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如何拆解令人心慌的交叉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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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拆解令人心慌的交叉持股?
Freecity:
交叉持股,指的是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主体,股权关系除了母子之外,还存在其他持股的关联情况。让我们用图例来简单说明:
原本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关系是这样的倒插树状,层级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可以达到四级、五级,这里列示到三级:母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
当① 母公司和子公司同时持有孙公司的股权时:
就形成了交叉持股。我们根据排列组合理论来分析,在母公司有2个子公司,2个子公司分别有1个孙公司的情况下(一共5个公司),理论上C(2,5)=10种组合方式,扣除反向持有,比如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股权,这种情况外,还有下述常见的两种:
② 孙公司持有另一家子公司或者孙公司的股权
③ 子公司持有另一家子公司或者孙公司的股权
针对上述三种情况,如何进行拆解,在合并中加以处理呢?
首先,我们要用合并思维来考虑问题。什么是合并思维?简单地说,就是从合并角度去考虑问题的思维。具体大家可以看下之前写过的合并系列中的文章:会计思维:合并报表编制前需做好什么准备?结合到交叉持股中,就是我们要用合并角度去考虑,才能更加清楚抵消的思路。
第①种:母公司和子公司同时持有孙公司的股权
假设是子公司对孙公司能够直接控制,母公司对孙公司单独持有的股权,不能形成控制,但合并子公司的权力后,可以控制;母公司账面对孙公司投资采用权益法:
合并抵消中:
母公司的长投和子公司合并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进行抵消;
母公司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和子公司合并层面的少数股东损益进行抵消;
反映为分录是: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借:投资收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
第②种: 孙公司持有另一家子公司或者孙公司的股权
假设孙公司持有另一家子公司的股权,但是该股权不构成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因此孙公司将该投资列示为其他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按照投资成本确定。
合并抵消中:
先在合并中,将孙公司持有的投资,按照权益法调整,确认投资收益;
再将孙公司持有的投资和母公司合并层面的少数股东权益进行抵消
最后将合并确认的投资收益,和母公司合并层面的少数股东损益进行抵消。
也可以合并为一个步骤的分录: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贷:少数股东损益
为什么有第一步的调整呢?因为不调整,只要一家公司在经营,有利润,合并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按投资成本计量)一定是有差额的。这其实也是在合并中处理的一贯做法:在合并中各个主体之间的投资,没有成本法投资,都是“权益法”投资,不然抵消就无法抵平。
第③种:子公司持有另一家子公司或者孙公司的股权
如果持有股权构成重大影响,参考第①种处理;
如果持有股权不构成重大影响,参考第②种处理;
这里注意,上述三种交叉持股,处理的层面都是在母公司合并的层面。
绝大部分的交叉持股,都是按照这样的思路来进行。我们再次回到在开局就强调的合并思维,就是因为在合并中,由于是编制基于以母公司的主体的合并报表,那么合并中应该要满足以下四无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不能有持合并中各个单位投资的情况
少数股东权益,享有者不能是合并中各个单位
投资收益,不能来自于合并中各个单位
少数股东损益,享有者不能是合并中各个单位
如果有上述四种情况,那就说明没有抵消干净,咱们就需要再捋一捋思路了。这就是合并思维,用合并角度来考虑合并抵消的问题,这一点希望对你们有所启发或帮助。
最后,提2个问题,如果在交叉持股的情况下,存在分红,又应该如何处理呢?如果子公司对持有的孙公司股权,并非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是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又该如何处理呢?欢迎大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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