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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人杨风申制造爆炸物罪 终审免予刑事处罚

2017-12-29 深读 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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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董振杰 李阳煜

图/记者 黑克

编辑 张子渊



今日上午10:00,河北省非遗项目“五道古火会”传承人杨风申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在河北赵县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风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6年2月19日,河北省“五道古火会”非遗传承人杨风申在制作古火会上所需要的烟花时,被赵县公安带走,拘留19天后取保候审,之后被赵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2011年,“五道古火会”被列入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杨风申也被评为省级非遗传承人。杨风申一案,一度引发热议。



事件
“非遗”传承人造烟花  被举报非法制造爆炸物


每年正月十五之前,在河北赵县赵州镇南杨家庄村,就会举办五道古火会,这一风俗已经延续2000余年。在五道古火会上,燃放梨花瓶成了一个重要的仪式。

2016年2月19日,那天是正月十二,三天后就是元宵节。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正月十五元宵节那一天,将在杨风申的带领下完成古火会的烟花表演。

在村里的一间闲置院子里,杨风申正带领着几名村民制作“五道古火会”所需要的烟花。当时已经制作了200多个叫“梨花瓶”的成品烟花。下午3点左右,几名警察进入院里,称有人匿名举报杨风申组织非法制造爆炸物。


杨风申和徒弟杨广胜被赵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近20天后,杨广胜获释,杨风申被取保候审。


一审
法院认定15千克烟火药具有爆燃性


赵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冀0133刑初4号)显示,被告人杨风申,男,1938年7月6日生,汉族,小学文化,住赵县赵州镇南杨家庄村。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于2016年2月19日被赵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6年3月9日被赵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赵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杨风申因该村过庙会,组织部分村民在杨家庄村杨广伟旧家居民区非法制造烟花药被举报。公安干警当场查获用于制造“梨花瓶”的烟火药15千克、“梨花瓶”成品200个(每个瓶内药量约为1.46千克)以及其他原料和工具。经对查获的烟火药鉴定具有爆燃性。

赵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风申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杨风申的辩护律师杨昱当庭称,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风申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事实及定性无异议。但他提出,200个成品礼花瓶内的烟火药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被告人不存在在人员集中区域制造爆炸物,被告人制作烟火药不是为了出售谋利或者出于其他违法目的,而是在举办“五道古火会”时进行燃放。被告人杨风申主观恶性较小,只是由于文化水平不高,触犯了刑法。

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杨风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终审
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免予刑事处罚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杨风申违反国家爆炸物管理法律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杨家庄村非法制作烟火药15千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杨风申上诉主要提出一审量刑过重等观点,经查,考虑到杨风申作为非遗传承人,其制造烟火药的目的是为了履行法定传承义务,为在庙会进行烟火表演,制造烟火药行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以上等特殊情况,故对杨风申的上诉理由,予以采纳。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撤销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2017]冀0133刑初4号)刑事判决;上诉人杨风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免予刑事处罚。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对话
八旬老人不理解指控   “一直没反应过来”


2017年12月28日晚,杨风申一家人都早早赶回家,准备29号一早赶往赵县人民法院听取宣判结果。自去年5月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称维持一审原判已经有一年半,这一年多,杨风申老人度过了自己的80大寿。

80大寿这一年,杨风申并不开心。此前赵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杨风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清清白白一辈子,到老了突然出来这么个罪名”,去年经历拘留情绪依然稳定的杨风申,如今一提起这事就抹着眼泪哭诉。


杨风申皮肤黝黑,皱纹很深,泪水布满老人深陷的眼眶。

80岁的杨风申还算头脑清晰、精神矍铄。去年春节期间突然被赵县公安带走、拘留,之后被赵县人民法院公诉、后判刑,杨风申“一直没反应过来”,今年杨风申总回想起自己被拘留的那19天,“大冬天睡在水泥地上,出来之后腰、腿开始疼,这一年一直吃药控制病情”,说着杨风申拿起手边的几种药。

杨风申并不理解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指控,杨风申称,这么多年来“梨花瓶”从来没有发生过爆炸事故。 每年古火会表演时,在会场一旁都设有救护车,但是从来没有出过事,他制作的“梨花瓶”可以顶在头顶上表演,杨风申说着便起身摆出头顶梨花瓶的动作。

杨风申“梨花瓶”主体是厚纸筒,制作时中间装上一定量的烟花药后,两端用黏土封住,其中上面一端黏土盖上留个小指头大小的小洞,插入引火线后用质地较软的纸团堵住小洞。黏土变干变硬后即可燃放,当烟花药被点燃后,就会把纸团从洞口冲出,紧接着连续的烟花就从洞口喷射出来。据介绍,厚纸筒是改进版,多年以前用铁皮筒。


探访
古火会已停两年


杨风申老人今年79岁了,身体看起来还算硬朗,见到记者时显得情绪高涨,比以往健谈许多。他的几个子女也提前来到家中,为老人的事情忙前忙后。

杨风申老人说,五道古火会在赵县的南杨家庄村存续了两千年,从1994年前后,他开始被选为会首,这一干就是20多年。“燃放焰火没有造成过人员伤亡,一直都很安全。”杨风申说,古火会顾名思义与“火”相关。庙会上,村民会自发组织唱大戏、挂彩灯、舞狮子、耍龙灯,但重头戏非晚上的焰火表演。村民会将自制的一枚枚梨花瓶点燃,在夜空的映衬下形成五彩斑斓的图画,以此庆祝丰收。

对于这一习俗,庙里石碑也有记载:五道系西汉时期(公元前202年)江苏沛县人,因在兄弟5人中排行老五,故称五道。后来五道来到中原,即现在的赵县南杨家庄村,那天正好是正月十五日,后世子孙便选定此日唱戏放焰火,庆贺和顺安定。如此算来,至今已经有两千多年历史。



杨风申说,2011年5月,五道古火会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给赵县五道古火会一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牌子,并授予杨风申“代表性传承人”。

2013年12日,杨风申又被河北省文化厅命名为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杨风申认为,自己为了文化的传承才制造土火药,没想到惹出了一场刑事案件。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在杨家庄村探访发现,两名村民正在对村东举行五道古火会的小庙喷漆。

“村里都知道老人的事,也很关心。”其中一名村民说,他也帮忙修过庙,墙上书写的修庙名单也有他一份,“不知道今年还能不能再接着搞,因杨风申的事件,古火会已经停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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