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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 百项服务兜牢民生底线 《无锡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发布

江苏发改 2023-02-03

今年以来,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立足无锡实际,着眼市域服务优质均衡,重点关注老、幼、病、残、孕、困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需求,坚持在服务标准上“做加法”,在创新工作上“做增量”,在财力支出上明责任,研究出台《无锡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等14个领域31类100项服务项目,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与无锡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政府财力相匹配,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契合。



《无锡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包含14个领域31类100项服务项目:幼有所育11项,学有所教10项,劳有所得10项,病有所医15项,老有所养5项,逝有所安2项,住有所居3项,弱有所扶16项,行有所畅4项,环境有改善5项,优军服务保障4项,文体服务保障10项,公共安全保障4项,政务服务1项。


一、幼有所育


0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为符合政策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提供1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到2025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

02.孕产妇健康服务:

✦ 免费为辖区内常住孕产妇规范提供5次健康检查,1次产后访视,1次产后42天健康检查以及健康指导等服务。

 到2025年,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

03.基本避孕服务:

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

04.生育保险:

按规定为参保单位提供统一的参保经办服务等。

05.科学育儿服务:

为居家照护的婴幼儿免费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06.预防接种:

2025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

07.儿童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免费健康检查,为0-3岁儿童每年提供2次中医调养服务。

到2025年,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8%以上

08.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 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09.困境儿童保障:

 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抚养监护责任。

 为残疾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等福利服务。

10.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指导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关爱、行为矫治等服务。

1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对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学前教育儿童发放教育资助,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每人每年1000元


二、学有所教


1.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均等: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试就近入学机会。


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市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每生每年120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3.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新华字典。


4.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午餐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在校午餐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8元


5.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小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2000元

比较困难小学生每生每年12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

一般困难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6.义务教育社会实践活动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社会实践活动费。


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比较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2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8.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住宿费)。


9.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10.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免除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学费。


三、劳有所得


01.就业服务:


“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万人


02.创业服务:


5万人次提供创业培训,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人数12万人


0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管理服务:


免费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04.就业见习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补贴。

对见习人员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且就业见习单位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


05.就业援助:

帮助11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  


06.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和生活费补贴:


组织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100万人次


07.劳动关系协调:

✦ 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和薪酬分配指引。

✦ 定期发布有关工资信息。


08.劳动用工保障: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0%以上,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2%以上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


09.失业保险:

将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 “十四五”期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0万人以上


10.工伤保险:

2025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5万人以上



四、病有所医


1.居民健康档案:

“十四五”末,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

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9%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传染病报告率及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4.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为辖区内居民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等服务。

5.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5%

6.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氟骨症、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患者每年随访1次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随访4次

 到2025年,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4.60‰,登记在册的严重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

8.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90%

9.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艾滋病病人随访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

10.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为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提供艾滋病预防、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推广使用安全套,提供艾滋病、性病咨询检测等综合干预措施。

11.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

保障基本药物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等。

1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提供参保经办服务。

✦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 患者因病住院,政策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85%左右

1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

1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每人每月80元,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覆盖达到100%

1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49-59周岁、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分别发放600元800元

 49-59周岁、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分别发放700元900元

 一级、二级、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发放400元300元200元

 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覆盖达到100%


五、老有所养


1.老年人健康管理:

 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每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 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

2.老年人福利补贴: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岁(含)以上的失能老年人,按不低于1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

 对本地户籍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3.老年人助餐服务:

 打造“区域性助餐中心+社区助餐服务点+配送入户+邻里互助”的服务模式,实现街道(镇)区域性助餐中心覆盖率100%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核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代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 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逝有所


1.公益性骨灰安放(葬)服务:

实现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服务全覆盖,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等。

2.惠民殡葬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项目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消毒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1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等。


七、住有所居



01 公租房保障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02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十四五”期间,累计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不低于3.5万套


03 农村危房改造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危房改造补助,帮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八、弱有所扶


01

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服务。为低保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等。

02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情况,按全自理、半护理(半失能)、全护理(失能)分档予以确定。

03

医疗救助:

对重点救助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符合条件的无业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00%全额资助

04

疾病应急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紧急救治服务。

05

临时救助:

建立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挂钩的临时救助标准。

考虑困难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原因、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的方式。

06

受灾人员救助:

及时为本辖区内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物、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

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期安置等。

07

法律援助:

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国家赔偿代理等服务。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法律援助覆盖率达100%

08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全市低保标准38%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全市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全市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全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全市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精神、智力非重度残疾人,按全市低保标准20%发放生活补贴。

09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家庭内按220元/月·人的城乡统一标准发放;

低保家庭外按140元/月·人的城乡统一标准发放。

10

家庭生活困难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属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其本人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之和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0%

11

残疾人托养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精神慰藉等服务。

12

残疾人康复服务:

广泛开展以残疾人之家为平台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基本康复服务率达99%

13

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

实施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

14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免费为城乡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

15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在电视台提供有字幕或手语的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无障碍条件等。

16

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建设聋人信息服务中转服务平台,残疾人基本能够无障碍出行、接受信息、享有社区服务。


九、行有所畅



01 城乡公共交通服务

持续优化公交线网结构,促进城乡公交线网融合发展,行政村公交开通率100%


02 地铁出行服务

对身高1.3米(含)以下的儿童免除地铁乘车费用。


03 农村公路服务

行政村四级公路覆盖率100%


04 公交站台服务功能提升

逐步提高新型公交站台候车亭比例,定期开展公交站点“三清”。


十、环境有改善


01 饮用水安全保障

城乡居民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比例达到100%


02 污水处理服务

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5%以上


0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全覆盖,基本实现街道(乡镇)垃圾中转站全覆盖、社区(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全覆盖


04 气象灾害预警与信息服务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98%以上,重大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5%


05 空气质量信息服务

提供空气质量最新数据和空气质量预报服务。


十一、优军服务保障

01优待抚恤

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抚恤金、优待金、生活补助或者给予其他优待。

02退役军人安置

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按规定享受扶持就业优惠政策;其他分别采取转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

0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提供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服务。组织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个性化培训等。

04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提供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


十二、文体服务保障

01公共文化设施开放:

公共文化设施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市和市(县)区两级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分别不少于70小时和60小时,各级文化馆(站)和公共电子阅览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美术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各场馆非工作时段开放时间不低于总开放时间的1/3

02

送戏曲下乡:

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

03

收听广播:

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04

观看电视:

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16电视节目(含1套高清电视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

05

观赏电影:

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06

读书看报: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每年举办读书节(阅读节、读书月、书展)等全民阅读活动1次。农家书屋藏书量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1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80册

07

少数民族文化服务:

提供少数民族特色的艺术作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活动。

08

数字文化服务:

通过“无锡市图书馆”等公共阅读服务平台,每年向全市城乡常住居民提供1000种以上数字出版物。

09

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到2025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15平方米。享受财政补贴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10

全民健身服务:

每年举办一次10个(不含)以上项目的运动会或开展12项(不含)以上单项比赛(每项不少于50人)。


十三、公共安全保障


0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达92%,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群众安全感达到98%


02 法律服务

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时间(累计不少于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


03 消防服务

深入推进“消地结合”安全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根据不同行业场所和火灾防控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等,通过教材、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开展普惠性消防知识宣传。


04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食品抽检量不低于9批/千人·年


十四、政务服务


12345热线服务

畅通政府与企业和群众互动渠道,形成统一联动,“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的市12345热线服务体系。



《无锡市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标准(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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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编辑:江天潇

审核:陈曦

终审:王天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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