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即便寻欢作乐,也在做着正经的事情,一是侦探,一是作家

2017-07-11 何大草 好书探

11


星期二

2017年7月

是什么东西让这样一个老渔民得享不朽的呢?是文学。

一日一签


海明威的硬币——读海明威


世界上只有两种人,

即便寻欢作乐,

也在做着正经的事情,

一是侦探,一是作家。






在我初次撰写本文的那些天,我在校园散步时读到一则讣告,本校一位退休工人在家中去世,享年104岁。讣告特别提到,他生前是一位淡泊、俭朴的老人。我在对他油然生起敬意的同时,也产生一丝惊讶。我从讣告中得知,他与我同居一幢宿舍,而我却对他一无所知,甚至素未谋面。


我由此想到另一条死讯:2002年1月15号,全世界的重要媒体都竞相报道了一条来自古巴东哈瓦拉的消息:一个叫格雷戈里奥·富恩特斯的渔民病逝,享年也是104岁。


同时配发的,还有他的照片,棒球帽下,一张苍老而快活的脸。一夜之间,这个死去的老渔民成了继菲德尔·卡斯特罗和切·格瓦拉之后,最广为人知的“古巴人”。


他曾创下何种丰功伟绩而能享有如此的哀荣呢?没有,他仅仅是一介普通的渔民,就像我那位104岁的老邻居一样平凡,或者说,就像海明威《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圣地亚哥一样普通。但关键之处也正在这里:


  富恩特斯恰好就是圣地亚哥的原型。


《老人与海》也许是整个欧美文学中迄今为止最伟大的一部中篇小说,当它为海明威赢得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富恩特斯就和圣地亚哥一起名垂不朽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世纪20年代末,海明威在海上邂逅富恩特斯,后者向他讲述了自己21岁时捕获一条1000磅重的大鱼的经历。这段经历成为一颗种子,植入海明威的体内,在二十多年之后,他写出了《老人与海》。


如果富恩特斯真是圣地亚哥原型的话,那么,这二十多年的光阴已经把他变成了一个小说中“枯瘦干瘪”“颧骨上有些皮癌黄斑”的老头子。这会使人有些怀疑,《老人与海》的真正主角真就是富恩特斯吗?


1961年海明威吞枪自尽之后,富恩特斯由于过度悲哀而无法出海。从此,在家中接待来自全球各地的游客,讲述自己捕获大鱼以及和海明威交往的故事——这是一项收费服务。


2004年暑假我曾去泸沽湖旅游,听摩梭末代王妃讲述往事,明码实价是一人二十元钱,富恩特斯的收费想来也应该不低。反正,他以此积累了财富,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靠抽哈瓦拉雪茄、喝朗姆酒和看漂亮的姑娘,又乐陶陶地生活了近半个世纪,最后大概是含笑而卒吧。从他的身上,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关键词,这就是——“不朽”。


是什么东西让这样一个老渔民得享不朽的呢?是文学。在这颗有人类居住的星球上,文字是最不朽的,比石头都还要永恒。一块石头通过文字的描述,可以成为在山崖上展览千年的神女峰、望夫石,即便在风化、坍塌之后,人们也会借助文字重新塑造或者重新指认。


在古代的建筑中,幽州台、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也许是最为著名的,不过我们可以设想,沿着中国的长江、大湖,不晓得曾兴修过多少这样的建筑,它们在时间的风雨和兵燹中沦为了废墟,而唯有幽州台、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这样的建筑才得以代代重建,因为陈子昂、李白、崔颢、范仲淹、毛泽东……的诗词文章赋予了它们死而复生的神性,换一句话说,它们已经不是登高览胜的土木之身,而成为某种唤醒民族记忆的道具,和与天下同悲同喜的情怀、故人远去的背影、秋水长天的景色,融汇为了不可分离的整体。


一个有趣的事情是,今年冬天我回了一次阆中老家。阆中是一座地道的古城,嘉陵江三面环绕,北边的玉台山腰,也矗立着一座滕王阁,和南昌的滕王阁一样,都出自唐高祖李渊第22子、滕王李元婴之手。


