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新区多个地块土地使用权被回收!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街道,地块西至南浦路、南至浦洲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305189435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街道,地块北至浦仪公路、西至南浦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305189435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北至康盛路、东至望江路、南至河滨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305189435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15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地块北至浦仪公路、东至泰冯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305189435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地块浦六路、南至东方天河。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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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17号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地块东至桥荫路、西至浦园路、南至华江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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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街道,地块东至团结大道、南至防护绿地。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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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街道,地块东至团结大道、北至科技环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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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地块北至明江路、东至明发琅小。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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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22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地块北至明滨路、东至明发一中、南至明江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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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东至横江大道、北至砂之船。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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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地块北起汤盘公路、南至华宝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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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东至横江大道、北至规划道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305189435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北起商务西街、南至七里河大街。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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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北起定向河路、西至沿山大道。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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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北起珍珠南路、南至吉庆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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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北起珍珠南路、南至吉庆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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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地块西起江北大道、东至天华北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305189435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北起吉庆路、南至浦镇大街。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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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西起浦滨路、北至健康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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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北起健康路、南至河滨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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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西起江北大道、南至镇南河路、东至迎江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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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北至临滁路、西至新浦路、南至兴隆路、东至迎江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305189435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北起万寿路、南至临滁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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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宁新区规资收公〔2023〕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新区管供地复〔2023〕07号),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地块东起横江大道、北沿城南河、南至城南河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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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来源|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辑| 新江北报融媒体中心 王若卉 责编| 刘瑞
主编| 江风楚韵 责校| 唐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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