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漫与“唐马儒”闹翻了?“受压迫”OR“胃口大”?
说起暴走漫画。我想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前段时间各种问题可是闹的挺严重,而这似乎才刚刚缓了缓气,又出事了。
8月8日晚间,曾在暴走漫画饰演过“唐马儒”的演员李迪在微博发表了长文《我不是唐马儒》,详细地讲了“唐马儒”与暴走漫画几年来的恩怨纠葛。表示当初在暴漫的合同宛如卖身契,求诉无果后被迫离开,在解除合同后又遭到暴漫起诉索赔20万,自己被逼上绝路,不得不与之对簿公堂。
不过我只看了暴走漫画第一季和第二季,对他们的映像还停留在,王尼玛、王蜜桃、张全蛋、唐马儒、吱吱等都还一起开心的时候。所以就给大家转转相关信息,照老样子安心吃瓜吧。
下面为两方发文全文转载。
唐马儒微博:https://weibo.com/u/5338582871
我不是唐马儒
唐马儒是谁?他是“首席鉴黄师”、“肯打鸡CEO”还有“拔粪青年”,但至少,现在已经不是我曾经扮演过的那个形象了。暴走漫画设计的这个形象不但受到了观众的喜爱,对我而言也让我借机实现了走向演艺生活的梦想。为什么这么成功的一个形象一声不响的就从暴走大事件中消失了?我与暴走漫画的关系从一度是同为理想奋斗的伙伴,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曾经扮演唐马儒的人不得不和暴走漫画对簿公堂。
今天,我想写一些文字,讲讲我们的开始。
一切的开始在2013年,喜爱表演的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加入了戏剧社。毕业不久,我收到了曾经是戏剧社的学长,现在在暴走漫画董事之一的胡任斯发出的邀请,邀请我参加他手头上一个剧本中的角色。我很开心有一个参与演出的机会,欣然接受了这个胖胖的傻乎乎的角色。于是,在2013年三月底,《暴走大事件》横空出世,一个叫唐马儒的胖子出现了。
《暴走大事件》在网络上很快的就爆红,我也欣然接受了拍摄组第二年的邀请。但是这个时候剧组却要求我签署一份劳务合同。我非常不想签这一份条约十分模糊的合同,不过我的另一个在暴走漫画工作的学长找到我,说这是公司给他的压力,签不下合同无法向公司交代,而他说作为我的学长能保证签了这份合同对我不会有什么影响。出于自己对戏剧社学长的信任,我签下了这份略有诡异的合同。
第二年的拍摄同样的很成功,我在开心自己能够演好一个受大家欢迎的角色的同时,也开始在意起了自己和暴走漫画关系之间的变化
合同第一条与第八条中提到,暴走漫画可以随意的维持与解除我的雇佣关系,而我没有任何保障自己受益的权利;合同第六条提到,我所能拿到的报酬只有每次参与拍摄时当场协商的数目,报酬的发放方式、发放时间都没有详细的规定;合同第十条中规定的意外伤害保险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当时草率签下合同的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份合同成为了我未来一场噩梦的根源。
一年之后,暴走漫画已经成为了一间大公司,而我除了在街头上会被人叫做唐马儒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当时的我还在广告公司就职,有女朋友要追,还想养一条狗。
暴走漫画对我的要求越来越多,拍摄不再是原来花一个晚上就能完成的事情,我需要经常的和公司请假来参与到拍摄之中,而在拍摄之外还需要顶着日常工作的压力和上司的不满参加暴走漫画要求的一系列商务推广和线下活动之中,这些拍摄之外的工作甚至连加班费都没有。
拍摄和私人生活的平衡已经被打破,既然自己的爱好影响了生活,为什么不考虑把自己的演艺爱好发展为职业呢?我开始向暴走漫画提出正式加入的请求,毕竟原来那份合同连具体的报酬都没有规定清楚。但是我的这些请求大多没了下文,我感觉自己是暴走漫画各个部门之间踢来踢去的皮球。自己却要面对被原本公司炒鱿鱼的风险,而在路上被路人包围的滋味也不是那么好受。
