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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人,官方发文,买房政策变了!还有这些新规事关你我

龙南县融媒体中心 龙南发布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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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及售前告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可无理由退房”方式销售的应明确退款时限2019年12月1日以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执行本通知

△谢志亮 摄

每套商品房面积、价格等情况应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委托中介机构销售新建商品房的,应在商品房销售大厅显著位置集中公示和警示以下信息,同时在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在售商品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楼幢建筑平面图、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层数、户型详图,已批准预售的楼幢(预售楼幢号与规划不一致的,应作特别说明)、房屋对应土地使用年限、房屋规划用途,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公共配套说明、地下停车位平面图、人防区域平面图,停车位配比,地下车位租售方案等,位于人防防护区范围内的停车位(车库)应注明“人防车位(车库)”。


同时,还应公示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项目,应公示抵押权人基本信息、抵押金额、抵押年限、抵押权人同意销售抵押房屋的证明材料;《江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销售公示表》(一房一价表),内容包括:每套商品房楼层、朝向、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价格有效时间等情况;精(全)装修商品住房需公示住宅装修价格、住宅装修交付标准清单、装修价格评估报告等内容。


△廖彩新 摄

采取“可无理由退房”的应明确退款时限


根据要求,销售现场应公示销售人员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及上岗证明、工号等。未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列入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应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委托范围、时限。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帐户,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举报电话;法律、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要求公示的其他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还应设立警示栏◎警示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款项。◎符合条件收取定(订)金的,必须签订书面定(订)金协议,并提示购房者缴纳定(订)金的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可无理由退房”方式销售的,应明确退款时限;◎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商品房。

△廖彩新 摄


不得公示楼盘附近未建成学校、幼儿园等信息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应向购房人告知销售项目情况。如,在楼盘项目用地地块内部配置有垃圾中转站、废品站、公共厕所、危险品仓库等设施的;商品房项目配建有保障性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商品房户内存在上下水、暖气、强弱电、燃气等管线检修、检查井洞口的,或房屋室内空间部位有柱子或障碍物的;沙盘、户型模型、样板房与实际销售商品房的比例及有关详细信息;商品房价格是否包括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的费用。
根据要求,公示期限自商品房销售之日起至全部销售完毕之日止。所有公示资料均需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章。公示的销售信息应与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一致,公示的项目名称应与已批准的预售许可证一致。公示信息以及宣传单、推介书等宣传资料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
与此同时,不得公示或告知楼盘附近未建成招生的学校、幼儿园等信息;不得公示或告知未建成运营的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不得欺骗或误导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销售人员熟知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等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管理、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严禁不符合项目实际或违反政策的误导和虚假宣传。

(网络图)

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楼盘销售现场暗访


《通知》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加强商品房现场销售行为的监管和指导,规范公示标准与方式,提高公示水平,保证公示效果。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不定期组织对楼盘销售现场进行检查或暗访,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的全部在售楼盘进行现场巡查,确保销售现场公示和告知符合规定。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采取有关措施,如书面警示;约谈企业负责人;公开通报批评;暂缓销售网签;计入信用档案,列入行业失信企业名单;列入资质许可机关抽查或审查企业。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加强与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的联动,及时对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还没买房的龙南人有福了!

除了购房新政

11月起还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看看对你我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新修改的商标法正式实施

加大商标侵权赔偿力度



新修改的商标法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商标法提高了商标侵权的赔偿金额。第六十三条中关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计算方法,由原来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修改为“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关于法定最高赔偿额由原来的“三百万”提高到“五百万”。这一条款的修改体现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额度进一步提高。


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严惩网络犯罪

泄露征信信息正式入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5日联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从11月1日起实施。

 

《解释》规定,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8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新版纳税服务规范实施:

办税流程更规范 纳税服务更给力



新版《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即纳税服务规范3.0版,11月1日实施。

 

新版纳服规范取消“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审批”和“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两项审批;改税务登记为信息报告,推行新办企业“套餐”;改税务注销为清税申报,推行“免办”“即办”“承诺办”,下大力气优化新办注销程序。

 

新版纳服规范大幅精简纳税人办税资料,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14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央行制定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11月15日起施行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原《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将人民币图样使用申请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取消初审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将贵金属纪念币图样纳入管理,扩大管理半径;提出禁止使用人民币图样、可不经许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情形,细化人民币图样的使用规则;明确检查权和处罚权,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11月起施行



资料图


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依法明确了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完善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为新规点个“在看”吧~记得扩散给身边亲朋好友噢!




来源:综合新华网、江西发布

编辑:郭玉玲

审核:郭建龙 叶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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