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年-2025年)》政策简明问答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年—2025年)》(苏政办发〔2022〕3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提品质2个方面提出了8个行动20项具体措施,并明确组织实施3项要求,以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1、 制定《行动方案》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指示批示,要求聚焦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关切,研究这方面补短板、上水平的措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若干意见》,从9方面提出30条任务措施,系统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
省委、省政府同样高度重视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让人民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更好享受高品质生活”。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年—2025年)》。
2、制定《行动方案》有哪些重点考虑?
生活性服务业即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和娱乐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居民零售和互联网销售服务、居民出行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居民住房服务和其他生活性服务业等12大领域,涵盖内容非常宽泛,既包括政府承担全部或部分供给责任的公共服务内容,也包括完全由市场供给的个性化、多样化的居民消费、保障等相关服务;既有全体人民均等享有的免费服务,也有广大群众共需共享的普惠服务,还有居民自我消费享受的个性服务。因此,《行动方案》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在兼顾一般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要求的同时,聚焦群众急需的养老、育幼、助残、文化、健身等生活服务重点领域,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推动便利化、多样化、品质化生活服务发展,多措并举增进民生福祉。
《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针对生活性服务业中基础性普惠性服务供给不足、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不充分、服务场地设施存在短板、服务质量标准水平不高、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加强等短板弱项,聚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的目标,着力扩大服务供给、增进服务便利、提升服务质量,落实和加大财税、投资、金融、价格、用地等优惠政策,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进一步激活服务消费、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能级。
3、《行动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项补短板行动”和“四项提升行动”。一方面,聚焦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实施四项补短板行动。另一方面,持续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上水平提品质,重点实施四项提升行动。
一是实施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包括切实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2项措施。重点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政策,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负担的普惠性生活服务。
二是实施服务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包括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2项措施。重点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所有城乡社区,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儿童友好社区、无障碍环境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实施社区服务能力补短板行动。包括全面提升社区服务供给品质、全面提升社区生活服务便利水平2项措施。重点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持续扩大社区托育服务覆盖面,加强社区医疗健康、健身、助残等服务能力,统筹城乡社区生活服务网点建设改造,加快构建城市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快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便利化水平。
四是实施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补短板行动。包括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加快紧缺人才培养3项措施。重点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职业化发展水平。
五是实施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包括加快构建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培育生活性服务业知名品牌、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制3项措施。重点加强生活性服务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培育发展一批“江苏精品”生活性服务业品牌,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加强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评价,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水平。
六是实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能级提升行动。包括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创新发展服务新模式、推进业态融合发展3项措施。重点推动生活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云用数赋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活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高品质生活服务消费集聚区。
七是实施城乡生活品质提升行动。包括促进城市生活品质提升、提升县乡和农村生活服务水平2项措施。重点打造一批标志性生活服务消费载体,加强城市特色商业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和商圈建设,加快补齐县域地区生活服务短板,建设农村生活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八是实施生活服务发展环境提升行动。包括加强财税、投资和金融支持,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法治化水平3项措施。重点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为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4、如何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实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挖掘和释放就业潜力的重要行动,具有重要意义。为抓好《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推进国家和省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工作要点、完善行业政策、开展监测评价等方式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省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围绕四项补短板行动和四项提升行动,编制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年度任务,细化服务设施建设任务,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更好发展。
三是不断加大纾困解难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社保等多项支持政策,通过提供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融资服务、物资保障、定向发放服务消费券等必要帮扶措施,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帮扶力度,保障生活性服务业平稳运行。在此基础上,加强工作调研,及时评估行业发展情况和既有政策实施成效,有针对性地循环推出一批务实解渴的促消费措施,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切实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编辑:江天潇
审核:陈曦
终审:王天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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