我原本希望在这件事情上得到暴走漫画的支持,虽然我是靠着唐马儒这个角色开始走红的,我也愿意配合他们的安排,但是事情已经演变到拍摄和其他工作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日常生活的程度,我期望着为梦想一起努力的伙伴能够正视我的请求,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到了2015年,一个叫做王总的人就任了暴走漫画的COO,开始了暴走漫画艺人管理中心的建设,说是要把所有参与暴走漫画拍摄的人员正规化,每个人都应该签一份经纪合同。得到上一份合同教训的我这次对条款多下了几分心眼,但是细读之后我对这份合同规定的内容大所失望,这比我原先的合同规定的内容更像是一纸卖身契,里面要求我必须听从暴走漫画的一切安排,从形象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服从暴走漫画的指挥,难不成以后就没有我,只有唐马儒?我喜欢唐马儒,但是并不想永远都只做唐马儒,我觉得事情开始变得有点不对劲。在我看来,暴走漫画从一个陪我一同实现梦想的伙伴变成了一个陌生人甚至是没有一丝感情的雇主。
王总还向我保证,我之前为暴走漫画做的其他工作现在都可以和我结算回报。付出得到了收获听起来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但是我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承诺兑现。我现在已经回不到过去的日子了,原本的工作因为自己的频繁的拍摄已经不能再继续了。我事实上已经全职成为演员,想不到暴走漫画作为雇主连基本的承诺都无法兑现。我失去了对暴走漫画的信任。
既不想成为暴走漫画的奴隶,自己应得的回报也没有下文,连发了律师函催款之后暴走漫画也不为所动,我不得不与暴走漫画分开,只是可怜了唐马儒和在每期视频都等着唐马儒出现的观众,以及双方为这个角色付出的诸多心血。这时的我有些无可奈何,为了保护自己,我向暴走漫画发出了律师函以暴走漫画无法结款首先违约而由,提出了解除合同的声明。
在2016年,我在对外发表了自己和唐马儒脱离关系的声明之后,收到了来自仲裁庭的通知。暴走漫画起诉我违约,要求我赔付违约金200万以及继续回到公司履行合同上的内容。我此时不知所措,满心都是愤懑与疑惑。
明明自己是因为暴漫的种种压迫才不得不离开,为什么反而是自己成为了被起诉的那一方?
我对暴走漫画所有的请求和申请都没有了下文,而等到他主动和我联系的方法只是一纸诉状?难道大公司就是可以这样欺负人的吗?
我在暴走漫画是因为唐马儒走红的,但是离开之后难道连脱离和唐马儒之间的关联的行为都要被他们打压吗?
但是自己签的合同只能认栽,年轻时犯下的错误总要付出代价,最终仲裁庭判我赔偿20万,以及解除了双方的合同雇佣关系。
2017年1月31日,我收到邮政快递发送过来的西安仲裁委的裁决,当时我还有一丝期望与暴走漫画达成和解,因为20万对于刚刚开始创业的我来说确实是致命的一大笔钱!但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我还是依照裁决书上规定的15天付款时间,在2月14日就缴纳了赔偿款。我没想到的是,暴走漫画在我收到裁决书之后,在2月7日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对我的强制执行,而我付完款后,到了3月15日法官打电话过来问我付款了没有,没有付的话就要对我进行强制执行。当时我惊呆了,除了法官的通知以及法院送过来的强制执行通知书,我从未得到来自暴走漫画方面任何人的联系与催款!这不是把我逼上绝路吗?
也就是说如果我还对暴走漫画有一丝的希望得到他们的和解晚一天付罚款,等着我的就是失信人员的黑名单。
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让暴走漫画如此记恨,需要用这种手段压迫我个人的发展。
我根本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一个老员工,我们之间有无数的可能和办法来化解矛盾,让唐马儒这个角色能进一步发展,而暴走漫画每次的选择都是最极端,最伤害人的手段,最后造成这种的局面,我愤怒,我困惑,我迷茫。
我想向所有喜欢唐马儒和关注我的人求问,我究竟做了什么要遭受如此不公的对待?分享这段经历是希望大家辨明,导致唐马儒消失的人究竟是谁?至今为止,除了所有在法庭上的交集,暴走漫画从未对我的遭遇有任何的回应,我只能理解为他们单方面的想要压迫我,我希望现在说明事情的真相之后能够得到一份正面的回答!
