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年!深圳垃圾分类晒出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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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深圳的垃圾分类由“倡议分类”进入“强制分类”时代。经过一年的实践,成效如何?目前,深圳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已基本形成。全市4017个住宅小区和1715个城中村全面实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共配置约2.15万套分类投放设施。1806个机关事业单位、2696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场所均开展垃圾分类。全市共配备分类收运车辆3402台,建成分类处理设施设备151处,做到专车专运、分类处理。
垃圾分类“三增一减”
《条例》实施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置量实现“三增一减”:
可回收物日均分 类回收量增长34.3%;
有害垃圾日均分类回收量增长28.2%;
厨余垃圾日均分类回收量增长90.4%;
其他垃圾日均处置量下降6.1%。
截至目前,深圳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经达到45%。
垃圾分类变得习以为常
“在家里我们就把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都分门别类地放好,特别对有害垃圾或者是玻璃,我们都会很小心,会用纸把它包好,以免伤害到收垃圾的清洁人员”,陈阿姨说。
垃圾分类督导员表示,刚开始的时候,还是有部分业主不知道怎样分类,随着垃圾分类的推广,现在几乎都不用再教,他们自己都知道提前把垃圾分好。
据悉,目前,深圳生活垃圾产量约3.23万吨/日,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达到0.96万吨/日,其他垃圾量1.54万吨/日,市场化再生资源量达到0.73万吨/日,在住建部组织的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考核中名列前茅。
全市共建成5大生活垃圾能源生态园,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基本实现全量焚烧、趋零填埋。通过垃圾分类回收,市民生活和居住环境得到很好的提升。
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法治化
2020年开始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从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工作标准、技术路线、设施配置、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化操作的具体要求。
除此之外,近年来深圳还围绕垃圾分类处理出台了1个政府规章、3个地方标准和7个规范性文件,1个规定(草案),形成了完备的规范标准体系。通过立法先行,深圳垃圾分类处理进入了法治新阶段。
构建完善的宣传督导和激励体系
通过实施“蒲公英公众教育计划”、聘请郎朗等名人担任形象大使、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打造垃圾分类科普馆等措施,加强垃圾分类理念的宣传。
采取“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帮助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在管理条例实施初期,每天有1万多名督导员在分类投放点现场引导居民参与分类投放。
深圳还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各区财政每年共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6250万元用于奖励单位、小区、家庭和个人。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个人处以50-200元罚款。
为了做好垃圾分类科普工作,深圳一共建成了22个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展陈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9座,是市民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和休闲娱乐的好去处,累计接待市民近30万人次。
垃圾分类,久久为功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一周年,深圳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是问题也比较明显”,杨雷表示,一方面区与区之间、住宅区和城中村之间,开展垃圾分类的水平还是有差异的;另一方面,可能很多居民反映的前端分类的桶点垃圾满溢,没有及时清理,或者是管理不到位,造成脏污,影响了分类投放体验,这个问题还没有彻底地解决。
杨雷透露,下一步深圳将继续用好激励机制和执法手段,充分发挥“蒲公英”公众教育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同时探索推出一些创新举措,以“百分标准”推动深圳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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