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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请看这个通知!

健康八桂 2021-10-13


各市卫生健康委

区直各医疗机构

请注意!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

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405号)

已经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公开发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快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其中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各医院要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推广实名制预约,推进技术升级避免出现“网络倒号”情况。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建立门诊和住院患者服务中心,并逐步建立线上患者服务中心。

二、创新建设完善智慧医院系统

各级医疗机构要总结医院信息化建设实践,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现代医院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以“智慧服务”建设为抓手、“电子病历”为核心、“智慧管理”建设为手段,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夯实智慧医疗的信息化基础,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

三、大力推动互联网诊疗与互联网医院发展

各级卫生健康委及各级医疗机构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自治区卫生健康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做好互联网诊疗及互联网医院管理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或以互联网医院名义开展服务,执行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准入管理、执业规则及监管要求。广西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已建立并逐渐完善,应当按照要求上报监管内容。开通远程医疗服务的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部接入自治区远程医疗服务与资源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实现规范诊疗和实时监督,提高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率,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阶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要牢牢把握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转危为机,主动作为,指导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加强准入管理、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共同着手,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新需求,协调推进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健康发展。


(二)坚守安全底线。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监管系统,开展辖区内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积极推动开通远程医疗服务的各级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监管平台,将互联网诊疗服务及互联网医院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医院要高度重视信息和网络安全,构建与智慧医院相匹配的网站安全、系统稳定、数据安全等安全体系。要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中的患者隐私保护,完善隐私保护有关制度和措施。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院要加大总结宣传力度,挖掘运用信息技术改善医疗服务、建设智慧医院的有效做法和先进典型,加强典型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及电话:医管医管处 钟力,0771-2856012电子邮箱:wsty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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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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