据记载,当时南昌滕王阁规模甚小,而阆中滕王阁巍然宏丽,但所不同的是,前者流芳千古,而后者声名不出蜀中,原因很简单,王勃才华横溢的《滕王阁序》写的是南昌。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大概在曹丕说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之后,追求不朽就成了中国文人的一个理想和一种焦虑。面对河山的兴废沧桑,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文人看到了“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土丘”,也体会到能够超越时间而存在的,只有他们为此而吟咏的诗行。


“淮水东边旧时月,夜深还过女墙来”,诗歌、文学,就是映照历史废墟和人们心灵的月光。公元1172年,喝醉酒的陆游于细雨中骑驴入蜀,在剑门关口他有过短暂的驻足,阴沉的天空和嵯峨的群山让他有了眩晕和怅惘,这个一生都在牵挂家国和功名的中年知识分子发出了一个疑问:“此身合是诗人未?”他没有找到答案,而这句诗、这个疑问却从此流传下来,成了后世文人怅惘和把玩的一个源头。


我们为什么而写作呢?文学的价值何在呢?就实用性而言,纯文学就跟月光一样,根本就没什么价值。阳光带给我们光明和温暖,万物因此而生长。没有月光,生命照样生生不息。但我们可以设想,没有月光的夜晚,是漆黑的,没有梦想的,也许肉体依旧存在,却没有了心灵的位置。


文学是为安置心灵而存在的,又仿佛是《红楼梦》中那块女娲补天剩下的石头,它是无用的,却正好用来铭刻虚无的东西:人类短暂的幸福和永久的哀愁。


法国《解放报》曾经向全世界的300个作家提出同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而写作?”回答却不尽相同,说得大点,是为了改造社会,说得小点,是为了讨朋友喜欢。这都没有切入最本质的部分,因为是言说的困难,也许是有意地回避——真正的作家,仅仅是为了个人的记忆而写作的。


记忆是对往事的追怀,它可以浓缩为一首伤感、含蓄的小诗:“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也可以具有天堂般的长度,比如《红楼梦》《追忆逝水年华》。


在记忆的撩拨下,想象力可以恣意蔓生,无穷无尽,比如福克纳丛林般的南方小说,加西亚·马尔克斯天马行空的《百年孤独》……文学家总是背对未来、面向过去写作的,这一点恰好与自然科学家背道而驰,当新时代到来的时候,文学家都是心怀疑惧,而为记忆中的生活吟唱挽歌。


让我们回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部小说其实只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老渔民在持续四十天的不走运之后,捕获了一条前所未有的大鱼,但后来成群的鲨鱼赶来把鱼肉啃噬一空,老头子运回岸的,只是一具巨大的鱼骨。


就一般的意义上说,这是别人的故事和别人的记忆。但这个认识是粗浅的,是皮相,是我们能看到的冰山浮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隐藏在水下的部分,才是这个故事的本质所在,它们是海明威卓绝的叙述技巧,只属于他本人的心灵创伤和无法释怀的个人记忆。


海明威是20世纪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而他的文学成就和传奇人生结合在一起,使他成了文学史上一个超级的偶像。在大多数文学爱好者的想象中,他成了艺术家最完美的象征:叛逆、出走、漂泊、冒险、英俊、有力,喜欢打猎、拳击、斗牛、酗酒和无休止地追逐女人,而且频频得手。


他亲历两次世界大战和西班牙内战,曾身中237片弹片,头上缝过57针,还在非洲经历过两次飞机失事,却写出了五六部长篇、几十个短篇以及影响广泛的游记、回忆录,并把诺贝尔文学奖收入囊中。


1961年7月,当他不堪忍受多种病痛的折磨、灵感丧失的绝望和性无能的焦虑时,用猎枪打碎了自己的脑袋。这个一生都对浪漫文学嗤之以鼻的男人,最后却让自己的人生永远笼罩在了浪漫主义的光环下。


据说,著名批评家、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特里林因自己没有成为一个优秀小说家而到死都忧伤不已。他曾读到海明威酒醉之后草草写下的一封信,为此他在日记中写道:这是一封满口胡言的信,毫无尊严地自我暴露,无法无天,孩子气,但它所代表的生活却比我所有可能过的任何生活都要美好。


我读大学时的专业是历史,和中文系的同学同住一条通道,他们经常唱歌、跳舞、喝酒、大笑,这和历史系学生的谨慎、安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问他们何以如此欢乐?他们说,海明威不就是这么生活的吗?