封面图这是2018年8 月1日,我再次站在法院,经历的又一轮诉讼,对手还是暴走漫画。
回到家里已经疲惫万分,但又太多想要去表达,憋了这么多年,我累了,我想做点我喜欢的事情,我多么想这场官司是我与暴漫的最后一场,心里很混乱,写出的以上文字。
曾经我是唐马儒,但不再会是唐马儒了。
暴走漫画 CEO任剑
知乎问题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9038139
创业真的没有那么风光,我本想所有苦藏起来,只给大家展示我们的作品博得观众喜爱,但最近发生的各种事情,让我不得不出面去澄清,去解释,老实说,这些都是正常的事业行业纠纷,但是一旦扯上我们仿佛我们就成为了最可恶最坏的存在。
我有时候也有点自我疑惑,我们真的,真的就做了这么多这么多坏事吗?
作为一个创作公司,我们努力创造出更好的作品,没有受到多少来自作品本身的攻击和诋毁,反而一直在公司管理、经营上面受到铺天盖地的攻击,仔细想来,这也算一种讽刺吧。
借用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角斗士的一句话——Are you not entertained?
首先,这20万,是暴走公司跟深圳李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对公诉讼,诉讼目的是请求李迪公司停止擅自使用“MC子龙”的名义谋取利益,与唐马儒无关,一审暴走胜诉,目前在二审阶段,我们安静的等待法院判决。
而其余的,我记得在我和李迪先生矛盾最深的那几年,王尼玛在知乎上说过这些事。
首先,李迪先生饰演的唐马儒,是我们公司力捧的头牌,比张全蛋资历深,级别几乎跟老王差不多。
其次,老王也在各种渠道说了很多次,在暴走大事件早中期,在李迪先生所在的那段时间,我们公司根本入不敷出。
所以,是的没错,我是压榨了唐马儒。
不仅如此,我还狠狠的压榨了王尼玛。
压榨了众多员工。
我还压榨我自己,渣都不剩。
为什么?
为了挣以后的钱。
当时,我们首先是一群要求作品质量没有更好只有最好的创作人员,其次才是一个创业公司,而作为一个创业公司,在没办法通过广告通过其他收入渠道只能通过融资来维持经营的情况下,在当时,我们只能为员工画饼,我想,这并不是我们这一家创业公司这么做。
而李迪先生很厉害,寥寥几笔就忽视了法律忽视了合同忽视了客观因素,将我们塑造成一个血汗工厂,塑造成那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压榨劳动人民的暴力资本”,靠压榨他来挣钱,仿佛把所有应该是他的钱都挣进了自己的腰包,一副最大受害者的模样,却只口不提一件事——他是我们当时力捧的,花了无数心血塑造出来,当之无愧的第一头牌。
他只需要负责演出,而我们却需要为他铺垫未来,为他规划蓝图,为他启用所有编剧精益求精的完善人设。
但是,在那个时期,公司没有在挣一分钱,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节目里一个广告都没有,所以,我无数次苦口婆心的跟李迪说不能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葬送这个IP的长远未来,我们现在实在没有多余的钱发给你,但是只要你能忍住当下,以后绝对会让你成为与白客他们那样各个领域都有涉及的演艺明星,不愁名不愁利。
但是呢,李迪你怎么做的呢?
你打着唐马儒的名号背着公司去接私活,擅自修改唐马儒微博的注册信息和密码,沟通过若干次依然明知故犯,我们知道你是头牌知道你是最火的角色,但我们是公司不是你父母亲戚,唐马儒这个角色是与暴走绑定的重要资产,我们有明文条约有合同有法律义务来共同维护他,而你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屡次违背条约,无数次劝解无果。
我们再不告你,就对不起兢兢业业工作的其他同事。
你一个头牌都带头这么做,那其他员工我们该怎么管理?
