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种菜奖补新政来了!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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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
龙南蔬菜产业发展出新政策了
为进一步把蔬菜打造成农业主导产业
助推龙南建成粤港澳大湾区精品蔬菜重要产区
更好地发展龙南蔬菜产业
政府、产业企业和菜农应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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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的基本原则。把蔬菜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顶层设计、产业规划、政策扶持,全力为蔬菜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不大包大揽,充分发挥企业和菜农的市场主体作用,遵循自然规律、市场规律和群众意愿,形成强大内生动力,实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坚持龙头带动、菜农主体的基本原则。引进若干高质量的蔬菜产业龙头企业,发挥宏昌等现有蔬菜产业龙头企业和渡江供港蔬菜基地等本地蔬菜产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一批本地新型职业菜农,打造一批蔬菜专业村、专业乡镇、蔬菜产业走廊。
3.坚持高质发展、长效富民的基本原则。坚持高点定位、高质发展。着眼长远,抓实当前,稳健开局,稳中提质。在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后,着力发展高效蔬菜,使蔬菜成为高效高质富民的产业。适时推动蔬菜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形成大产业工作格局。
(1)合作社新建顶部竖式通风连栋大棚的奖补政策。对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按设施面积每亩(540㎡/亩折,下同)市县共奖补2万元;对100亩以下(不含100亩)5亩以上的,县里奖补每亩1万元。大棚产权按出资比例归农户和村集体共有,菜农无偿使用5年,期满后可按双方约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县里统一比选引进2家以上建棚企业,推荐给合作社比选,比选后由合作社签订建棚协议,大棚造价控制在68元/㎡,对在规定时间保质完成标准大棚建设的,政府再给予3元/㎡质量、进度奖励。
(2)示范带动企业扶持政策。基地大棚类型以经济实用性为主,新建顶部竖式通风连栋大棚的,政府扶持68元/㎡,对在规定时间保质完成标准大棚建设的,政府再给予3元/㎡质量、进度奖励。从严控制高标准大棚建设,对确需实验、测试、标准、示范等特殊需要的示范带动企业、标准中心等,采取一事一议。示范带动企业与农户建棚比例按1:6至1:10比例来匹配,即每10亩示范带动企业,必须负责60-100亩农户大棚的品种茬口安排、技术服务和市场营销。享受了全额扶持的示范带动型企业的所建大棚,产权归政府所有。企业五年内无偿使用大棚,五年后优先续租,或按评估价购买;如若出现“撂荒空棚”现象,则随时收回大棚使用权。
(3)标准连栋大棚的奖补政策。对新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棚体高度不低于3.8米,肩高不低于2.5米,并用专用热镀锌卡具连接,形成的装配式连栋大棚(具体规格参数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3)。按设施面积每亩(540㎡/亩折)县级奖补1.7万元。(符合市级标准大棚奖补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市级5000元/亩的奖补)
(4)合作社菜农金融扶持奖励政策。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菜农,给予金融贷款贴息扶持,对新建顶部竖式通风连栋大棚每亩大棚建设贷款2万元,针对流动资金有困难的菜农,每亩可以再贷款5000元。政府按照《龙南县大棚蔬菜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龙蔬字〔2020〕1号)贴息3年,3年期满后由菜农归还本息。对2019年和2020年种菜且验收合格的合作社菜农奖励1000元/亩/年,对年终被评选为优秀菜农的再奖励1000元/亩/年(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5)土壤改良奖补政策。现有规模大棚基地按标准(自购有机肥加谷壳或猪粪加谷壳等由农业部门认定的土壤改良方案)在2020年进行了土壤改良的,经县蔬菜办及乡镇验收合格后奖补。武当镇、夹湖乡、杨村镇、九连山镇按1200元/亩奖补,其他乡镇按600元/亩奖补。
(6)新建预冷设施奖补政策。对大棚基地新建50㎡及以上的冷库,一次性奖补6万元。
(7)新建喷、滴灌设施奖补政策。大棚蔬菜基地(已享受过该项政策的大棚,不再享受该项政策)新建滴灌设施的,奖补500元/亩;新建喷灌设施的,奖补700元/亩。滴灌、喷灌奖补政策不叠加享受。
(8)新建采后商品化处理场地奖补政策。按照100亩以上大棚蔬菜基地(含2018年基地)建设一个蔬菜包装加工车间(购置包装设备,实现100%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推行净菜上市、建立溯源体系)的标准,给予基地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奖补5万元(符合市级奖补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市级奖补)。
(9)新获“三品一标”认证。获绿色食品认证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有机食品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
(10)基础设施奖补。新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顶部竖式通风连栋大棚、标准连栋大棚蔬菜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由乡镇为实施主体(业主),根据县预算编审中心核准的预算造价按规定组织实施。工程签订实施合同后,按县预算编审中心核准的预算预拨总预算的50%到实施主体,工程完工并验收后由乡镇提出申请,按照县审计结算中心核准的结算审核价及项目设计、图审、预算、监理等相关费用之和减去预拨资金给予实施主体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亩。
来源: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素材: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曾钰
审核:郭建龙 叶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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