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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北京市新机构首次官宣来了!还是大手笔

北京组工 2020-09-15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日前正式印发《关于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精简和优化办理方式,本市市级审批服务事项正式由2298项减少至1121项,精简后的事项目录已经在首都之窗公布。这是本市首次正式以新机构名义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取消88项审批服务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广泛存在于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各个方面。为方便市民办事,近年来,北京市不断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迄今已分13批次精简上千项行政审批事项。10月,市政府审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市级全部事项进行地毯式梳理,研究进一步精简和优化的方案。

  最终,此次精简涉及本市60个市级部门和单位。通过直接取消、整合、简化办理方式、实行单列等方式,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由2298项减少至1121项,精简率约51%。

  88项审批服务直接取消,比如市教委的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新专业备案、北京地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转学确认;市公安局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年度审核、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补贴个人信息变更等。

  对112项“零办件”和7项列入北京市禁限目录的事项实行单列,如病残儿医学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等。


上千项审批事项被整合

  对于部门之间能够采取“一个部门统一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受理部门发证”的方式办理,或可以由一个部门牵头受理,通过政府内部推送信息等方式办理的事项,予以整合。这部分主要由16项精简至3项,比如原来由6个部门分别实施的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8个事项,此次整合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到住建委一个部门办理。

  对于部门内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相近,能够采取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方式办理的事项,也予以整合。1176个审批服务事项被精简至351项,比如市人力社保局经办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类审批共有12项,包括单位委托存档管理服务、档案查阅服务、个人信息变更服务等不同类别,整合后变成1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批准等62项简化了办理方式,具体措施包括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等。

  2个事项改为备案,6个事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政府部门主动提供服务无需相对人申请的32项事项,和不直接面向社会属于政府内部审批和管理的100项事项,不再列入事项目录。还有21项由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此次建议取消、改为备案或告知承诺的事项,依照相关程序报请国务院协调处理或提请市人大修订相关规定后予以公布实施。


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方便市民

  北京市级机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此次精简后的1121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也正式以新机构名义对外公布,比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均已是改革后的机构。

  这些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主要涉及54个单位,包括49个市级机构,5家企业。精简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还剩134项,为各部门最多。其次为市交通委,共107项审批服务事项。

  精简后的事项大多涉及民生领域。比如市教委的26个事项中,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教师资格认定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等仍需行政许可。比如市公安局的36项事项中,涉及出入境、办理户口等市民关注的问题。

  “我们这次公布了上千个事项,可以让企业、群众办事时有据可查、可依。”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整合办事事项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同时把重点放在优化办理流程上,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未来,部分事项有望一张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办理,让企业、群众办事时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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