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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企“原罪”,大佬们这样说……

2016-10-15 时史洞见


责任编辑:李彤

来源|正和岛(ID:zhenghedao)

中央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的确是民企福音,昨日,一篇《一锤定音,中央大赦民企历史原罪!》,刷遍朋友圈,很多企业家表示: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更有劲儿,更有信心了。


但也有读者表示,文中引用的“原罪”一词或有不妥。查验之下,的确这种表述并不规范,而且在很多有识之士一贯的观点中,并不认可民企有原罪一说,乃至认为民企的所谓“原罪”其实主要是“原功”,以活跃、先进的生产力打破落后、僵化的生产关系,创新求变的“原功”。



厉以宁:“原罪”的说法,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



2004年3月9日,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第二次记者招待会,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在回答记者问的时候表示:


当前大陆的民营企业家,他们不是旧社会资本家的延续,而是在改革开放时期成长起来的,他们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民营企业在整个经济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不能否认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也出现了一些民营企业当初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甚至有些还违背了法律法规。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实事求是、依法办理,是什么问题就按照什么问题办,该按法律处理就按法律处理。


从总体上看,大多数民营企业是守法的,不能以偏概全。对于民营经济中的问题,如果不加区分、不做分析,用“原罪”这种说法,这既不符合实际,又挫伤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积极性。


我个人的看法,前一段有些新闻刊物上有“原罪”的说法,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实际上就是心理上的误导。



▌吴晓波:所谓的“原罪”其实是制度性的


2013年4月22日,原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经纬先生因病去世,享年74岁。2011年11月2日,李经纬接受了人生最后一份判决书——佛山中院对李经纬涉嫌转移国有资产案进行一审宣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这对古稀之年的李经纬已是不可承受之重。对此判决,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微博上发表评论认为,李案发生于十多年前,本质上看,是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政商关系破裂的结果,希望有关部门能特赦李经纬。在接受凤凰财经采访时,吴晓波认为:“所谓的原罪其实是制度性的原罪。”



凤凰财经:李经纬贪污案一审判决出来后,我们注意到你很快就在微博上有了回应。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判决是一个意外?


吴晓波:确实有些意外。李案发生于十多年前,本质上看,是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政商关系破裂的结果。李经纬称得上是功勋企业家。但是就判决书公布的判决依据来看,这个结果在法律上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质疑的,也算不上意外。


凤凰财经:上一轮国有企业改制,尤其是李经纬案能给当下什么借鉴意义呢?


吴晓波:在改革的过程,一定要重视企业家的作用,要重视企业家的贡献。企业家的利益应该得到尊重,改革不应该以牺牲企业家的利益为代价。


凤凰财经:但是目前社会中似乎没有尊重企业家的氛围,一提起企业家,我们下意识的就会想到官商勾结,认为他有原罪,第一桶金是黑金。社会上弥漫着仇富的心态,针对这样的社会氛围,你有什么看法?


吴晓波:这跟中国的传统有关,没有形成系统的商业文明。企业家作为一个阶层在历史叙事完全边缘化的。所谓的原罪其实是制度性的原罪,因为这个制度不是一个完备的,或者是阻碍社会进步的制度,企业家会冒违法的险去谋取利益,这是一部分原罪。还有一种,企业家确实内在有一种贪婪性存在,全世界的企业家都是属于这种状况。所以,如果不能从制度根本上进行清算,特别是加强经济治理的市场化、法治化和民主化建设,那么,官商模式的杜绝将非常困难。




▌牟其中:民营企业不存在“原罪”问题


1941年,牟其中出生于四川万县。1980 年2月13日,牟其中辞去公职,借款三百元人民币创办了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后第一家私营股份制企业:中德商店。他做成,或策划的大业包括:罐头换飞机、发射卫星,开发满洲里、要炸喜马拉雅山。他曾三次入狱:第一次是1974年左右,因为一篇题为《中国往何处去》的万言书;第二次是1983年,罪名是“投机倒把”;第三次是2000年,罪名是“信用证诈骗”;被称作“民企原罪第一人”。



2016年9月27日,牟其中刑满释放,并在近日接受封面新闻专访时回应了“原罪”问题:民营企业不存在原罪问题。2003年,我在监狱里就和郎咸平论战过这个问题了,当时郎咸平咬定民营企业存在原罪问题。我当时的观点就是:我们实行的是罪刑法定的现代法治原则。不经审判、不经调查、不凭证据,就可以一口咬定民营企业有罪吗?


