吗?”也不是“它们会说话吗?”而是“它们会感受痛苦吗?”


感受痛苦或者享受快乐的能力是具有任何利益的先决条件。与根据智力或者语言能力划界不同,从感受痛苦能力来划界,没有武断地拒绝考虑任何一个个体的利益。谈论被小学生在路上踢来踢去一枚石子的利益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石子不可能感受痛苦,所以没有利益可言,无论我们怎么做对它的福利产生什么影响。


种族歧视者或种族主义分子,在自己的种族利益与其他种族利益发生冲突时,偏袒自己种族的成员,违反平等的原则。而性别歧视者(或性别主义者)则是偏袒自己性别的利益,违反平等的原则。

同样,物种歧视者容许自己物种的利益凌驾于其他物种的更大的利益之上。这几种歧视的模式实际上完全相同。


绝大多数人包括我们社会中公认最善良的人,都是物种歧视者,都曾积极参与、默许和容忍用他们的赋税去牺牲其他物种成员的重大利益,来增进我们人类自己的琐细利益。


子非鱼式的怀疑:你又不是动物,你怎么知道动物痛苦?


反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直接感受自己的痛苦,对其他人的痛苦都是间接推论的。但是,我们既然可以间接推论人会痛苦,间接推论动物痛苦也是可以的。

更何况,从生物学解剖结构上说,人与许多动物一样都有极其类似的神经系统。


动物具有疼痛感的进化意义与人类相同:逃避伤害。


语言不是疼痛存在的判断标准,对于情绪表达,非语言的交流形式,如拍背、兴高采烈地拥抱和握手比语言重要得多。我们用于表达痛苦、恐惧、愤怒、喜爱、高兴、惊讶、性冲动和其他许多情绪状态的基本信号,并非人类独有。


由于人类会撒谎,语言甚至不是证明痛苦存在最好的证明。


由于找不到任何一条普遍的、形式的标准,可以将人类动物与非人类动物分割在界线的两边,因此,以是否属于人类成员来决定不同的伦理态度是武断和站不住脚的。


如果仅以是否人类成员来决定伦理态度,这种做法本质上与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如出一辙。


7.动保与素食是伦理的普遍要求



文化多样性无法为残害动物辩护

在讨论动物保护的时候,常常有人以文化多样性来为虐待、残害动物的行为进行辩护,似乎传统、地方性、文化多样性本身就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符咒,可以为任何违反伦理的行为背书,这种思路对吗?


按照这种观点,那我们就可以为历史上任何违反伦理的行为和制度进行辩护了:如奴隶制、吃人、溺婴、把男人阉割成太监、用石头砸死通奸的女人、纳粹法西斯等等。有什么罪恶在历史上没有其传统的存在?没有在一定的时空中得到广泛的认可?


这种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现象就是合理的思路,取消了伦理学的批评功能,否定了伦理学最为基本的普遍性属性,是难以成立的。


插播:道德理想与道德底线


道德理想只可以自我要求,不能苛责他人。

道德底线是人人必须遵守的,否则就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严重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德行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不能误用。


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文化多样性如果有价值,它的价值究竟建基于何处?


文化多样性如果有价值的话,那是因为它是以尊重生命的价值为基点的,以生命的存在与繁盛为前提的。因此,以文化多样性为藉口来反对生命的价值,来为虐待和残害动物生命的行为辩护,这其中包含了严重的自相矛盾。因此,以文化多样性来反对动物保护是毫无道理的。


8.人类现行的动物伦理意识必须要大幅提升


动物保护还不是公认的伦理道德准则,所以,在此问题上无法进行道德评判。必须等大家都有了共识之后,才可以从道德上进行评判。


人类接受的道德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常常处于变化之中的。动物保护其实就是一个改变人类与动物打交道时的道德水准,这当然会引起不安、恐惧、反弹。过去,人类在废除奴隶制的时候也曾遇到过这样的现象。虽然如此,保护生灵的大方向没有错,应该坚持做下去。


道德标准的进步不是不需要做出努力,自然而然发生的,事实上正是因为许多人对现行的道德标准的批判,对于新道德观念的大力提倡,道德标准才克服了各种阻力和偏见而实现进步的。


当然,对于无法得到伦理学辩护的做法进行批评,要分两种情况:


A,违反了社会公认的道德观点,这可以直接进行道德谴责,不必花费太多功夫进行论证,因为大多数人都已经接受了相关教育。


B,虽然在伦理学上无法得到辩护,但是并未违反社会公认的道德观点,甚至可能就是社会流行的做法。对此,不能简单地进行谴责,而是要耐心地说服、教育、启发,提高大家在这些议题上的道德敏感性。


今天说肉食在伦理学上是无法辩护的


并不是说吃肉违反了社会公认的道德观点,不是说要对肉食者进行道德谴责。


而是说这种行为,如果深入研究就会发现是错误的,虽然今天是符合社会公认道德观点的,是社会流行的做法。因此,就不能简单地进行谴责,而是要耐心地说服、教育、启发,提高大家在这些议题上的道德敏感性。


