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锦副主任出席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新闻发布会
3月8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简称《规划》和《标准》)有关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荣锦作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省民政厅副厅长蒋同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顾潮、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祁爱平、省财政预算审核中心主任兼预算处副处长朱力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副处长孙玮主持新闻发布会。
李荣锦副主任介绍了《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起草背景、编制过程和主要内容。他指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事关千家万户,既是群众关心的基本生活需求,也是社会关切的重大现实问题。出台“一规划”“一标准”,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对增强全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一规划”“一标准”将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领域确定为“十有三保障”,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畅、环境有改善,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保障。
李荣锦副主任指出,《规划》与国家相衔接,统筹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把规划范围扩大到公共服务,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生活服务。区分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主要是依据政府、社会、个人的权责关系,尤其是政府在服务供给方面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规划》围绕“到2025年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从基本公共服务“提质量”、“均等化”、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生活服务“品质化”、公共服务“提效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举措,并设置了35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23项。
李荣锦副主任强调,出台《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是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行动,围绕实现让人民群众公平可及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明确了各级政府兜底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包括“十有三保障”13个领域和“12345”热线服务,共31类90项。为了增强可读性、可操作性,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对照监督,《标准》细化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政策依据、支出责任、牵头责任单位等,努力做到可观、可感、可落实、可考核。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李荣锦副主任表示,江苏《标准》既认真落实了国家《标准》和工作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江苏特色和工作基础。下一步,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扎实做好《标准》落实落地工作,推动各市在确保省级《标准》全面落实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本地标准,按照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健全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充分利用各类信息渠道和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保障自身权益。同时,将按照稳妥有序、论证充分的原则,对《标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让我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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