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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多收费”后续:罚款25万多元

此前连续报道了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文件有误,多收取部分新装用户燃气费一事。

全部退费!涉及超3000江北用户,南京中燃发布最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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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取证,南京中燃承认执行政策有误并积极清算与退费,目前已经完成全部退费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日前由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道,按照《南京市分档气量调整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对新装用户用气量按月核定。南京中燃在居民阶梯气价、分档气量政策调整实施后,在实际执行中计费系统按“天”核定各档气量分档基数,与文件所要求按“月”核定不一致,导致燃气费计算产生差异,多收部分用户燃气费用,经梳理统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系统点火居民用户有6134用户被多收费用,多收总金额为83671.47元


当事人对多收的用户已全部进行了退费处理,并短信告知用户,实退金额为83671.47元。六合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多收的83671.47元为违法所得,因多收的83671.47元已全部退给用户,故违法所得不予没收。


该处罚决定书中指出,当事人未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违规收取用户天然气费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罚款251014.41元(大写:贰拾伍万壹仟零壹拾肆元肆角壹分)。全部上缴国库。




END

来源| 现代快报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编辑| 新江北报融媒体中心 王若卉

主编| 江风楚韵

责校| 唐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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