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即便寻欢作乐,也在做着正经的事情,一是侦探,一是作家。我听了,感慨他们的话真是十分的文学。


我第一次接触到海明威,是1978年念高中的时候,在一本《世界文学》上看到了他的照片,以及一篇介绍他的文章:《海明威,这头老狮子》。图文都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觉得海明威真是了不起,像他这样去做一个作家,真是大快人心的事情。换句话说,海明威之于我,首先是他的传奇,然后才是他的小说。


在我自己增添许多年龄,也陆续写出了一些小说之后,我要说,那些供我们神往和津津乐道的故事,都是外在的海明威。或者说,他展示给我们的,都只是他乐意让我们看到的表象,而真实的海明威,深藏在表象的后面,比我们所能看到的更复杂、更内敛、更勤劳,就像一个卑微、敬业的手艺人。换一种说法,海明威不像一头狮子,而更像是一只虎,虎有猫科动物的凶猛,也有猫的警觉、细腻,甚至是温柔。


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写过一篇纪念海明威的散文,他回忆了自己28岁浪迹巴黎时和老年海明威在马路上的惊喜邂逅,也充满敬意地谈到了海明威的文学得失,有两点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海明威的小说是以掌握严格的技巧为支撑的;他从海明威那里懂得了,“写作始终是艰苦的劳动。”


海明威在写作的日子里,总是天一亮就起床,天气虽然凉爽或者寒冷,而一动笔,他就感觉到了暖和。为了“想怎样把字眼儿弄得准确一些”,《永别了,武器》的最后一页他改写了三十九遍,而《老人与海》的原稿他也校阅了两百多次。


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答谢辞里,他谈到了作家劳动的孤独,“写作,在最成功的时候,是一种孤寂的生涯……一个在稠人广众之中成长起来的作家,自然可以免除孤苦寂寥之虑,但他的作品往往流于平庸。而一个在岑寂中独立工作的作家,假若他确实不同凡响,就必须天天面对永恒的东西,或者面对缺乏永恒的状况。”


事实上,一战过后,20世纪20年代,他曾经携第一任妻子哈德莉奔赴欧洲,在巴黎度过了他艰苦、清贫的学徒生涯。关于这一部分生活(1921—1926),他在晚年写成而于死后出版的回忆录《不固定的盛节》中有过极为深情的回忆。


那时候,他常在早晨抱着笔记簿出门,去圣米歇尔广场的一家咖啡馆写作,有时饿着肚子回家,却向妻子撒谎说已经吃得又好又饱。就在那儿,他写下了第一篇正式发表的小说《在密执安北部》。写作的经过,他在回忆录中有这样的记述:


秋天将尽,巴黎落着黄叶和雨水,他坐在空荡荡的咖啡馆里写着远在美国密执安北部发生的故事,故事里正是同样的坏天气,他写到那些小伙子在喝酒,自己也感到了口渴,就要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喝着。后来进来了一个女孩子,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等着谁。她的头发黑如乌鸦的翅膀,仪态十分安详。事隔三十多年后,海明威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


她非常俊俏,脸色清新,像一枚刚刚铸就的硬币,如果人们用柔滑的皮肉和被雨水滋润而显得鲜艳的肌肤来铸造硬币的话。

……




上文摘自《记忆的尽头》



延伸阅读

《记忆的尽头》

何大草 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

2017年7月版


扫二维码立即购买~


推荐理由:该书是小说家何大草新近创作的散文集,分为“七武士”“别处和此处”“灯下虫草鸣”“五味的乡愁”四卷,以书评、游记、时感和美食为主题进行分类。作者文字风格肆意汪洋,逻辑缜密,视野广阔,视角独特,文人味道很浓。

  

推荐阅读

独品 | 美国攀岩圈的传奇人物,频繁与死神接吻的汉子

独品 | 我站出来,只是希望隐私不被泄露

孩子的心灵,需要一瓶童话饮品

慢生活 | 生活因慢,而有了美感

测试 | 填创业评估计分表,看你是否适合创业

专题 | 香港,一座城的文化力量



好书探

发现好书 | 推荐好书

喜欢,别忘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