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工业33条” 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和增长引擎,工业稳则经济稳。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有关决策部署,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举措》(即“工业33条”),围绕财税、金融、保供稳价、投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市场需求、资源要素和发展环境等8个方面出台33条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
此次出台的“工业33条”与国家各类政策有效衔接、相互呼应,对国家相关政策细化再落实,在降低税费、融资、用工、用地、能源资源保障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此外,“工业33条”注重突出江苏本省特色,针对江苏省制造业大省的实际情况,在扩大工业投资、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打出“组合拳”,既聚焦当前的平稳增长,又着眼于今后的高质量发展,充分贯彻了“稳中求进”的部署要求。
在政策的实施上,注重系统性、协调性。振作工业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坚持以系统思维统筹谋划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畅通工业经济循环,每一个环节都要有相应政策做保障。“工业33条”涉及20个省级部门提出的具体举措,涵盖原料供应、加工生产、要素支持、市场渠道等环节,共同搭建了工业经济循环的政策框架。
在政策的操作性上,注重精准性、差异性。工业领域市场主体众多,发展水平不同,政策诉求多元化,必须统筹考虑政策精准性兼顾差异性。出台的“工业33条”,一方面针对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大的传统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在税收减免缓缴、普惠贷款支持等方面出台具体支持举措,突出精准性;另一方面,提出了对在建、拟建企业用电,根据能效水平差距施行阶梯电价等举措,体现了差异性。
从政策的推进上,更加注重普惠性、功能性。“工业33条”在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传统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倾斜的同时,重在普惠性、功能性,着力提高企业享受政策便捷程度,力求精准而明确。如,提出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审核:江天潇
终审:王天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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