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学院实际,现就我院2021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1月9日离校,2月27日和28日(农历正月十六和十七,星期六和星期日)报到,2月28日正常上晚自习,3月1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安排
教职工1月13日起假,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六)报到上班。承担疫情防控、“双高计划”建设项目和基建工作任务的部门及教职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休。放假期间,全体管理干部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
假期工作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放假前各部门要组织好疫情防控措施宣讲;疫防办要结合《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好学院疫情防控的组织和信息上报工作;全体师生寒假期间要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按要求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所有师生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行,非必要不离开居住地所在省市,如确需出省需向疫防办报备。
(二)扎实做好招生工作
各招生工作队要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利用各种渠道,做实做细各时段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处要做好疫情期间直播看校、招生宣传指导、咨询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积极推进“双高建设”工作
承担“双高计划”项目建设任务的部门,要充分利用假期,积极谋划2021年建设工作,明确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和建设举措,压茬推进各项任务实施。
(四)全力推动基建工作
根据学院基建工作安排,基建处要尽快完成电子信息产教融合综合实训中心项目的“三通一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年前动工;持续推进产教融合机电楼的施工图设计和审查,项目报建、预算、招投标准备等工作;加快完成9#、10#、11#学生公寓项目和第二食堂项目的系列验收工作;加快二期道路、第二田径场、在建室外及绿化工程等项目的建设推动工作。
(五)扎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院部处室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考试质量和秩序。同时做好期末总结、统计等各项收尾工作,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报到及正常上课、上班的各项准备工作;计财处、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欠费清收工作;实训中心要负责做好实训设备的维保;后勤处要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新学期后勤服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放假期间,保卫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做好值班安排和上报工作,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通畅。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所有值班人员须保持24小时移动通讯畅通。对擅自离开值班岗位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依规处理。其他需要安排值班的部门,自行安排值班并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学院党政办公室(228室)。
(七)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工作
放假前,保卫处要组织各院部处室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安全漏洞,消除和杜绝安全隐患;要对各办公、教学、实训实验场所逐一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加贴封条(封条由保卫处统一制作)。要全面做好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醒注意离返校安全和假期安全;寒假期间,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控,严格执行测温、扫码、登记等门禁管理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禁止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校园者,须由对接部门说明情况。对外省、市确需留校的学生,由学生处负责摸底、后勤处配合,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生活服务、安全保障等工作。
咸阳职院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