混淆上述两种情况,是造成许多朋友反弹的根本原因。


9.动保与素食的终极理想:废除非人类动物奴隶制



动物保护运动所针对的对象不仅仅是一两件令人发指的虐待动物的个案,针对的不仅仅是残暴对待动物变态的做法,而是长期以来普遍流行的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的观念,迫害动物的常态性、制度性做法:如动物表演、动物作为食物、皮草、动物实验等等。


动物保护不是对动物有特别的兴趣和爱好,而是要求人们把动物作为独立的有情生命来看待,而不是把他们当做满足人类目的的工具。


没有人会认为,关心受歧视的少数民族的平等,就非得爱这些少数民族,或者非得认为少数民族聪明可爱。


动物保护运动的终极理想:废除非人类动物奴隶制!


改善动物福利,可以作为动物保护运动的阶段性任务,作为实现终极理想的准备和手段。


因此,动物保护运动的反对者绝不仅仅是个别残忍的“坏人”,而会是社会上绝大多数善良的(用流行的道德标准衡量的)好人。


动物保护涉及到我们与动物关系的改变,本质上也是一种政治行为。但是,由于受益者、被解放者是最底层、最边缘、最没有话语权、被抹黑丑化最严重的弱势群体——非人类动物,所以这种政治行为对既有体制和权利结构的颠覆更为彻底和激进,也更不容易被理解和认同,难度更大!


被迫害的动物不能组织起来反对所遭受的迫害,虽然他们能够而且一直在个别地尽其所能地进行反抗。


动物保护运动的道路上更大的障碍是:在压迫群体中几乎所有的成员都参与了压迫,并且因压迫动物而受益。譬如,每天吃着宰杀了的动物的肉的人们很难相信,他们这样做是错误的,而且更难想象除此之外他们还能吃什么。


动物保护要挑战和改变人们千百年来长期养成的习惯,不仅仅是吃肉的习惯,还有更加深层的、难以撼动的思维和语言的习惯。


长期以来非人类动物奴隶制养成的思维习惯会让我们觉得,叙述对动物的残忍只不过是“动物爱好者”们的多愁善感。或者认为,与人类的许多问题相比,这种芝麻绿豆大的屁事简直不值一提,明白人怎么会花时间去操心此事?


即使我们对这种不顾动物利益的思维习惯进行挑战,我们也必须要通过语言来表达。可是长期以来的非动物奴隶制养成的语言习惯,常常会让我们的诉求变得可笑、变得毫无道理,在我们习惯的语言中,让我们不知不觉支持对动物的迫害。


“我可不是吃素的”、“动物”、“畜生”、“禽兽”、“宠物”、“人道”


《新华字典》的条目


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就像一件器物,可以任意赠送别人,也可以随意打骂、屠杀。《世说新语》记载:石崇每次请客宴会,常常让美女劝酒;如果哪位客人不干杯,就叫家奴接连杀掉劝酒的女仆。丞相王导和大将军王敦曾经一同到石崇家赴宴,王导一向不能喝酒,这时总是勉强自己喝,直到大醉。每当轮到王敦,他坚持不喝,来观察情况的变化。石崇已经连续杀了三个美女仆人,王敦神色不变,还是不肯喝酒。王导责备他,王敦说:“他自己杀他家里的人,关你什么事!” 


这种野蛮残忍的做法,在那个时代别人是无法干涉的,因为这是那些女仆是没有人权的,仅仅是主子的财产。


今天许多人对待动物,对待与人类情感关系非常密切的狗、猫,也采取了与古代对待奴隶、仆人一样的野蛮残忍的态度,还振振有词地说这是他的权利!这和古代石崇有什么本质区别?


无论是把人类动物,还是把非人类动物当做任意宰杀虐待折磨的对象,在伦理上都是无法辩护的。


质疑:把我们对动物的利用说成是非人类动物奴隶制,把我们肉食者说成是定义为“自私、残忍的奴隶主”不好吧?


这里批评的重点是这种不尊重非人类动物权利的制度和文化,而不是针对具体个人。其实,即使奴隶制不人道,残忍,我们也不能否认奴隶主中也有很慈善的人,他们可能对家人、对朋友都很慈善。


但是在奴隶制中,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无论如何都是压迫和奴役的关系,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


从这个类比中,我们更可以看出必须废除非人类动物奴隶制了。因为,即使是很慈善很有爱心的人,在奴隶制下,他与奴隶的关系也只能是压迫、奴役的关系。同样,即使今天很有爱心的丈夫、妻子、母亲,在与非人类动物打交道时,也是在压迫、奴役、屠杀动物。


《三国演义》十九回,猎户刘安,特“仗义”,把老婆宰了说是狼肉给刘备吃,你说他人怎么样? 我们当然都会说他非常残忍。


如果不把女人当人,只把女人当做财产,此人的做法可以说是非常慷慨。


可这正是我们今天对待非人类动物的态度!