如果你用唐马儒的角色私自在外面犯了错,是不是公司就需要承担一切后果?
你只想到了唐马儒这个角色为公司带来了多少多少流量名声,但是你且想到公司需要为你这个角色付出多少心血,承担多少责任?
然后,两年前法院就判你败诉了(希望大家能够理性一点相信法院),以为事情就到此结束,但刚判完才不到一个月,你的公司又擅自把大事件创作的MC子龙这个角色拿去拍节目参加商业活动。
我们多次提醒警告,3个月你不为所动,一而再再而三的到处以MC子龙的名义接商演,我不告你,怎么对得起其他遵守职业道德的合作伙伴?
现在正在二审的案件,你艾特我们并拍照的案子,是MC子龙的案件,跟唐马儒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但没想到你还是在拿着这个名字说事。
两年前,你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打着“不是唐马儒”的名号,两年后,你还在打“不是唐马儒”的名号,两年了哥,两年了你做了什么,给自己一点尊重好不好?
你说合同条款苛刻。
是的,因为我想要你变得更好,我想要你不用花30几个take去录一句不到十个字的台词,我想要你不需要编剧也能跟荧幕上一样搞笑,我想要你身价暴涨,我想要把你塑造成暴走家族的头牌。
但你不但不思进取,还因为一些当下的快钱,亲手毁了与公司的关系,毁了唐马儒,毁了MC子龙。
你说我们压榨你,剥削你,以大公司的形态欺压你,你倒是把我们的心血还回来,把编剧们心血还回来,把所有人对你的喜爱还回来?
我不想再多说什么,我就跟你李迪先生说:如果你当时能够陪我们熬过那段不挣钱的艰难时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那么现如今,会是什么一番景象?
你知道吗?如果你还在,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像个成年人一样遵守约定,和大多数员工一样陪我们熬,而当我们出电影那一天,你猜主演会有谁?你要想要的名和利,你猜你能得到多少?
挣以后的钱,挣以后的钱,挣以后的钱。
如今,我们摸到了“以后”的槛,而你却和我们恩断义绝,本来老死不相往来也就过去了,但你时至今日还在大众面前哭哭啼啼的博取同情,几次对簿公堂法判的都是你输了,结果全世界却以为暴走是个大反派,李迪先生,相信我,我比你,更想哭。
最后,老王告诉我他的知乎私信里有许多其他考虑进暴走的同学,再此我想说,如果同学们想挣个轻松钱,那请你别来了,你或许熬不过一个月,我们如今留得下来的员工,都是一个顶俩在用。
你说我只是在图填满自己的腰包?那我就不会从投行辞职出来创业。
创业本就是九死一生,说实话,哪怕现如今我们的电影卖出去了,我们的公司实际上还并没有真正的活下来,因为我们的定位在这部电影诞生之前,只不过是一个网络综艺节目而已,商业广告价值、稳固程度还不如一个地方台的电视综艺。
这么多年了,看着我们粉丝众多,节目点击率超高,但其实在行业里根本没有立足之地,没有任何狂野的吸金能力,甚至没办法给员工们开高于市场价的工资,尤其是这一两年,所有钱都投进了电影不说,还经历了许多险些就解散的风波,外表看着光鲜,但是很多苦也只能自己吞。
但是呢,如果有朝一日,当我们公司经历了大风大浪真正活下来了,在或电影或游戏等大能行业确立了口碑,扎住了根基,立足了脚跟,我定当对所有陪我们经历风雨的员工涌泉相报。
在未来,在以后,我相信,不远了。
-完-
Ps:集中回复一下评论里说的我们没有给他发工资,或者说我们拖欠工资,或者说我们工资太低的:
我们暴走从来没有拖欠过他的工资,但是我们控制不了的是他胃口变得越来越大。
他说如果要继续履行合同需要给他额外20万,我们当时年薪最高的员工都到不了20万,真的支付不起,所以拒绝了他,而之前的所有工资,全部都是当月结清,没有过任何拖欠。
【阅读原文直达知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