在《南风窗》2003年第16期《牟其中狱中说原罪》一文中,牟其中主要观点如下:


现实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原罪”,那是神学世界里的事情,我们管不了它。一个只能在神学领域或政教合一的国家中才可能提出的问题,居然引起了一场热烈的争论,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不能不令人怀疑、令人深思。它令我联想到了反人类的中世纪的宗教法庭。


我们生活在一个讲究民主与法制的现代社会之中,要驳斥民企必然有“原罪”的一切努力似乎都是多余的。这正应了一句格言“一个傻瓜提出的问题,1000个聪明人也回答不了”。我们实行的是罪行法定的现代法治原则,“罪行法定”是我们庄严的宪法原则。不经审判、不经调查、不凭证据,就可以一口咬定民营企业有罪吗?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当一些人按照法律标准找不到民营企业家的罪行时,“原罪”理论就有可能化成一种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东西,于是民营企业家们就随时有被依据神学世界的理论而在现实世界里定罪的危险。“原罪论”成为悬在梁上、随时都有可能掉到头顶的一把剑。


作为计划经济异化出来的民营企业,对计划经济来讲,当然是有罪的。“原罪”讨论的其实是民营企业该不该出生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又是“原罪”论者至少目前还不敢明目张胆地提出来的。于是,就嗫嗫嚅嚅地、嘟嘟囔囔地、词不达意地讨论起什么“原罪”的问题来了。


冯仑:中国的民营企业,到今天已经没有“原罪”了



冯仑是万通控股董事长。因为在企业家群体中最早使用“原罪”一词,他被认为是提出企业家“原罪”说的人。2007年,他出版《野蛮生长》,对“原罪”有较多论述。在《“原罪”是怎样炼成的》一节中,他这样说:


万通集团公司从一创立就把自己的生日(9月13日)确定为“反省日”,以求自警自省、不断进步。记得1996年在海南开“反省会”时,我们就检讨自己,为什么从1991年开始辛辛苦苦做事,公司报表却总也拨不正?反思之后发现其实从根上就错了。于是我想到“原罪”、第一宗罪,最早的病变基因是在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我们在讨论时援引宗教说法,把民营企业最初逻辑上的发展悖论和体制环境中一些不妥的制度安排称为“原罪”,后来被多数人理解为最初的错误,比如道德上、财务上的。但是到2002年学者们开始讨论的时候,郎咸平等人把“原罪”定义为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牟取暴利,这就把“原罪”放大了,把现罪也加在了“原罪”头上。我不赞同这种说法,这和我经历的民营企业发展最初的煎熬不是一回事。我坚持认为“原罪”是最初制度安排上的困境和悖论造成的源发性疾病。



2013年,《中国慈善家》杂志记者张枭翔提问冯仑:你在著作《野蛮生长》中,对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讨论得比较多。在万通公司的发展史上,民营企业的“原罪”问题也是万通公司多次讨论过的议题。迄今,中国民营企业已经发展了30多年。那么,它们身上还流淌着“原罪”的血液吗?


冯仑回答说:中国的民营企业,到今天已经没有原罪了。如果20年前、30年前的民营企业有一点原罪,那也是制度性原罪。所谓制度性原罪,是由于政策法规的不完善造成的,而不是企业家个人的原因导致的。制度性原罪就好比一个地方天天流着污水,弄脏了别人的脚,你应该去批评排放污水的人,而不是去指责脚被弄脏的人。其实国企也有一些原罪,有些国企也是通过抽来抽去的资本金注册成立的。这些事,最好现罪现治,逮住了就处理,没逮住就没有。如果有个别民营企业没有做好,那就要按现罪处理。


刘东华:他们在前面趟雷,却成了“原罪”


刘东华是正和岛创始人兼首席架构师,中国企业家俱乐部创始人、常务副理事长。2014年,刘东华接受凤凰财经专访,谈及原罪问题。



凤凰财经:在你的记忆当中,中国的企业家们身上的故事,最让你为他们感到心酸或者不平或者委屈的一件是什么?


