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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过程中权利人如何固定和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法律服务 学会服务365 2019-05-07

根据2018年中国科协精心筹划办好一批实事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以科技工作者为本位组织编写《科技工作者法律实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向科技工作者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科技工作者法律意识,培育科技工作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能力。

 

《手册》本着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当前科技工作者所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重要政策要点,采用问答式,总共5章,138问,每道题统一包括三部分:答案、释义、依据。各问题依据最新的法律文本和政策文件,力求满足科技工作者的切实需要。


今天,我们给大家带来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过程中

权利人如何固定和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答案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作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为制止他人的侵权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证据是否全面、充分、准确,直接关系到侵权主张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以及侵权赔偿金额的高低。从证据范围上看,至少包括权属证据、侵权证据、侵权人的主体证据和赔偿依据的证据等。科技工作者应当树立证据意识,在证据产生时即注意调查、保存和管理,若在准备启动维权时才考虑到取证问题往往可能为时已晚。


释义

1.权属证据

权属证据即证明原告是该知识产权的合法权利人,以及该知识产权目前在中国合法有效的证据。


1.1专利权侵权纠纷中,如专利权证书、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收据;系被许可人的,如与许可人之间签署的许可合同等。


1.2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如著作权登记证、完整的登记软件的源代码、作品底稿、出版物、依法取得著作财产权利的合同等。


1.3商标权侵权纠纷中,如商标注册证及续展手续;系被许可人的,如与许可人之间签署的许可合同等。


2.侵权证据

侵权证据即证明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证据。包括侵权主体、侵权产品/作品、具体的侵权行为、侵权主体的主观要件、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不利后果、产品说明书、产品包装、宣传资料、买卖合同、发票、名片、往来函件、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3.主体证据

主体证据即证明侵权人主体信息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实践中,被告是企业的,要求提供准确的企业名称和住址等信息;被告为个体工商户的,要求提供个体工商户的准确字号和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等内容;被告为个人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4.赔偿证据

赔偿证据即证明损害赔偿计算依据的证据。包括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的证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的证据、受侵害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费证据,以及证明侵权规模、侵权主观恶意的证据等。此外,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因此还应当提供所支出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的正式发票(有些法院还要求提供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依据

(1)2017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2)201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六条;

(3)2013年修改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

(4)2010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一条;

(5)200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


来源丨法律服务处供稿


◢  往期回顾  

● 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主要途径有哪些?如何选择最佳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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