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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广西医联体建设红黑榜公布!

健康八桂 2021-10-12

如今

百姓有个发烧感冒、小病小痛的

不用挤进三级医院

在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或者村医院也能解决

广西推进医联体建设 

让大家都能在“家门口的医院”就医

解决了基层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近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对全区2019年度医联体建设情况

进行了考核评估

哪些地方上了红榜,给予表扬

哪些地方又上了黑榜,需要整改

一起来看



工作成效


(一)医联体建设成果显著。全区大力推进4个国家级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39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的试点工作,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引导形成有序就医格局。根据广西医联体建设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西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若干措施》,从“六统一”等八个方面采取措施,全力推进我区医联体建设工作。

目前我区形成了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和跨区域的三二医联体、在县域主要组建县域医共体、同时辅以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的网格化医联体管理的框架。

医联体建设有效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和维护了居民健康。


(二)进一步发挥医联体建设在保障基层群众就医、助力健康扶贫方面的成效。

基层居民生病后都往二级及以上医院跑的增长势头得到有效缓解。基层医联体建设较大方便了县域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一定范围内实现“大病不出县”的改革目标。

2019年8月12-13日,自治区人民医院专家赴大化县开展医联体帮扶工作。


大化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那坡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等我区4个极度贫困县分别与三级医院组建4个医联体,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自治区人民医院等区直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联体建设工作,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帮扶的力度不断加大,使更多的优质医疗资源惠及广大基层群众。医联体建设特别在解决贫困地区缺医少药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有效制度。


(三)科学规划医联体建设布局,稳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84号)要求,我区医联体建设要科学规划,优化布局,提出以设区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三二医联体或医疗共同体(以下称医共体)负责的建设布局。提出三级公立医院与县级医疗机构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医联体,在城区与1-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县(市、区)区域内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医联体(包括三级医院主办或托管)。

目前14个设区市逐渐展开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其中12个设区市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全区共组建城市医疗集团16个,紧密型三二医联体100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198个。我区医联体建设布局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基层与医联体内上级医疗机构之间在人财物统一管理调配方面、责任利益分配方面更加紧密,各地区医联体建设发展更加合理,医联体内部之间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等得到有效提升。



医联体考评结果



存在主要问题


推动医联体的建设涉及的部门多,利益的主体多元化、复杂化,如何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这是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部分地方党委政府不重视、远程医疗建设存在不足、医保支付政策不配套等等均是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党委政府对医联体建设重视不够

各地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不一,部分市县不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桂林、南宁及柳州等医联体建设先进地区的做法充分显示,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医联体建设,敢于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医联体建设工作就成效显著。但是昭平县、宁明县等部分市县对医联体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医联体建设工作较为滞后,存在重视不够的问题。


(二)财政投入不足,各级医疗机构对建设医联体内生动力不足

医联体建设是医院公益性的体现,在上级专项资金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政府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的内生动力不足。2019年除柳州、南宁、来宾等少部分设区市和鹿寨、龙州等少部分县外,各地财政对医联体建设普遍缺乏投入激励政策,医联体牵头医院要下派管理及业务骨干到下级医院驻点工作,财政没有相应补助,导致部分牵头医院积极性不高。同时,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面临削弱资源控制权的风险下,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三)远程医疗尚未有效发挥作用

我区远程医疗协作网虽已覆盖大部分区域,但是县级医院建设的远程医疗系统未与医共体内的所有成员单位实现互联互通,除南宁市外,其他13个设区市的县级医院均未按规定接入自治区远程医疗服务与资源监管信息平台。2019年全区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人次数为19.43万人次,80%为不符合国家远程医疗服务规范,且与全区总诊疗量相比,占比较低,医生和患者的接受程度仍较低,全区部分医疗机构远程医疗设备使用率不高。



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措施


(一)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主导引领作用    

医联体建设是一项综合性改革,涉及各级医疗机构和医疗、医保、医药、价格、财政等多个政府部门,涵盖医院的人事编制、财务管理、业务管理、药品管理等职能,必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由党委、政府协调推进。建议市、县政府组建医联体管委会或理事会,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管委会主任或理事长,统筹各部门推进医联体建设。   


(二)强化医院自主经营权,全面激发医疗机构内生动力

将用人招人、内部管理、收入分配等权力下放给医联体牵头单位,实现人事、财务、资产、业务、药品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六统一”。赋予牵头医院人事权和财权等权利,市、县任免医联体成员医院班子成员及对医联体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应征求医联体牵头医院意见;牵头医院组织协调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的药品、耗材、器械、物资、服务等按程序实行统一平台招标采购。完善医联体内慢性病分级用药目录及用药管理,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通过业务分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分配、收取医联体建设经费等多种方式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下沉人员参与绩效分配,调动医联体内所有机构的积极性,逐步实现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家庭医生的收入不低于上级医院同年资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机制,参与医共体建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牵头医院方案进行绩效工资分配,同时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增长机制,调动医疗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严格考核,强化红黑榜制度


加大督导力度,强化红黑榜制度,通过严格考核及定期督查评估,推动“各地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落地见效,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医联体建设考核通报力度,对上红榜的医联体建设市、县(市)和相关医疗机构,由自治区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对上黑榜的市、县(市)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在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并对上黑榜的市、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按标准接入自治区监管平台

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深刻认识到自治区远程医疗服务与资源监管信息平台是各级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核心。下一步要严格考核制度,对推进工作明显加快的市、县(市)和相关医疗机构予以表扬,由自治区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对推进工作滞后的市、县(市)和相关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通过推进区内开通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监管平台,全部县级及以上医院实现互联互通,可以实现规范诊疗和实时监督,最终实现上下级医院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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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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