在这种制度、文化下,人们的善良、恻隐之心被压抑,对其他物种生命的怜悯心被遮蔽。一旦这种制度被废除,人们善良的天性就会在与动物关系中实现出来。


从这层意义上说,废除非人类动物奴隶制,其实也是对人心的解放,对善良人性的解放。


10.只有解放动物才能实现人类的解放




作为对最底层最边缘最没有话语权被抹黑丑化最严重的弱势群体的解放,动物解放就有了一种超越动物保护本身的更大影响,那就是,作为一种向上兼容的政治行为,它是其他一切解放运动的天然支持者,它同情一切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支持对一切权利的捍卫。


反对动物解放的人,常常将人的权利、人的福利与动物的权利、人的福利对立起来。这完全是偏见和误导。他们忘记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人类属于动物。对动物权利、福利的争取也包括了对人的权利、福利的争取。


历史上的动物福利运动的领袖关心人的程度,要比不关心动物的人对人的关心要高得多。其实,反对压迫黑人和妇女运动的领袖,常常又是反对虐待动物运动领袖的情况很普遍,而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同时又伴有物种歧视的情况也很普遍,从而为这三者的平行关系提供了意想不到的证明。


例如,在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的几位创立者中,威廉·威尔伯福斯和福韦尔·巴克斯特就是英国反对黑奴制度的领袖。早期主张男女平等人士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除着有《为妇女权利辩护》之外,还写过一本儿童故事集来鼓励儿童善待动物,书名为《真实的故事》。


美国早期主张男女平等的人士有许多与素食运动有关系,其中以露西·斯通、阿米莉亚·布鲁默、苏珊·安东尼和伊丽莎白·史坦顿。她们与改革派、反对奴隶制的《论坛报》编辑贺瑞斯·格里利会聚在一起,为“妇女权利和素食主义”干杯。


动物福利运动还应当获得开创反对虐待儿童运动之先河的荣誉。1874年,美国动物福利社团的先驱亨利·伯格接到请求,去照顾遭到残酷殴打的一个小动物。可是,这个小动物竟是一名儿童,伯格利用动物保护的法规,对这个儿童的监护人以虐待动物罪起诉成功。而这项动物立法先前是由他起草,并迫使纽约当局通过的。其后虐待儿童的案件随之而来,于是成立了纽约防止虐待儿童协会。 


消息传到英国,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也成立了同样的组织——全国防止虐待儿童协会。这个团体的创建人之一是沙夫茨伯里伯爵。像其他人道主义者一样,他既是重要的社会改革家、《工厂法》的起草人(这项法律导致废除了童工制和每日14小时工作制),同时又是动物保护的先驱,发起过一场著名的运动,反对不加控制的动物实验和其他形式的虐待动物。


消息传到英国,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也成立了同样的组织——全国防止虐待儿童协会。这个团体的创建人之一是沙夫茨伯里伯爵。像其他人道主义者一样,他既是重要的社会改革家、《工厂法》的起草人(这项法律导致废除了童工制和每日14小时工作制),同时又是动物保护的先驱,发起过一场著名的运动,反对不加控制的动物实验和其他形式的虐待动物。


新左派应该要关心动物保护,因为左派最基本的价值,是关心弱势群体,反对剥削和压迫。而与人类的弱势群体相比,非人类动物是更加孤苦无告的弱势群体,它们的疾苦少有人关心,它们被压榨、杀害、折磨,却被许多人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自然秩序。动物迫害的意识形态遮蔽性更强。因此,左派朋友必须把他们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对压迫制度的反抗,对意识形态的揭露,延伸扩展到动物议题上,否则他们的左派观念不够彻底。


自由派应该关心动物保护,因为自由派崇尚权利,反对一切剥夺固有权利的做法和制度。如果说人类拥有不可剥夺的人权的话,那么动物也同样有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只是动物权利长期受到侵害,少有人捍卫它们的权利。


整个社会许多制度和习俗都是建立在剥夺动物权利基础上的,都是不合理的,需要重新改造。因此,自由派朋友必须要把他们捍卫人权的巨大热情,扩展到动物权利的捍卫上,因为动物权是人权的基础,没有了动物权,人权也缺乏稳固的根基。不关心动物保护的自由派,他们的权利观念是不彻底的。


新儒家也应该支持动物解放。儒家强调人性本善,即人有向善的可能性,只需要开发这一内在的本性,人们就可以提升道德境界,完善自己的人格。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值得注意的是,孟子在强调人性本善的时候,举的例子是一个人在看到一个柔弱无力不能保护的无辜孩子在遭遇危险时,不由自主地产生的那种救护冲动。“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事实上,我们许多人或者说绝大多数人在看到一只柔弱无力不能自我保护的无辜动物在遭遇危险时,也同样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救护的冲动。由此可见,动物解放也是符合儒家仁爱精神的。丧失了解放动物的恻隐之心,也同样是人性的缺失。所以说,一个不关心动物保护的儒家,其仁爱的精神是不彻底的。


从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看出一个民族的道德高度。——甘地


马克思说: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


我们认为,人类只有解放所有动物才能解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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