刘东华:因为这种事实就要很多了,比如说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以褚时健为代表的59岁现象,然后用国家给的一点资源,为国家创造巨大的财富,但自己的价值根本就得不到应有的承认,然后呢,一不小心用不恰当的方式违规了,然后呢家破人亡,刀下留人就算是不错了。所以呢,就是你比如说褚时健,死缓,后来保外就医,然后呢,其实在人们的心目中,其实人们有的时候心中是有一杆秤的,像这样的人,在人们的心目中实际上仍然是一个英雄。


民营企业,就刚才说的,就比如说民营企业“原罪”,原罪,我知道这个词实际上是从冯仑这儿来的,源于圣经的基督教的一种说法,但是实际上我觉得冯仑他其实是有,本来有某种半开玩笑的说法,结果后来这个标签就贴上了,而实际上在我看来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作为一个群体作为一个整体,他在中国社会进步乃至市场经济发展早期,他不是原罪,他是原功,其实中国过去改革开放之前为什么那么落后呢,是因为落后的生产关系把生产力束缚住了,而改革开放初期,政治家说,可以去大胆的闯大胆的试,但是怎么做不知道,摸着石头过河,那谁来摸?谁来趟?那雷响了炸谁?那就是这些人,他们在前面趟雷,他们在前面开路,而且在整体上把整个的中国,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就,全世界都很震惊,主要是谁在带着大家干呢?政治家是制度创新,真正干的还是企业家,所以我觉得他们本来是原功,结果呢就弄成了原罪,然后就因为这个原罪,不管是媒体,还是有各种,比如说重庆的唱红打黑,尤其是打黑,打黑,黑打,打黑还是黑打,关键是你这种心理,这种氛围,这种意识,就给了哪怕是黑打,就给了它一个好像是名正言顺的一个理由。



▌保育钧:民营企业的原始积累说是“原罪”,我看是原功


保老曾两提“私产入宪”:1998年3月,保育钧以全国工商联的名义向全国政协提案,明确提出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一起保护。2002年3月,保育钧以《健全财产法律制度,加强私有财产保护》为题,作为工商联团体提案,再次向全国政协提交。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保护合法私有财产。2016年5月31日,保老去世。2014年秋,保育钧作为凤凰财经“未来观察家”栏目嘉宾,回顾民营企业的发展。本节摘自该栏目文字实录。



我叫保育钧。我在《人民日报》工作30年,当过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的会长,现在是国务院参事室的特邀研究员。


80年代初期突破计划经济的束缚,是从长途贩运突破的,农民把农产品的剩余从甲地运输到乙地去,赚取价差,得到的利润,客观上把农村流通搞活了。各地的农贸市场为什么是工商局来管?就是怕他们这些人搞投机倒把。腐败就这么来的,不仅是权力配置资源,是权力控制资源,人民群众突破这个束缚,有些人就被打成违法犯罪分子。


1982年,浙江温州,各种不同长途贩运发了财的那些人都给抓起来了,一共抓了八个人,叫八大王事件。有的整死了,有的就搞垮了。我去温州的时候,打听了八大王的事情是怎么搞起来的,是当地省里一个干部开着小汽车路过温州那块,就发现旁边这个村里面,这家怎么盖了瓦房,一个小院子,里面还有摩托车,查一查,他一定是搞投机倒把,不然钱哪儿来的?是这种心态,我们一些领导人他看不得老百姓富,老百姓富了就怀疑他是犯法乱纪。


这个时候《人民日报》6月20号发表了《长途贩运是投机倒把吗?》。它的结论是“不是”,为长途贩运正名,农民看了之后很高兴,许多农民拿这篇文章在身上做护身符,要抓他,他说不对,你看《人民日报》说了,长途贩运不是投机倒把,所以农民就有了武器了。


现在的民营企业,当时的原始积累说是原罪,我看是原功,第一批企业家当初就是这么起来,都是所谓的投机倒把,就是长途贩运起来。


从阶级斗争为纲准到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转过来,根本标志就是,是权力配置还是市场配置。还是回到那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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