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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梁虚假房地产广告案被处罚结果公布!(国宾一号业主:泳池没了)

2017-02-22 住温网旗下👉 温娱头条

  2012年10月,中梁国宾1号举办泳池洋房户型发布会,总共60套房源。同年12月,高先生等多位业主以六百万到一千万不等的价格买下了顶楼三跃的泳池洋房。结果等到2015年4月底验房,业主们举家兴致冲冲地来到现场,却发现,泳池没了!顶楼空空如也!



 

“当时非常火爆,也叫太太洋房,说每一户都有泳池,自己一家人可以享受,因为洋房一共是60套,房开说每一户都配有私家泳池。” 

高先生向《温广新闻调查》栏目记者介绍,自己是中梁“国宾一号”南滨锦园1幢506的业主。高先生说,房子是准备买给儿子结婚的。当时温州有不少跃层楼房,而南湖那片区域当时什么设施都没有,就像一片荒凉的空地,最终选择这个楼盘就是被“带泳池的跃层洋房”所吸引,高先生觉得有泳池的豪宅很体面,楼书、广告和LED3D视频以及样板房令他也感到震撼,就像看到了电视剧里的泳池豪宅,他觉得自己奋斗一辈子也终于能感受一下了。所以2012年12月10日,也就是高先生看完房子没几天,他就以每平米31019.35元、总价七百多万的价格买下顶楼五跃六户型。

 

“主要吸引我的就是泳池,要不然买这么偏的区域干嘛,那个时候万象城什么都没有,跟农田一样,洋房那么多,买这里就是为了泳池,就像电视里的豪宅一样。所以那时候看到这个广告马上被吸引,加上中梁在温州也是知名企业,我们也比较放心!所以没几天我就赶紧签了”

按照房开的说法,高先生的7楼顶层将建设一个标准游泳池。记者查询“天境洋房”的宣传手册,确实看到手册明确标注了跃层泳池的具体信息:“在天境一跃二、三跃四户型中泳池特别配备在地下室,并斥以挑高空间,最高可达6.4米;而五跃六户型不仅将泳池设置在了顶层,同时更是斥以多重防水措施和辅助SPA空间,让主人享受有天有地的浪漫生活。

因为总共只有60套,业主们便纷纷与房开签订合同,依约支付了不菲的购房款。当时高先生还为能抢到一套激动不已。他经常拿着楼书中自己家的户型图,端详着上面的游泳池,畅想自己三世同堂的老年生活。


 可是到2015年4月,房子交付的时候,高先生带上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准备去看看泳池,规划一下装修,结果现场的景象让他大跌眼镜,所有顶跃户型的洋房都没有泳池!现场炸开了锅,业主们问陪同验房的房开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并不知情,之前的销售顾问也都已经离开,所以当时所有的顶楼业主(总共20户)拒收房屋。

    “别人不懂的,现在以为我们买了房子在吹牛!”业主郑先生也是中梁国宾一号“天境洋房”4幢顶跃业主。郑先生介绍自己也是被中梁华成的标准游泳池宣传吸引,对于2.8米宽、8.5米厂的标准游泳池心驰神往。直到现在郑先生还能背出广告词。“温州只有一个南湖,南湖仅此60席天境洋房”、“约200平米泳池私家会所”、“泳池算不了什么,但有哪座泳池只属于您一个人”、“没有泳池的洋房是不道德的!”

业主赵先生带着《温广新闻调查》栏目记者来到中梁国宾一号(南滨锦园)顶楼。他说当时自己看到空空如也的露台整个人都呆住了。尽管房开一直说泳池可以补做,但他比划着露台的长宽,感觉泳池实现不了。“长宽尺寸不对的,而且要是在地面上往上弄个一米多高泳池,都高出护栏了,安全性怎么办?”

后来,拒绝收房的顶楼业主们纷纷找房开理论,一来二去,大家就熟识了,也就组建了维权队伍,开始与房开交涉,要求开发商补做泳池,补做泳池后再行交付。随后,双方就补做泳池事项展开了马拉松式的协商。

虞先生举着房开当时的宣传语“没有泳池的洋房是不道德的”,斥责“中梁华成”是“不道德”的公司。“他们宣传说没有泳池的洋房是不道德的,现在他们的泳池洋房真的没了泳池,是不是说他们就是不道德的公司?”   

 

郑先生说自己去和房开协商了十几次,一开始中梁方表态,泳池还能搞起来,也拿了很多方案给业主们看,但是最终没有达成一致。后来,不愿再等下去的业主们就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发现,原来顶楼户型房屋设计规划图上根本没有显示泳池,也就开出了两份罚单”。


据了解,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6年9月20日给温州市中梁华成置业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处以罚款242000元。同时,温州市金中梁置业有限公司也被认定发布虚假广告,处以罚款159000元。

 

     两份处罚决定书中提到:“温州市中梁华成置业有限公司在中梁国宾一号(南滨锦园)开盘时,通过楼书、户型广告、沙盘(模型)、LED3D视频宣传”天境泳池洋房……但当事人的房屋设计规划图上并没有显示泳池。在2015年4月交付时,泳池跃层洋房也没有配备如广告上所宣传的‘标准游泳池’,广告宣传语事实不符”。另一份说的是温州市金中梁置业有限公司在南湖锦园开盘时发布泳池洋房虚假广告,内容与中梁华成置业有限公司相同。

 

记者14号从经办该案的工作人员赵先生那了解到,因为这个泳池洋房在建设上分为南区和北区,分别由这两家公司负责,因此都进行了处罚。“它这里有南区和北区,具体由两个公司负责,独立开盘,但上面反正都是中梁。”

 

这个消息让业主们炸开了锅,他们感觉自己被房开“忽悠”了。

 业主赵先生认为,房开在明知没有的情况下,还大肆宣传发布虚假广告,涉嫌恶意欺诈!所以他向向法院提出了诉讼。“彻头彻尾的没有泳池,本来就知道没有泳池,房开还说有,把我们这些业主吸引过来!”

 

为了核实业主们的说法,记者昨天和华成置业的法人代表杨剑清取得了联系。

 

杨剑清承认,“广告可能对泳池效果有所夸大,包括业主们的预期也比较高”。但他解释,泳池还是可以建的,但“因为业主们不满意建出来的泳池效果,就是按照实际现场的状况业主们认为不好用。所以所有业主一致同意不要做泳池了,直接经济补偿”。但后来因为双方额度差距较大,部分业主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总共30户,已经有20户业主接受了房开的补偿收了房,剩下仍有几户已经在走司法途径,我们就按法院判决来。”

 

据记者了解,业主们已经以温州中梁华成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向瓯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开撤销购房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

 

由于该事件发生在新消费法修订前,所以业主们提出两倍赔偿要求,按照泳池对房价影响的两倍赔偿(每户赔偿金额130万到150万)。同时被起诉的还有苏州新中梁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因为温州市中梁华成置业有限公司是由苏州新中梁一人投资的公司,苏州新中梁又是苏州工业园区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人投资的公司,所以苏州这两个公司也被一起起诉)。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明确将商品房买卖纳入消保法调整范围,如果有欺诈行为可以要求一比一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少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并非是主题的质量问题或者居住功能的问题,解除合同难度有点大”。

 

《温广新闻调查》栏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9位业主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受理,诉讼总额或达数千万元,此类诉房开欺诈要求“一赔二”的案子在浙江尚属首例。案件或将对整个房地产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百度显示,在2002年,河南鹤壁市就产生过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房中的欺诈行为予以二倍赔偿的判决。


来源:温州之声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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