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总统、总理,傻傻分不清楚?一篇文章弄清各国政体
6月17日,英国女王刚刚度过了自己的官方生日(详见《英国女王生日庆典来啦!盘点那些玩嗨了的英国奇葩游行》)。然而,生日过后,女王还得接着处理自己的“烦心事”。英国大选刚刚告一段落,伴随着“悬浮议会”的产生,已经91岁的女王陛下最近可能要连续接见两位首相候选人,并且还不能发表自己的意见,真是“想见也得见,不见也得见,宝宝心里苦,但却说不出”,大家可能会好奇,女王大人的威严和权力都到哪里去了?
英国女王的“虚”与“实”
其实,女王虽贵为国家元首,但也只是“统而不治”,这是由英国本身的政治制度——君主立宪制决定的。1688年,英国爆发光荣革命,在确立议会主权的同时保留了君主,国王的权力受到限制。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首相来组织政府,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形象。
但如果以为女王就是个“花瓶”,没事喝喝茶,旅旅游,那就太天真啦。先普及个知识点,英国女王的全称是“托上帝洪福,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女王(Elizabeth the Second,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of He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 Queen, Head of the Commonwealth, Defender of the Faith)”,这就表示女王不仅是英国的女王,还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哈马、牙买加、所罗门群岛等15个国家的女王。可见,女王不仅是“民族”的,还是“世界”的。
女王还身兼多种职能,虽然是形式上的,但却绝对不能忽略。女王作为议会的组成部分,有立法权。女王有召集议会和解散议会的权力;议会通过的每一项法律都必须经过女王签署,并以女王的名义发布。
行政上来说,女王有任命内阁首相以及其他政府官吏的权力,能豁免犯人的刑罚,还能批准动用公款。军事上,女王作为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有统帅军队权、解散军队权、宣战权等。宗教方面,女王作为教会的首脑,有召集教士会议权,能够任命大教主、教主、道督等。
当然,我们最常见的还是女王外交方面的权力。建立或终止外交关系;作为国家首脑接待外宾。毕竟,“超长待机”的女王可是接见过四分之一的美国总统,五分之一的英国首相。从历史上来看,女王接见的第一位首相还是“二战”时期的丘吉尔。
君主立宪大不同
除了英国女王,我们听到的可能还有日本天皇,沙特国王等称号,那么他们之间有区别吗?这就要引出君主立宪制的具体划分了。君主立宪制其实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议会君主制,在议会君主政体中,君主是“只当朝不理政”的,议会真正执掌国家权力,内阁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者是政党联盟产生,对议会负责。英国、荷兰、西班牙、比利时、日本、泰国等国家都属于这一类。
另一种就是二元君主制。在这种政体下,君主权力大于议会, 并且有实权来任免首相和议员、签署国家的重要法令。目前,保持二元君主制的国家较少,主要有约旦、沙特阿拉伯、巴林等国家。
(图为沙特阿拉伯国王萨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齐兹)
世界各国的国家体制不尽相同,但西方的民主制度大体可分为三类,除了刚才提到的君主立宪制,还有以美国为代表的总统共和制以及以法国为代表的混合制,也称半总统制。
美国总统共和制
在美国,总统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身份于一体,在三权分立的制度中握有行政权,总统在行政体系中处于中心位置。另外,总统与负责立法的国会和负责司法的联邦法院三者平行分立,相互制约。总体上来说,美国总统有五大角色:国家元首、主要外交家、武装力量总司令、主要立法者、最高行政长官。所以,美国总统的权力还是很大的。也难怪特朗普怒怼媒体、裁撤官员毫无畏惧,因为本身是有底气的。
但是,你可能会问,国会不是负责立法的吗?怎么总统的角色里还有主要立法者?其实,美国宪法规定全部立法权属于国会,但由于权力不仅要分立而且要制衡,因此,又赋予了总统影响和牵制立法的权力。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总统应不时向国会报告联邦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妥善的措施供国会审议。”据此,总统每年向国会提出的各种咨文,如国情咨文、经济预算咨文等,都是全面的立法倡议案,国会议员正是以这些咨文为基础提出立法议案。此外,总统还拥有否决国会通过的议案的权力,这是总统对国会的最重要的制约权。
法国半总统制
对于法国来说,情况则大不相同。法国奉行混合制,也称半总统制,法国的国家首脑是总统,而政府首脑则是总理。总统在表面上受到议会更多牵制,但实际上权力比居于总统制中的美国总统更大。
一方面,总统和总理职位虽分属两人,但总统有任命总理的权力,总理实际是总统行使职权的工具,使其能集中精力关注大政方针,稳定地处于国家权力体系的中心。就拿最近新上任的法国总统马克龙来说,可能大家的关注点都在总统夫人身上,但却很少有人关注马克龙任命新的总理爱德华·菲利普(Édouard Philippe),左派阵营的总统任命右派人士为总理,体现了其“跨越左右之分”的执政理念,同时也看出了法国总统“任性”的权力。
(图为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
另一方面,法国总统还享有立法权,广泛的任命权和司法行政权。由此可见,半总统制下的总统凌驾于三权之上,这类似于英国政体中国王的地位,但法国总统又享有广泛的实权,甚至有解散议会的权力,并不受议会的直接制约。
英法美三国体制的不同其实是世界体制的一个缩影。总体来说,世界各国的国家体制都会有程度上的差异。毕竟,每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不同,国情也不一样,同样的体制并不适用所有的国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从高中就学过的道理,确实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在任何一个国家,政治文明都根植于其经济发展的土壤,反过来又推动或阻碍着经济的发展。而各国基于共同民主制度的独特性与创新性,也正是人类智慧之光的完美体现。
附:关键词
首相:“首席宰相”的缩写,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的通称, 多为议会多数党的党魁或多数派的领袖。在汉字文化圈中的日本和越南则通称包括共和制国家在内的所有政府首脑为首相,中国与朝鲜则称共和制国家的政府首脑为总理,称君主制国家政府首脑为首相。但根据习惯用法有很多例外。各国政府首脑在中文里的称呼更多是根据传统译法而定,有时更可以互换使用。例如,君主制下的泰国首相在汉语里经常被称为“泰国总理”。
总统:是共和制国家最高行政国家元首的名称,一般由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在总统制国家,总统兼任政府首脑,直接领导行政机关。在议会制国家,总统作为国家元首通常只是象征性职位,真正行使行政职权的是总理,如德国、意大利等。在半总统制国家,总统与总理职权的划分,依其国情的不同,实行“合法性二元化”措施,但总统的权力普遍较总理大,如法国。
总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首脑,负责统领中央政府的行政工作,可通用于君主制或共和制国体。现代多数实行议会制、半总统制、君主制以及其他虚位元首制度的国家都有总理或类似的政府首脑职位。同时,汉语中的首相一词,一般只用在君主制国家的政府首脑之称,“首相”与“总理”在其他语言中没有严格区分的对应。
君主: 君主是指从一个家庭或家族中挑选成员来任职的国家元首或政权领袖。其职位之传承以直系血亲世袭为主,也可采选举或禅让方式产生;其中实行世袭制度者若无直系血亲继承人,一般多由其亲属中遴选血亲较近者继承。
议会: 议会是立法机关的一种形态,由人民中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者组成以执行立法权,这些代表者称为议员,可以透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也可能是委任的。现代的议会制度起源于英国,但对于议会本身的历史起源,学术界尚未有定论。现在普遍接受的说法为议会起源于1295年的召开的“模范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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